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勿轉載全文,如有掉圖或想留言、引用請點我回去看本文∼「部落客為何不能光明正大的賺錢?」
後來我把我的廣告移到部落格的最底部,就是你要看完所有文章才能看到廣告,再後來我索性把他拿掉了,也就是我的Yam部落格沒有任何的廣告,因為即便我放任他在部落格旁騷擾我,然後可以得到幾百元,我其實寧可當作幾百元被我吃掉了,我不是裝清高、事實上我很貪心,如果放了部落格廣告可以讓我月入十萬,我一定把他置頂+放大。
不過話說,就算有錢我也領不到,因為我填寫的地址是錯誤的,不知道能不能改,就算能改我也寧願捐出去,因為是個流量超小的部落格,所以放著也純粹有趣,看看他的錢到底能變成多少,其實比較是滿足好奇心與成就感的地方;然而部落格廣告他是一個很弔詭的機制,說穿了有點利用人性的貪婪,當你呼朋引伴的讓廣告的聯播數增加,但廣告商永遠都是勝利的一方,事實上就是二八法則,真正能因此致富的就是只有那百分之二十,我甚至懷疑能夠因此活下去的應該只有百分之二,然而大家都放上,反而成為部落格廣告的行銷利器,如果你知道他們因為你賺了多少錢,你可能會因此想搥胸頓足。
其實我寫部落格,應該有五六年了,一直以來都想像部落格是日記本,寫著我對於生活的感動與其風花雪月和貓事,不知道何時它演變成一種新型媒體與廣告平台。
然而,我完全不反對它成為一種廣告模式,但是,為何不能把部落格廣告做得大器一點呢?我寧可你放上廣告貼紙、連結還是廣告看板,為何你收了錢幫品牌站台,需要隱匿成你自己家發生的生活瑣事,如果你像我一樣也只是出於好奇加上貪小便宜的心態,同時對該品牌又有好感或者本來就是愛用者,並且沒有想要靠部落格賺錢養家活口,那我真的覺得也還好,就算你要說你全家包含你的鄰居甚至你家的小狗都愛用愛吃愛買,我都不介意,但問題是,你想靠部落格賺錢,為何不做得磊落一點呢?光明正大的賺錢、並不會讓喜愛你的人感到不快。
其實所有的媒體內文與廣告是有其分開的必要,甚至分割是一種對媒體形象的提升,越是大牌的雜誌,越要跟廣告切割乾淨,尤其是像商業週刊、壹週刊這種雜誌,也許你會說,還是有人可以關說吧!老實說我不知道事實上到底是不是全面杜絕,但是我知道的訊息是沒有,這兩個雜誌的最大賣點,就是其報導的深度,如果一則壞消息可以被美化或者壓下,一則好消息可以被賣出,那麼,消費者會問「我何必買一本廣告雜誌?」
是的,所以編輯通常對於廣告手深入新聞當中,很感冒,是會大打噴嚏的那種敏感。
甚至,想要隱身成編輯內文的廣告,都會被編輯台希望,能打上廣編或廣告字樣。如果有人說「我自己的部落格,高興寫什麼寫什麼?試用不打試用,收了廣告費不想說?我爽,你管得著嗎?」是的,管不著,不只管不著,還要為你拍拍手,當廣告商贈與其產品與金錢,你大可將廣告文隱身成你的生活家居之理所當然的故事,讀者生氣你也可回答「又沒強迫你看大可不要看」或者「我也是人我也要生活」還是「你們看免費的、穿插一點廣告算什麼?」
是的,讀者生氣,他們覺得他們被出賣了,但事實上,他們不用生氣,他們沒有被出賣,是你被出賣了。賣掉的人是你、被賣的人也是你,你把自己賣掉了,酬勞是免費的產品以及一點獎勵金。
為什麼有某些編輯對部落客感到忿恨不平,就算是邀約採訪拍照,其實私底下的聚會還是會大表微詞甚至毒辣的罵幾句話,喔!不要猜我在講誰,重點是他們忿恨的原因,從來沒有一個編輯寫文章是拿了錢,就算拿了錢也是公司收去的絕不會落入自己口袋,真的有拿了錢那麼他勢必是接了廣編稿的案子來寫,但是在編輯台當中,唯一讓編輯感到驕傲的,大概是公主少爺般的禮遇,無論到了哪裡,公關無不親切以待,對於產品的問題無所不答,深怕編輯漏掉了產品的哪一項優點,甚至招待體驗產品,而編輯還可以很酷的說「要我體驗可以,我不保證露出喔!」公關人員在旁說「是是是,歡迎批評指教」會如此禮遇不是因為害怕或是他是編輯,那是一種對專業的尊敬。
例如,我到攝影棚的時候,都對攝影師與彩妝和工作人員,非常尊敬,因為有他們,才有好作品。
例如,我到醫院的時候,對醫師與護士們也是非常尊敬,因為有他們,我才得以繼續對抗病魔。
尊敬與畏懼,是兩種不同的東西,例如,就像明星之於狗仔、就像公關之於記者,很多時候,畏懼大過於尊敬。
尊敬專業與畏懼權威,也是兩種截然不同的感覺,尊敬你的人會打從心底敬佩你,畏懼你的人會在你失意的時候在背後給你踹一腳,如果你哪一天虎落平陽被犬欺,例如之前無名被網友聯名打著罵,並不是因為這些網友先說好要同仇敵愾,而是平常累積的鳥氣要萬箭其發、一次到位。
因此,如果不小心你成為一個知名部落格,或者你想要靠你的部落格賺大錢,而剛好榮幸至極你又有時間來光臨小地觀看我的無聊廢言閒扯蛋,閱讀這段有時後很愛很多逗點有時候一句話也不讓你喘一下的白爛文章,並且你還有機會看到這一段的同時我要先告訴你下面還有一段的此刻,我是真的要先謝謝你來並且說,做一個真誠的你自己,並且讓大家打從心底愛你吧!
知道你賺大錢並不會讓人很不爽,例如彎彎或者壽司還是九把刀還是宅神、史丹利以及女王等等,但是,如果你關起門來偷偷賺錢不給大家知道,嘿嘿!聽過自首無罪這句話吧,被抓包的總是比較欠人揍你瞭吧!如果現在還是有一堆廣告商黏著你還是編輯採訪你,我可以告訴你有些人只是因為畏懼你的流量,就像過去某些記者的筆真的宛如尖刀般刺激,但是記者一離開職場就被遺棄,這殘酷的教訓並不只是因為人生現實啊!
因此,如果你是個、或想成為一個部落客,並且想要靠你的部落格來賺大錢,你就光明正大的賺錢吧!不需要把廠商的文章、隱諱的變成你的私生活,然後遮遮掩掩的害怕被看見,不需要為了某些活動、那得獎的幾百元還是千元大鈔,符合廠商說的不得說壞話以及公開行銷事項,然後良心抽痛讓自己睡不著覺,很多時候,你的讀者生氣,是在為你抱不平,因為你以為你賣掉了讀者,事實上,是你賣掉的是你自己,你以為這件事情天衣無縫天知地知你知我知,事實上,就連路邊的小貓都在討論你的趣聞,你跟與你相同志向的人畫成小圈圈,聚在一起討論如何賺大錢,然後驕傲地說著、自己又掠倒了哪個多嘴的混蛋,你不容許別人討論你,因為如果有人說話,就得封鎖為拒絕往來戶並且刪除他該死的MSN,然後那些人滿是委屈的、不說話,事實上,他們在自己的聚會裡、撲浪的悄悄話,瘋狂的討論著、超乎你想像的瘋狂。
我不懂當有人希望你為他寫文章,而希望你把文章隱匿成你的私生活,甚至告訴你,以後路上遇見別告訴大家我認識你的這種荒謬意見,你會認同並且開始執行?對於某些公正客觀而且是真的有立場的人來說,這樣的提議無疑是一種莫大的污辱,而我不懂,為何有人被污辱了還要沾沾自喜洋洋自得,甚至把他些為你生氣的人打得滿頭包,真的是自己把自己賣掉了還幫對方數錢!套句過氣的電影情節「敵人!在你看不到的地方!」就像記者的對手就是那些名人富豪以及出軌的女明星,而不是讀者,而你的對手則是那些總愛拿錢誘惑你靈魂的廣告商;所以,別搞錯了你的對手,把幫你的人看作是仇人般忿恨!
這篇文章,也是寫來警惕我自己的,如果我哪天像抽中樂透一樣爆紅(如果有那麼一天的話),我肯定關掉我的手機、關掉我的留言版,然後自以為是的繼續、當個廢話多又愛貓的人!
P.S. 文中所用到的圖片皆為我本人拍攝,其中那位正妹叫做MOMO,她本身也是一位Model,如果有Case需要找他可以跟我連絡,除了別有意圖的攝影師以外我都會代為介紹,同時我並不是經紀人所以不會收經紀費用敬請放心。
延伸閱讀→
◎你覺得部落客該為你負責嗎?我覺得非必要,無論他說謊、犯賤還是欺騙,有人說他公開是一種媒體,有人說這是公共空間,有人說知名該為自己負責,我都認為沒必要無限上綱的生氣!何謂紅、何謂知名、何謂部落客?在這個混沌不明的網路世代裡,「拿了錢的部落客該為你負什麼責任?」,事實上他不需要為你負責,這是他的空間你的自由,不合則走、不爽則回你的部落格開罵,沒什麼了不起也不需要覺得不公平。
◎不過,上網,你要小心,因為「非虛擬對談時代來臨」,總有人不認同你也總有人會把你拿來大作文章,不過,寫文章就是為了要得罪人,如果你認為是對的,就算全世界說你盲目就自爽下去吧!反正這世界需要一點不要臉的瘋狂熱血啊!
◎如果你有部落格,我想告訴你「部落格不是服務業」,你真的沒必要也不需要,為難自己取悅大眾!
◎在「無孔不入的置入性行銷」裡,其實你也不用太憤慨,因為那些你以為猜測得到的行銷方式,都是很初階版的,真正的高手級置入,可是讓你摸不著頭緒的發生著,反倒是那些真心分享、真心推薦的好文,躺著也中槍、真心也會被雷親的讓你誤以為是拿了錢,你說冤不冤?
◎話說回來,其實廣告企劃們的想法很簡單,因為「部落格行銷有跡可循!」他們不過也只想告訴你,他的牌子最好用!大家出來混口飯吃,別太嚴格一笑置之吧!
◎回我的部落看更多文章∼「成小山的.貓.食.遊.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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