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註:本文寫在去年,文章請勿敏感的對號入座或斷章取義,本文絕非批評產品試用以及部落格的商業行為,我認為廣告之必要,產品公關、行銷、試用與置入也有其必要性,但某些過度的變相發展,值得我們去省思。
如有掉圖或想留言請點我回去看本文∼「無孔不入的置入性行銷。」
老實說,我不該天真的說出這些話,因為這些話可能會引起許多業界人士的反感。也許覺得,我也有做過廣告,何必這樣振振有辭的像個聖人?
但是,曾經也在雜誌社工作、同時現在偶爾也會去支援執編的我,知道某些編輯在編輯台上的嚴謹與堅持時,有時候也會想著,過量的置入性行銷是否該適可而止了。
很多事情真的不知道是種幸福,知道以後就像螞蟻在咬、不吐不快。
同事還說,這種事情別PO了吧!還有人說:算了,反正我的部落格流量不多。
不過好在部落格流量不多,所以就放心的PO吧!免得事情放在心裡會吐血。
前陣子流行的美妝電視節目,引起群起效益大家爭相追逐,節目上介紹什麼產品、聽說隔天馬上缺貨。因此引來品牌的爭相上稿,一次幾分鐘的露出,讓你蠢蠢欲動想買產品嗎?這幾分鐘可是燒掉品牌商四五十萬的摳摳呢!
我想著,其實大家都不用處心積慮的作置入性行銷嘛!反正無論是廣告還是編輯,大家根本分不出來,搞得很多被真心推薦好用的產品,變成不好用,讓人真的感受到一句話,就是有錢能使鬼推磨,許多品牌的費用,全都堆積在廣告宣傳,曾經訪問過某個OEM廠商,他提到台灣人對於保養品的知識真的太不足了!許多在國外一添加馬上上頭條的成份,在台灣行之有年,反正用了擦了也不會馬上死人,更讓人覺得匪夷所思的,是許多號稱醫美品牌的保養品,裡面添加了許多防腐劑或是傷膚質的問題成份,醫師自己都不敢用還要別人用是怎樣,例如某家品牌的經理就曾私底下跟我說過,他根本不用自己家的產品,以及某某品牌的醫師,為了屈就成本,選用不OK的成份,因為他發現『消費者根本分不出來』。
光拿防腐劑來說,為何消基會之前查驗面膜,居然檢驗結果有四分之三不合格,有些是有驗出超量、有些是沒超量但是違法成份,但無論是有超量與沒超量,之前經過毒奶事件事件後,相信大家對PPM已有多加了解我不想贅述;其實防腐劑不是不能加,因為保養品那麼多營養成份,不要說放一年,放一天都會出事情,但是有些防腐劑就是不能加,長期加下來就像三聚氫氨這種成份一樣,會對人體造成傷害,加上面膜又是國人愛用的保養品,台灣每年敷掉12億面膜,同時透過面膜的效果讓「有害」成份加倍吸收,你在敷心酸的嗎?
不過,別怪廠商愛泯滅良心,但為何大家要添加?因為無論我加入好的或是天然抗氧化劑,或者使用便宜的防腐劑,光單一成本價格差,就能高達十倍或百倍,換算成大量保養品,絕對不是幾十塊的差異,是好幾萬甚至幾百萬的差別!但是你分得出來嗎?如果加一種成份你不覺得他的重要,那廠商是在花辛酸的嗎?
試想,如果你是製造商,你為何多花幾十萬,在『消費者分不出來』的成份上呢?
防腐劑新聞露出後又消失,大家還是一樣敷面膜。
某牌子傳出有問題又消毒以後,大家週年慶還是忙搶購。
那總有人有良心吧!?我也曾想過這個問題。
是的,但有良心的活不久,通常創造一個品牌沒多久,就會死於無廣告費。
假設,一個產品的成本比別人高、價格比別人高的東西,是否就不較不容易獲得你的青睞。
那麼,如果再加上高昂的廣告費,通常撐不住一年,還沒獲得消費者的恩賜前,就陣亡再見哩!
置入性行銷大概是很多品牌沒想到要花那麼多的地方,其實置入性行銷是所有廣告預算最燒錢的,例如花旗花四億買下球場冠名權就是個很燒錢的行銷,(老實說我真的不懂這點的意義在哪裡呢?)或者有人買下101放煙火權力,但是我真的覺得,這是個服務至上的年代,並不是行銷的年代。我就真的很不相信,消費者那麼白目相信廣告不相信事實,無論是一年新上市、十年品牌還是百年老店?其實大家都不是第一天出來混了,那個新上市的新品牌,有時說穿了也只是某個品牌換個招牌再賣一次!無論是鑲金的、鍍銀的還是招牌剛放上去油漆還未乾的品牌,廣告打得再響亮都拼不過服務不周所帶來的損害!如果能將那麼多錢放在產品開發以及產品服務上,不是更好嗎?像Apple電腦、像星巴客咖啡、麥當勞、Nokia手機、花旗銀行,都是最近讓我很失望的大品牌。
但我覺得部落格是一個很私密的東西,他就像將你的日記本上傳,分享告訴朋友你發生的小事情,這些事情很小,小從你吃的、喝的、玩的、用的、買的,所以引起許多品牌的覬覦,但是我不反對『試用文』,因為試用沒人要你『說謊話』,我也不反對『購買試用文』,因為你可以適時的美化『你所看到的缺點』,只要你打上廣告文的字樣,就像雜誌打上『Promotion』的字樣,就算你覺得部落格是自己的,不爽打『Promotion』老實說我也真的沒啥意見;但我蠻反對,『拿了客戶的廣告費,卻發表著說著沒有拿廣告費的部落客,或者做得自然簡單到宛如生活般正在發生的小插曲一樣,卻又掛了抽成連結器,只要讀者點選連結購買就可以領獎金』抑或者『用了客戶的產品覺得超好用到一個驚艷,卻堅持要拿廣告費才要PO文的』,還有那種『拿了大筆廣告費卻害怕自己被發現是廣告』的部落格,嘿!廣告有那麼多見不得人嗎?沒有人會因為你收廣告費就討厭你吧!但是收了卻說沒收,就跟招妓後下了床,無論在街頭路過還是餐廳碰到都要說不認識那種感覺一樣。(備註:本文某些案例不是發生在我身上,請勿斷章取義、自行聯想或對號入座喔!)
難怪之前中國時報資深記者張玉貞會PO出,「是誰殺死了優質部落客?!」一文。
也難怪好品牌活不久。
我是說那種品牌產品真的很好用,不是那種廣告形象打起來好的那種好。
所以,如果好品牌因此死掉或外移,也不足為奇。
台灣就是那麼妙,上周,跟一個業界非常TOP的攝影師吃飯,他不只拍攝我過去老東家的雜誌,更拍攝許多如Vogue、Elle、美麗佳人,像游絲棋的作品裡,就有一半以上都是出自他手,算是我心目中最強的攝影師,而他,也要外移到大陸去了。『別小看大陸,大陸的攝影行情都比照國際呢!』他說。
很多事情我們都別小看中國大陸,你以為他封閉、封建搞共產,NO!!!中國大陸的毒奶規範可比台灣嚴格哩!中國大陸對於防腐劑的規範也比台灣嚴格喔!中國大陸對攝影師、畫家的尊重與價格行情,也都比台灣優質喔!許多專業性的工作,中國人對他們的尊重、價值的保存,都比台灣還要重視。
之前知道部落格有置入性文章後,覺得這是人家的事情,我不想多說,每個都總有自己想作的路,我可不想作那個人人喊打的擋路狗;後來知道網路論壇有人養了一堆假帳號,也覺得這是人家的事情,如果連問話、回話,你也可以搞個置入性行銷,無論是汽車論壇、電腦論壇或是保養、彩妝、服飾論壇,都能搞進置入性行銷,我真的覺得你也是厲害了!而BBS也有人在賣帳號,反正我從來不上BBS,我也覺得是人家的事情,網路新聞中要PO入關鍵字賣錢,我也覺得那是人家的事情,反正我看免費的新聞,有點廣告字礙眼忍耐點,到現在有人在賣MSN、Twitter、Plurk與facebook的抬頭文字,我真的覺得,搞網路行銷的腦袋,真的是無孔不入到一個極點!
不過那都是人家的事情。
就像之前國外有人販賣自己的背來作廣告(例如貼上廣告商的產品,在街上走),那是在經濟風暴還沒來之前,廣告商有很多錢可以到處撒。
現在,有人說服你販賣你的BBS帳號、論壇、部落格、MSN、Twitter、Plurk與facebook,要你將廣告訊息PO上去,這是經濟風暴來了以後,廣告商想得妙點子。
如果你要販賣你自己PO上任何廣告,其實我一點意見都沒有,只是我會不斷想到,某個性感沙灘女郎,裸著胸口貼著廣告商的貼紙於乳頭上的情景,也會想到路邊高舉著廣告招牌的人。
總之,消費者啊!清醒點吧!
廣告世界,無孔不入;不過記住:貴的東西不一定好,但便宜的東西絕對有問題,還有,網路世界都是虛假的,以及,無論你要販賣自己或是出賣別人,請光明正大的做吧!
備註:本站無任何置入性行銷的文字,有試用文,但分享與批評都是在本人意願以及本人喜愛以及本人高興的狀態下PO文的,有掛博客來推薦分享器,但純粹個人就是整個很愛博客來到7-11取貨的方便感,所以超愛在博客來買書,如果你怕被我黑,請勿點選我部落格的任何連結喔!還有,本站還有部落格廣告,你沒事不用點,我純粹放好玩的!(不過我記得我好像填的資料也是錯誤的,就算有也不會收得到,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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