寫給不小心喜歡我的人之當你想轉載我的文章。

你寫一個部落格,除了分享自己,更重要的就是在茫茫的網海中追尋認同的知音。認同力,可以說是驅動創作力最好的Power,因此,你一定很開心,收到讚美、收到期待、收到各種善意以及討論話題的良性留言,而當你的文章,收到關於轉載要求的發問,通常都是一則以喜一則以憂,喜悅的是有人喜歡你,憂心的是,被喜歡一定要答應轉載嗎?是不是不答應就抹滅了他的喜歡?還是這個問題,我們都不需要討論就是NO?因此,我要寫給不小心喜歡我文章的人之當你想轉載我的文章前,先謝謝你的喜歡讓我榮幸至極,而我要告訴你,喜歡一個部落格有三種方式,你可以用更好的方法,表達你的喜歡與鼓勵,然後讓創作人感覺到尊重。

寫給不小心喜歡我的人之當你想轉載我的文章。

請勿轉載全文,如有掉圖或想留言、引用請點我回去看本文∼「寫給不小心喜歡我的人之當你想轉載我的文章。」




先寫在前面,以防你沒時間閱讀囉唆的廢言在落落長的文章中找不到重點,如果你沒有時間讀,我不介意你略過後面的長篇廢文;喜歡部落格的三種方式;第一:引用不轉載,保留連結與作者名。第二:連結、訂閱加好友。第三:留言鼓勵。(重點就是在第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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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實在不懂,部落格的文章,為何常常被提出,轉載的要求;我的意思不只我自己的部落格,當然也指別人的部落格,甚至當光臨所謂「名人」部落格時,文章底下、留言前,先是落落長的「引用通知」,而在點選引用通知,除了廣告以外(現在連引用都被廣告商虎視眈眈哩),剩下的幾乎都是「全文轉載」。

因此,當我收到「全文轉載」文章的請求時,有時候我在想,我該不該花很長的時間,去跟你解釋,我「為什麼不同意」以及我對你的請求感到匪夷所思,我擔心,當我說得太多的時候,你會不會覺得我活像愛碎唸的老媽子,機車又自大?

但當我說得太少的時候,你會不會又覺得,這件事無所謂、不重要,因為連作者本人都不在意?

因此,我決定,寫一封信給你,給那些不小心喜歡我的文章、並且很想全文轉載它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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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先謝謝你的喜歡,我倍感榮幸,我相信每個被喜歡的人,都感到喜悅,雖說部落格大部分都是記錄自己、記錄腦袋的觀點,但是,我們都希望,遇到知音,就算寥若晨星,但都是一份榮幸。

但是,我不是很懂,當你喜歡一篇文章,為什麼必須要把它「貼回你的部落格」?

是將文章貼回部落格,你比較容易看到,可以天天看、月月讀,還是,你根本不知道要寫些什麼?或者,你想讓來你的部落格的人,都能看見我的文章?那麼,到你的部落格,是看見別人的文章,請問,你的部落格是你的部落格、還是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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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的教育,一開始,很少提醒學生擁有「反思」的能力,也就是舉一反三、延伸閱讀之類的想像力,很多時候,我們照本宣科,台上說什麼、台下寫什麼,考試就考課堂上、老師說的東西,然後就這樣莫名其妙地上了大學,好像從大學時候,不用盲目的考試了,才讓學生學會思考,當然,這件事你十幾年來沒做過,開始一定有些困難,然後在跌跌撞撞之中,到了研究所,你才懂得何謂發表長篇大論的想法、何謂反擊老師的論點、何謂在小事中領悟大道理、何謂延伸發展的觀點,何謂、你自己的東西、想法以及文字。

我們常常在抄抄寫寫,所以上了網路也習慣抄抄寫寫?讓有些人練就了一身「編輯」能力,也就是將網路上的好文與新聞搜刮彙整的工夫,卻失去了創作力。

因此,如果你喜歡我的論點、抑或者反之,我更希望,你是從我的文章中,引用了什麼,然後去延伸出你的觀點,因為一篇文章長篇大論,我所有的想法都跟你一樣嗎?還是,你只認同我的一小段?即便是你全部舉雙手贊成,我真的就不相信,在你閱讀間,沒有激發你任何的想法,你思考了什麼、感動了什麼、意會了什麼、反對了什麼又或者另外想到了什麼?

這就是所謂舉一反三、延伸思考,而我所謂的「反思」的能力(不是反省的意思),就是「反對」與「思考」的能力,也就是你在看一篇文章,當你不認同時就勇敢提出反駁的理論,無論他是影視名人、凡夫俗子還是你老爸老媽,並不會因為這篇文章是誰寫的,而讓你特別認同、或者不認同。

你不要學習對所有觀念照單全收,就算是老師、也有錯誤的論點,就像是大師、也有錯誤的判斷,這個世界之所以有趣,是很多問題,它都沒有正確答案,很多時候只是角度、觀點與立場的不同,造就了結果不同;因此,當你喜歡某個東西,不代表你一定要變成那個東西,你可以讓這些你喜歡的東西,催化你的創作力,將你喜歡的文章中的字句,節錄出來,發表出屬於你自己的觀點,那才是獨一無二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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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我們常在看的選秀節目,那些唱得好的人,不一定受到你的青睞,即便他肢體完美、音調準確、技巧高超,如果他的好歌喉只是因為他像「某知名歌手」,那麼演藝圈為何需要兩個一樣的人?而這個世界,為什麼不把全人類都生得一個模樣,而讓你有自己的特色,你卻經常的,要學習別人的樣子?( 套句女王說的話:「你媽把你生得那麼正,也不是讓你來跟別人一樣的!」)

我希望你的部落格,多一些你自己,我希望你的部落格,都是你的創作、你的生活、你的思考、你的意念與你的感動,如果我不小心讓你喜歡了,你可以有三種方式,來表達你對於文章的認同。


第一:引用不轉載,保留連結與作者名。


當你喜歡某一篇文章,我希望你可以引用但不全文轉載,所謂引用就是引文章中部份文字,然後接續發表你的想法,真的希望推薦這篇文章給大家,你可以把文章標題+文章連結,最好再加上作者名稱,來作為發表;我曾經看過一個部落格轉載了我的文章,文章的連結在文章的最後面,同時沒有加上可點選的連結,也就是你必須將連結「複製+貼上 & Enter」,才能造訪原作者的網站,其實那樣感覺很不好受,我都知道轉貼我文章的部落格是誰,只是沒有大聲吵鬧,但並非代表我不在意;因此,你也別學習、胡亂使用別人文章的喜歡,不告而取不只是不尊重,更是抹殺創作力的刺刀。

而反之,引用文章,你可以發送「引用通告」,通告的好處是,發送文章的同時會通知原作者,發送於原作者文章底下,而如果你的部落格,無法發送通告,也可以在引用文章後發表「可點選」的連結網址。

而與全文轉載文章的不同之處,就是發送引用不需要原作者的同意,你不需要再寫信問作者同不同意,除非你引用了全部或一半以上的文章(引用全文其實已經不叫引用了)。

中場加映/何謂引用→

寫給不小心喜歡我的人之當你想轉載我的文章。


中場加映/引用條例→
此圖轉載自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文章:「作權法第五十二條所定「其他正當目的」及「引用」所指為何?」,以下將文章圖像化純粹分享資訊給大家。

寫給不小心喜歡我的人之當你想轉載我的文章。



第二:連結、訂閱加好友。


如果,你實在很想再度閱讀到這篇文章,你可以把它儲存到電腦中,或者將連結放入你的最愛,如果你想寄給你的朋友,別忘了幫它(作者)保留它的原始連結,讓下一個想引用的人,找得到作者。

當然,你還可以訂閱你喜歡的部落格,同時知道他的最新消息,而大部分的部落格,都有許多有趣的社群貼紙,如果剛好,也有是該社群的會員,我想作者應該很樂意,看到你將它加入你的最愛或者你的好友,這也是表達善意的方式。


第三:留言鼓勵。


留言是最單純的鼓勵,因為那會讓部落格主知道,來看他的人不是不真切的幽靈網口,而是有想法、有觀點、有深度的人,不過,別人我不知道,我是希望別再問「我想要轉載你的文章可以嗎?」或者「我可以引用嗎?」當然,如果你問了我也不會怪你的,因為寫這篇文章的原因就是避免以後還要攪腦汁寫原因,之後我都會用這篇文章來答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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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外,有一天,朋友問我,「為何不把部落格中、比較激烈的文章刪除,那些與你觀點不同的人,憑什麼那樣說話?」老實說,我更喜歡,這些留言,當然這不代表,你來我的部落格,可以無理取鬧肆無忌憚的謾罵。

我覺得、我不是聖人、更不是大師,我當然,會有些想法、與你不同,有些說法、不盡完美,但這也不代表我是錯的或者你是對的,很多事情沒有標準答案,我不喜歡有人一面倒的認同、或者一面倒的不認同,抑或者為了認同而認同還是為了不認同而不認同;如果當我喜歡一個人,而他某個做法我不喜歡,我還是會罵他,但我還是喜歡他,並不會因為,他的想法與我不同就與他隔絕。

我感謝那些來看我的人,我感謝那些批評我的人、勇於光明正大罵我的人、指教我的人以及討厭我的人,感謝那些讓我覺得這個世界不是那麼easy、或者常常覺得自己是個蠢蛋的人,他們讓我覺得這世界很有趣,因為地球上還有許多讓你忍不住在心底大罵該死與髒話的人啊!(笑)

我感謝那些讚美我的人,我感謝那些喜歡我文章的人,我感謝那些讀了我的文章而留下想法的人,如果有一天,你喜歡某一篇文章,你不用問我,盡情的引用(部份節錄),但真誠的希望你,不要全文轉載我,讓我的文章、留在我的部落格。



P.S. 無論留下什麼樣觀點的言論,我都希望你、留下你的部落格網址或是E-mail,這代表你對你說的話負責,別擔心,我不會去你部落格洗版或者灌爆你的E-mail,善意的交流、儘管不同觀點,就算要打架還請遵守遊戲規則,開打前尊重一下禮儀。


延伸閱讀→
「如何合法引用他人著作 by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不過很可惜沒有特別標明引用的數量或者範圍,例如引用幾句或超過幾段就屬侵犯,抑或者超過全文的百分之幾等云云....,但標示作者是很重要的。

真是我佛慈悲啊!這篇「網上文章註明「未經同意請勿引用轉載」之用意何在?」實在寫得太妙哩!節錄部份最讚的句子給大家欣賞。




莊嚴大德:

阿彌陀佛!7月13日mail收悉,您的勇敢發心指教,真是非常感激,但看來您還是受色塵所迷,「未經同意請勿引用轉載」一句話,就可以把您的修為化為忿怒、不平,這是我們的疏忽之處,罪過應由我們來承擔,真是對不起。(拍桌笑翻....不好意思)

本中心網上文章,大多是本人上課演講所錄音的錄音帶中翻譯的,此等文章難免過於粗糙、不嚴謹,所以暫時不開放給所有網站轉載使用,但雖然我等不允許人家轉載,並沒有說不能下載自用。本人是默默無聞之輩,本來想也不會有多少人想引用或轉載我們的文章,除非真是看得懂的佛弟子。(我佛慈悲、阿彌陀佛!)




你可以在你的部落格與文章中宣達的CC標誌「Creative Commons International/Taiwan」「創用 CC 法律條款」

本站的規則「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禁止改作 2.5 台灣」 & 請儘可能避免全文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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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則:一起來做個笨蛋! 下一則:奢侈的小幸福給我大力量。
我要留言:
  • percilla
    2009-07-12 23:06:23
    對不起,有點看不太懂!

    我很喜歡你的文章^^
    我都是直接連到你的部落格看

    你的意思是,如果我對你的文有一些自己的想法,
    想引用的話,複製你的部落格網址,
    讓大家直接連結到你的部落格看,
    而不是把文章內容整篇複製到自己的部落格對嗎?

    (整篇貼到自己部落格@~@  這樣不就侵權了嗎?  我以為啦!這樣原作者寫那麼辛苦很可憐耶>.<)

    只是感情文、對愛情的觀感想法這類的文章,
    很多人寫的東西難免會有雷同,
    我以前就常覺得自己的某些想法,
    被某些作者寫出來賺好多錢,
    難道是我和朋友發表自己的謬論時被人家偷聽到,出書了,哈哈>V<
    版主回覆 2009-07-16 00:00:00
    恩恩,意思是這樣,現在看到很多部落格,全文轉貼別人的文章,轉來轉去作者都不知道是誰,而且轉貼到自己的部落格,比起轉寄信,真的會讓人誤以為作者就是轉貼的本人啊!

    恩恩,關於愛情,確實有些類似,也不瞞你說,我的故事也都是節錄朋友的真實生活,也許改了名字、改了小橋斷,不過啊∼你就知道,為何很多故事上都會寫著,「如有巧合、純屬雷同」這句話了!(哈)
  • 網路......
    2009-06-28 02:21:23
    說的也是      若我朋友的文章被轉載轉寄時有被註記是他寫的  他會更高興
    但我只是說他不會在意他的文被轉載轉寄時..沒有被註明是他寫的

    另外我說的轉載轉寄  是指有被註記是轉載轉寄    所以不會有人誤認文章是轉載轉寄的人寫的
    我也覺得轉載轉寄時    要註明是轉載轉寄  別被人誤會是自己寫的  這樣不好

    最後祝你生日快樂∼∼遲來的生日祝福

    版主回覆 2009-08-03 00:00:00
    恩恩,是啊!這就是我要表達的意義;謝謝你的祝福。
  • 網路......
    2009-06-26 04:18:56
    你說的某個角度下看也沒錯啦
    但有否想過若不喜歡全文被轉載 那麼那些關於健康或感情的網路上流傳的轉寄文章(通常這些文也都沒註明作者) 
    也就是那些好的感情觀跟健康觀念就不會被大眾所知了 因為一般人都會懶得去點網址 比較喜歡看被全文轉載的文章  因為便利

    我有位文筆很好擅長寫愛情文章的同性朋友(男的)
    他有篇文章在幾個月後成為網路email轉寄文章 
    他很高興 因為世界上有一小部分的人正把它當好文流傳收藏著
    有些人的部落格也有轉載他的文
    總之他很高興人們轉載跟轉寄他的文章 沒被註明作者是誰他也甘之如飴 因為他高興很多人認同他的文 也高興他的文能讓很多人受益 
    雖然大家都不知道是他寫的 但他沒想這麼多
    因為他當初寫文就只是很單純的喜歡寫作 沒有其他考量
    所以他不在意他的文是以什麼形式被流傳 只要有人能從他的文獲得些什麼他就很欣喜了
    以上提供你參考
    版主回覆 2009-06-26 00:00:00
    Dear

    你說得很對,謝謝你的指教。

    但我文章的內容,主要是希望想把文章貼回自己部落格的人。

    只要是創作人,都很希望自己的作品,被更多人看到,但是,有時候我們不免會小氣的想一下,如果將部落格文章貼回你自己的部落格,不署名、不加連結,我是不是會想成「這篇文章就是你寫的?」

    自己的文章,不能被知道作者就算了,還被以為是別人寫的,我相信都在扼殺創作人的心靈,也許在某些人眼裡,我們看起來像是小心翼翼、大驚小怪的人,但是我也是在幫別人發聲,如果當大家,都願意更尊重創作者,例如你的朋友,他的文章大家都知道是他寫的,雖然他不在意有沒有,但有的話,他是不是會更高興?

    如果今天都沒有人說話,創作人因為怕被別人說小氣,都默不吭聲,那是不是會又有人以為,連你都不在意了,我就盡情的使用?

    當然,我說得非轉寄信,而是轉載信;轉寄信與轉載信有不同的,轉載信是有可能被誤認作者是否就是轉載者,但轉寄信比較不會,如果你想把文章轉寄,我不介意你轉寄給任何人,只是,當然更好的狀態下,是你願意保留作者的名字與部落格連結,這樣不是更好。

    如果我們,都願意為創作者保留一些空間與尊重,這樣激勵他們的創作力,讓那些被看到的人有機會展示他們自己,這樣會不會讓他們更有創作的能量,我相信是會的,即便我跟你的朋友,總說不在意、沒關係,其實在心裡,我們難免會希望,看完文章的某人,能知道我是在世界角落那默默耕耘的某人。

    感謝你留言。祝順心!
  • 心之雨
    2009-06-25 20:29:45
    你好~不好意思
    我在雙子星的護髮心得,看到你的回應文
    你說一種美國品牌baby用的洗髮精
    可否告訴我比較清楚的品名呢??和可購買地點?
    因為我也想買來用用看..
    版主回覆 2009-06-26 00:00:00
    是貴婦奈奈有介紹過的ERH,在網路上就買得到了,我之前買有特價,但我朋友去買好像就優惠結束了,你可以去看看,Yahoo跟ERH好像都有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