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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勿轉載全文,如有掉圖或想留言、引用請點我回去看本文∼「拿了錢的部落客該為你負什麼責任?」
摸著良心說,我承認我不爽只是我犯賤地酸葡萄。
我並不希望廣告全面性的污染部落格,但撇開那些不爽我問問我自己,說穿了只剩下一股惱人的酸味;因為假設我跟女王一樣正還有一雙美腿、跟彎彎一樣有才華、跟史丹利一樣會搞笑,廣告商捧著銀子到我面前,再來客套的讚美幾句,我就會巴不得把自己都賣光光,洗頭的、洗澡的、洗腳的還是洗貓的,吃的、喝的、穿的、喜歡的、討厭的,我可能都可以為他代言;不過,可惜我不是他們,可惜沒有廣告商巴著我要我代言,因此,我承認我就是有那麼一點點不平衡。
我曾經也想著,這該死的部落客達人,憑什麼拿錢寫文章。他是頭頂有光環還是背脊長翅膀,或者是會吞火球、跳火圈還是可以像蔡依林一樣原地鞭轉20多圈,又或是有什麼三頭六臂還是什麼了不起的特異功能甚至還可以讓Michael Jackson死而復生?說美貌又沒有正到勝過林志玲、說要拍照、拍美食、拍正妹這點大家也都還學得來,那麼,一樣是走在路上沒人會多看兩眼的素人,憑什麼他可以拿錢?憑什麼你就只能乾巴巴的爬著他的文章、幫他衝人氣?媽的!X!
不過仔細想想真的不太對,我也拿錢幫客戶寫文章,不同的只是我發表於雜誌當中,而部落客發表於他的部落格當中。
不同的,只是我拿錢不一定掛上我的名字,而部落客拿了錢還得掛上自己的名牌,講白了就是出賣自己;但這也不是什麼不好,賣得好價錢也是好事,例如那些名人明星,誰不是出賣自己在幫誰站台,管他是國際品牌還是名不見經傳的爛牌子,到底是高價賣出還是作踐自己,只有自己知道、見仁見智。
然而,高價賣出,似乎很難被罵,那個誰誰誰又以幾百萬、幾千萬、幾億酬勞獲得廣告合約,往往令人津津樂道,那麼,作踐自己的,為何要被罵?
都已經丟了面子、販售靈魂、賤價出售那麼可憐了,你罵它作什麼。
我寫文章,常常是幫客戶寫文章,沒有人知道我是誰,但部落客寫文章,是用著他們自己的名字寫文章,大家都知道是誰,更慘的是我寫文章的稿費,說不定還比部落客寫文章的錢還要多,他們拍照、寫字、修圖、畫畫樣樣來,還得出賣家人、出賣小孩、出賣朋友、出賣鄰居,極盡所能的把產品分享得很好但又不要太白目,他們想盡修辭讓東西看起來很美但又不會太over,吹捧還不能吹太高,又不能太低,拿捏好難;不像我,寫文章時就是極盡所能的完美到一個淋漓盡致甚至掉渣,彷彿你不購買它就是你人生最大的污點與錯誤,那麼,究竟誰比較該死。
應該是我吧!
拿了錢不用負責任,即便是被投訴衛生署還可以逍遙自在,即便產品檢驗出什麼毒物依然不關我的事情,你看,多美好,我這該死的混蛋啊!
我從來不想成為一個部落客,對我來說,部落客的工作,太難。
因為我的生活就是這樣膚淺而無聊,如果上了部落格,還要嚴守紀律不可隨意發言,那麼,生命會不會太枯燥。
我不希望有任何人,稱我為部落客,而我的生活之中所有的朋友,很少人經常上我的部落格,甚至很多人不知道我有部落格,其中也有許多人生活習慣中,根本沒有部落格這三個字。
那些你熟知的部落客,以我自己的經驗佔我所有朋友比例的七成以上,沒人認識,也就是說當我們在自High其中,那些忙碌且一個會議接著一個會議開的OL們,連讀今天日報的閒情逸致都沒有了,甚至有人忙到連行政院長還是衛生署長是誰也搞不太清楚,還有那個什麼龐巴迪的東西講給他聽都會以為是某一間餐廳的名字,當然更沒時間也沒機會,欣賞部落格,甚至還有很多人跟多年前的我一樣,不知道彎彎是何許人物,但卻只認識她的可愛msn大頭。
其實,我也喜歡推薦一些好東西,如果恰巧這個東西需要我為他吹捧幾句而可以獲得免費,那麼樂意至極;但如果這東西就是我平常連聲喊罵的爛東西,恐怕我只能為你寫廣告文而不願意為你寫推薦文,那就看,每個人,對於自己,願意出賣的程度如何。
後來,我仔細想想,那些讓我最為不恥,也就是拿了錢說沒有拿、搞置入性行銷到一個淋漓盡致,也就是連他媽與他家的狗都以為這是真人真事真經驗,甚至掛了許多隱藏性的抽成小廣告,從文章的第一個字跟著你跑到最後一個字,最後再牽上關鍵字廣告,無所不用極其的販售它自己,真心說一句話,一開始我覺得反感,思考以後我還真要說句「您真內行」,外加一個深深的鞠躬啊!
就像一個廚藝高超的大師,可以將食材從皮到骨、連筋帶肉的一同展現,連個渣都不剩的無所不用,在這個需要環保概念的年代可以說是奇葩中的精髓;那麼,是不是我們可以稱它為藝術啊!置入性行銷的經典藝術啊!
因此,如果一個部落格,願意販售他的一切,為他的人生標價,那麼,我不相信聰明如你的看不出來。
如果一個部落格,願意推薦他喜歡的產品,並且只願意收下廠商提供的試用品,那麼,我也不相信智慧如你看不出來。
如果一個部落格,願意推薦他喜歡的產品,並且收下廠商提供的試用品,但前提是希望,揭露所有產品來源的訊息以及被公關的事實,那麼,我也不相信白紙黑字如你看不出來。
因為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價值觀與生存法則,那麼,無論我們是可以接受自己變成什麼樣的人,我們也不需要,因為自己得不到,而酸葡萄;就像我總是無法理解,大明星為何總是可以賺錢迅速,而我必須靠一字一句來累積我下個月養貓以及吃飯的零用錢,就像我不知道,為何有的人生下來就啣個金湯匙,而我必須還要為了我的薪水多一千還是多兩千去打拼,我不爽,但其實我知道,我只是吃不到那甜葡萄。
人生,就是不公平。
人生,就是不一樣。
沒有相同的際遇,就是有人比較好運,而我,其實也在那好運之列受過許多別人沒有的寵愛,就算相同際遇,一樣的狀況不同的結果,一樣的問題不同的答案,每個人,可以販售自己的地方,不同。
就像有的人靠臉吃飯、有人靠嘴吃飯、有的人身體力行、有的人靠文字、有的人靠雙腳,而有的人,靠寫部落格,有何不可?
那麼,你管他在部落格,出賣了他自己的哪部份,他很清楚,如果今天違心說了什麼只是因為收了多少錢,那麼,當違心的%數越多也就在燃燒他部落格的公正價值;就像,當Model或藝人接受代言之前,經紀人總會評估廠商的產品與知名度、以及對於形象有無負面的影響,就像你能想像林志玲要代言香港腳藥、而請張菲來代言化妝品廣告嗎?並不是所有人,都可以照單全收所有邀約,因為他們很清楚,當你想不計成本的照單全收,也許失去的、比得到的更多。
因此,如果部落客拿了錢,沒有很明顯違法的說謊:例如說這玩意吃下去可以治療癌症,這產品擦上去保證痘痘全消、可以把黑人變成白人,還是這衣服穿上去你就會變成媲美金城武的帥哥(ㄟ..最後這個例子充其量只能說是誇飾法),那麼,當部落客買了幾箱的保養品回家,告訴你它很好用,左鄰右舍一起下海團購到廠商缺貨,信不信,就看你自己。
說穿了,信者恆信。
而當你覺得它Over了,就像你看了「我只睡一個小時」、「永遠以顧客的想法為優先」、「你家的事我們的事」、「全家就是你家」這些廣告台詞,還有「我跟他只是朋友」、「我還是處男 or 處女」以及「我真的沒有整型」這些面對八卦的官方說法,你相信了、就相信了,不相信就將他看作一個過度誇飾的廣告文法,然後一笑置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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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網,你要小心,因為「非虛擬對談時代來臨」,總有人不認同你也總有人會把你拿來大作文章,不過,寫文章就是為了要得罪人,如果你認為是對的,就算全世界說你盲目就自爽下去吧!反正這世界需要一點不要臉的瘋狂熱血啊!
◎如果你有部落格,我想告訴你「部落格不是服務業」,你真的沒必要也不需要,為難自己取悅大眾!
◎在「無孔不入的置入性行銷」裡,其實你也不用太憤慨,因為那些你以為猜測得到的行銷方式,都是很初階版的,真正的高手級置入,可是讓你摸不著頭緒的發生著,反倒是那些真心分享、真心推薦的好文,躺著也中槍、真心也會被雷親的讓你誤以為是拿了錢,你說冤不冤?
◎話說回來,其實廣告企劃們的想法很簡單,因為「部落格行銷有跡可循!」他們不過也只想告訴你,他的牌子最好用!大家出來混口飯吃,別太嚴格一笑置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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