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勿轉載全文,如有掉圖或想留言、引用請點我回去看本文∼「所謂文化就是翻譯間會流失的東西。」
聽起來很有道理,但也不免令人傷心,似乎是在網路無遠弗屆的世代裡,任何東西用Google+翻譯,就能很快被瞭解、並且暢行無阻。
但是,很多瞭解,都是限於表層,我想,如果文化不能被翻譯,那麼,人心是不是不能被解讀,很多時候,我們喜歡為別人或者別人的人生下任何註解,說某甲是個樂觀的人、某乙是個浪漫的人而某丙是個賤人,但事實上,真的是這樣嗎?其實很多你瞭解的東西,是否就像你以為你瞭解的文化,只是片面的東西,事實上有某些東西,在傳遞的過程中,流失了,抑或者因為你看人的方式有了偏頗、先入為主的思緒,而錯覺了某人原本的樣子?
但其實,我並不想跟你討論,所謂文化力還是人的本質,這樣的東西討論一百遍也只能限於討論,並且沒有答案見仁見智,但唯一還可以開心地,就是所謂文化就是翻譯間會流失的東西,而我卻認為,所謂「藝術就是能跨越國度、語言與時間依然能傳達的東西!」
中國裡有一句形容詞,也就是當我們遇到很好吃、很美好的東西,或是很恐怖、很惡毒的狀況,我們會說「那真是筆墨難以形容」,作家倪匡書寫上百個故事,其光怪陸離已經到達頂峰之外時,他也會說「這個時候才知道,人的辭彙真的是太少,太難描寫出現在的狀況了」
而你,是不是也常常,覺得某時刻的心境,實在是詭異或興奮到無語形容。
無法訴諸文字、無法訴諸語言,只能用一首歌、一個舞蹈、一副畫作、一個旅行去表達其意義,而化作藝術理所當然沒有所謂翻譯的問題,當然、更沒有隔閡的問題。
雖然,我並非是一個藝術家,很多時候,我們也不禁想著,所謂藝術是什麼,是那些自認為鬼才導演,所拍攝出來詭異難懂的電影?是那些自認為優質歌手,所唱出來的難懂樂曲?還是那些自認為不同一般的畫家,所揮毫出來的風花雪月?那些難懂的、難以感受、難以被形容且分類的東西,到底是藝術,還是自以為藝術?
然而,這個時候,我就會深深感覺到,人的辭彙,真的太少,少到無法形容,我現在的感受;有些人,常常疑問我,為何部落格的文章,總是有上千個文字,「難道你就不能要言不煩的說嗎?一定要如此耍弄文字、長篇大論,就像老太太的裹腳布般,沒有終結。」
是的,非得如此,因為只有在想表達的時候,真的感覺到,人的辭彙實在太少了,有時候,你想說的一件事,並不像是非黑白Say Yes or No就可以說清楚,並非告訴別人,我認為這是好的、這是美的,就可講明白,就像是我們要描繪的那種意義,可能是一種處於灰色地帶的區塊,但灰色,也有上百種灰,若以色彩學來說,灰色、簡單可分為98種,但若以自然學來說,灰色,就有數不盡的灰,你想要是蝴蝶翅膀的那種灰?還是飛翔的老鷹的那種灰?或者是黑水溝裡的那種灰?抑或者是沒和完的咖啡那種灰呢?
因為有太細節的想法,害怕被誤解、想要被理解,所以因此寫了如此、又臭又長的文字,但說真的,又與其說要寫給大家瞭解、其實我並也沒有、那麼渴望被瞭解。
喔!我又離題了,回到藝術,後來,我慢慢瞭解,所謂藝術,其美麗與不凡的意義在於,他是真的能夠跨越國界、不用筆墨形容而也非筆墨能形容的東西,你不需要懂任何藝術的語言,也絕非你懂了梵谷、懂了歌劇、懂了馬友友就會比較高尚,藝術的意義在於,只要你理解了、就理解了,你覺得他是什麼樣子,他就會變成你想要的那種樣子。
如果,你無法瞭解,芭蕾裡飛揚的腳尖,不懂,在海邊春吶的青春嘶吼,無法意會,歌劇院裡拔高的嗓音劃破天際的美好,也不瞭解,那鋼琴音符敲打的意義,還有,那繪於宣紙上的深黑色墨汁為何分岔,更不明白,一杯咖啡濃苦的宗旨,那麼,就不要明白。
因為,有些東西,僅可意會,不可解讀。
所謂藝術之美好與不凡處,在於每個人感受藝術的層面、層次與深度都不同,有的東西,就是可以敲打入心靈,有的東西,就是可以植入骨裡血裡沸騰,而就是有的人,可以因為一段琴音落淚不止,有的人,卻只能茫然欲睡。
而所謂藝術之特色,就是他是可以跨越語言、跨越國界,傳達的東西,無聲勝有聲,有時候,任何評論都無法完整的解獨,那就像告訴老鷹海裡有多舒服、告訴魚天空有多寬廣,就像告訴凡人、宇宙外的漂浮有多美好,就像告訴盲人,天空有多麼藍一樣,你懂嗎?
因此,當文化會透過翻譯而流失,我們不妨,關閉自己的腦袋,開啟自己的心靈,用你的毛孔感受這世界、用你的眼睛、你的手、你的碰觸與你的感官,去理解別人。
很多時候,我們看得太多、說了太多,但反而身體其他的敏銳,卻被關閉。
又很多時候,文字確實保留所謂文化的傳承,但文字也有太多難以觸及的東西,例如口氣、例如感動,那些無法被翻譯、無法被傳達的東西,全部化為藝術,存在著、不消失。
然而,你所認為的藝術只是紙上色彩嗎?只是所謂油畫、國畫還是粉彩畫嗎?我並不這樣認為,其實無論是舞蹈、劇場、交響樂、歌聲、音符、彩妝、服裝、時尚、建築、電影,以致於棒球、籃球、跑步或是一段旅行、一段航海、一段人生、一段愛情,都是一種藝術,那些東西,無法被註解、只能被體驗,無法被翻譯、卻能跨越國界與語言、跨越世紀與時光,超脫的、傲然的,停留,給想要理解而能理解的人感動。
那麼,你不認為很美好嗎?
當我這些文字,只能透過僅僅文字,來讓你看見,但是我知道,並不是所有人、甚至也許不到十幾個人,能看完並看懂我廢話裡的意義,但是,我卻可以透過簡單的一張照片,告訴你,我有多麼深愛我的貓以及他有多美好。
那單純的僅僅一張照片,勝過我的千言萬語,這就是所謂藝術、所謂文化、所謂美好的力量,你我都有,這單純的力量,不只會寫字也不需要文人詩人的智慧,就能感動人心。
因此,你大概就能理解,身為一個詞人的方文山,為何影響力總不敵一個作曲與歌者的周杰倫,當所有人迷戀外文歌或者崇拜麥可的年代,我就不認為每個人,都理解歌詞的意義但卻都被感動,為什麼?因為藝術的力量、因為音樂的力量,那些力量跨越國度完整的傳達了,所謂文字所難以碰觸的文化啊!
然而,「所謂文化就是翻譯間會流失的東西」這句話,看在也熱愛文字的我眼裡,感觸頗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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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言的靈感來源∼「方文山的部落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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