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更多人相信你的選擇是對的?

我喜歡的東西、欣賞的人物、愛的保養、迷戀的男人、隨手的書、瘋狂的電影、相信的真理,也許會分享,但是我不喜歡、大家與我相同,我拿的包、穿的衣服、喜歡的鞋子還有崇尚的品牌,就算分享、也不期盼你來示好跟隨。有的人分享保養、有的人分享音樂、有的人分享宗教,多期盼大家跟他一樣,去瞭解他們迷戀的好,甚至期盼他們的加入,共享美好的喜悅,但是,我總希望,與我相同的人,越少越好,因為不小心緣份遇到了那些知音,更顯難得。

讓更多人相信你的選擇是對的?

如有掉圖或想留言請點我回去看本文∼「讓更多人相信你的選擇是對的?」
(送給朋友的阿哉,好久沒見了,很想他。改天來寫阿哉的故事 ^^)




我沒有任何的宗教信念,但朋友邀約,我會參加,佛教的、基督的,我都參加過。

我喜歡拜拜,但不代表我認同佛教裡的所有觀念,我喜歡一些關於神學的傳奇,但不代表我認為,耶穌基督說的都是真理。

也許這樣,會讓各路神明,在我遇到窮困潦倒時,不太想拯救我,但我不想說謊。

我認為,世界上沒有真理。

很多道理,都可以成立,很多理論,都可以推翻,我們存在不斷改變的世界當中,這一秒與上一秒截然不同,世界不斷改變,怎麼可能有千百年前的話,到現在每一句都能適用呢?


我認為,宗教,可以相信,相信,是為了讓心靈找到目標,就好比人生是個海洋,無論你信仰什麼,宗教、家庭、愛情抑或者工作,你有一個眼光凝視的目標,就能讓這趟海洋的路程,不會顯得漂泊無目的,那樣就好。

所以我不明白,為什麼,有人,希望更多人參加他的教會,用了很多方式希望更多朋友加入他,他們說,這樣是福報,我也不明白,為什麼,有人,希望參加更多的禮佛,當然他們也說,這樣是救贖,將人從茫然當中,帶入一個佛的正軌。

幸好,我這一生,沒遇到強迫我加入的人,其實,每當有人邀約拜拜,邀約朗誦詩歌,我都是願意的,基本上,我敞開心胸去接受各種更好的說法。其實我認為信仰本身是一個心靈的洗滌,停下來、跟心裡的自己說說話,念經誦佛說願望,是說給佛祖聽嗎?其實是說給自己聽,教會的告解也是,分享給教友聽嗎?反省給別人聽嗎?其實是反省給心裡的自己聽。

會有這樣的感觸,是閱讀了
子貓的文章,這個遠在澳洲的部落客也是個資深的文字者,很多想法很是有趣,文章提出各種觀點;我喜歡觀點多元的東西。

文章有一篇,提到達爾文在晚年時期後悔他提出進化論;版主Chris說其實這個說法,是個謬論。

說法何處而來?是來自一個教會的教友Hope太太,說是達爾文在晚年加入了基督教,希望透過耶穌基督得到救贖,而這個教會將此說法印成刊物大肆宣揚,說連達爾文都相信基督教,那麼你更應該加入基督教。因此「達爾文晚年信主」的訊息便不斷被傳誦。

其實很多謠言與問題,之所以無法快速的抑制,是來自於以訛傳訛,現代人處於資訊爆炸的社會當中,無論是新聞、雜誌、同儕抑或網路,資訊的力量無遠弗屆,當然被斷章取義的機會實在太多了,就像我常說的,「如果你沒有時間好好看完我的全文,我真的寧可你不要看」,因為我常常在很多事件中,做了反面假設與正面假設,用不同的角度去看事情的可能性,常常被人誤以為我在抨擊某人或某企業,而奮而留下謾罵的文章,還不敢留下名字與email,事實上,你只是看到我的小部份而已。

而「達爾文晚年信主」這個謠言,我是現在才知道,因為這個謠言又開始跑出來,於是讓這個版主寫下這些文章,(要看文章前因後果可以自己點過去看)我相信,此後,還是會有這樣的說法提出,因為當文章被不斷的傳送,某幾年又會有人看到,大為感動因此又開始傳達此真理,那就像是,我常常在別人的部落格看到,我十年前就看過的冷笑話在冷飯熱炒,也許就是因為版主不小心又收到千百年的信件想要分享,但不知道這個訊息已經作古,又或者我會看到十年前就知道的網路謠言,我們只能說,謠言止於智者,分辨謠言,需要有相當智慧,而我不是智者,偶爾也會看錯資訊,但我認為,人活在世,不需要太自信,我所謂「自信」,是相信自己說的事情都是對的,我相信很多事情是「你不一定是錯的、而我不一定是對的,但世界上沒有真理,所有理論都隨時可以被改變;那唯一不變的,就是改變。」

回到正題,為何我有此感念,因為我看到這個教友,如此奮力的宣傳教會,甚至捏造達爾文晚年信主的事情,當然我無可證明達爾文是否有信主,但是既然達爾文的子女都有出來聲明,那應該還是以子女說法為主,但無論達爾文有沒有信教,其實跟你要不要信教沒有關係,假設我是一個教會人士,我並不會因為,信佛的人比信耶穌的多,感到沮喪,(只是舉例,我不知道哪一方比較多喔!)也不會因為,多一個人信主,感到開心,親愛的,那關我什麼事呢?

若你要因此說我自私;是的,我是。

我個性如此,喜歡的人、愛的書、聽的音樂走的路,都不希望,有人跟我相同。

但不是那種偏激的不希望,我不會特別要求有人,跟我做一樣的事情,但真的遇到有人,跟我走著相同的路、聽一樣的音樂,我們可以說那是一種緣份,遇到知音的感受。



某一回,一個朋友與我介紹某個大品牌,彷彿不認識那個品牌,是一件不時尚的事情,某一回,我在某個聚會中,抨擊LV與香奈兒的包包,我認為,他們那一季設計的包很醜,當場有品牌愛好者與我辯論不休,說LV是龍頭,應當款款設計都是經典,親愛的,藝術鑑賞是件私人的、主觀的行為,我隨時可以喜歡某個東西、討厭某個東西,我是那種不會因為你過去十幾次推出的產品都好,就把你推出的東西照單全收的人,我喜歡的品牌,萬一做了某個我討厭的事情,就是討厭甚至要寫文章來罵,那就是愛之深、責之切啊!

不喜歡,連罵都不想罵、連罵都不會罵,懂嗎?

我喜歡一個飯店的服務員,他是算頂級的二十四小時管家,並且有一個很高級的服務認證,抱歉我實在忘了那個認證的名稱,總之那個認證會別在他的胸口作為證明,而好幾年前我在某個採訪中,聽到一段話,我忘了誰說的也忘了哪聽來的,只記得他說「最優質的服務在於,傾聽顧客的抱怨,我們喜歡顧客對我們的讚賞,可是我們更在意,客戶對我們的批評。」有批評是好事,如果有一天,顧客都不批評了,你得擔心,因為有百分之一的機會,是你好到沒得批評,但更多機會是,不想批評,因為評論無用,你理都不理,最消極的批評就是不買單。

因此,我離題了,回來吧!

當時,朋友認為,我該與他相同愛好那個品牌,甚至花了很多時間說服我,說那個品牌的保養品有多麼的優秀,他不是品牌小姐也不是在販售我,只是我不明白,如果你擦了這個保養品肌膚變得好,為何要極力的讓大家都愛這個保養品,應該自己擦得美美的就好,這是我開玩笑的揶揄,她回答,她沒我這般自私,好東西,要與好朋友分享,甚至說出,如果我跟她用同款牌子的保養,我臉上就不會有瑕疵。

這句話很容易惹毛人吧!我當場笑笑,回答她說,如果真的要分享,應當你買給我,因為我是個窮鬼。她尷尬又氣憤的說不出話來,我接續著說,真的,過去有朋友買了上萬元的整套保養送給我呢,她以為我揶揄她,生氣了、走了,事實上,我是講真的,真的有人買過上萬的保養品送給我,但這也不是主題,我又三度離題了,哈。

其實我常常想不透,有的愛書、分享是應當,我也愛分享,偏偏有人分享他愛的東西,彷彿你不贊同是一件不入流的行為,也曾經因為不認識某明星、某小說家、某知名部落客,被拉到一旁諄諄教誨地介紹,宛如我不知道這樣厲害知名且他們膜拜的人,沒看過他的書或部落格,是一件很不上道的事件。

我想起以前在學校,同學讚賞某某學長帥、某某學長優,我都是撇撇嘴角冷笑幾聲,女同學認為我拿翹,事實上,我是真的不覺得那人帥或優,但我不懂,有的人愛,就要拉著全世界與他一起愛,分享著他愛的保養品、化妝品、名牌包,書籍、電影、明星與信仰,期待別人的加入,彷彿我的加入就能讓你得到好處,當然我知道,就像他們說的,我的購買絕對不可能讓他們得到任何好處,純粹真心分享,但是我不懂,當你如何汲汲營營的分享最愛,到底是為了什麼。

說穿了就是認同。

有的人欣賞藝術,不是欣賞,是獲取藝術背後的讚揚,聽著「這個藝術品很火紅,原來那人也有收藏,真是品味啊!」這些話,有的人購買名牌鞋包,不是覺得設計優秀,而是想聽著人讚美,這個鞋很漂亮,原來你也有穿啊!甚至,喜歡自己的朋友,也喜歡這個品牌,因為認為這樣我們的欣賞條件是一致的。

人的個性不同,有的人期望,自己喜歡的也讓人喜歡,就是一個期待被認同,證明出「你的選擇是對的」;有的人不喜歡,自己喜歡的東西跟人一樣,例如撞包或擺一樣姿態的照片,就說他人模仿抄襲,例如蔡依林的抄襲說(有日本偶像的粉絲指責蔡依林唱片動作與偶像相同,所以為抄襲),真的讓人大笑三回,這種人過分的小心翼翼被雷同,只是太自戀(自戀自己愛的明星),因為自己無敵獨樹一格,所以不能別人與他相同,如有相同,絕對抄襲?

哈哈哈!(抱歉忍不住)

一個過分自卑、一個過分自信,不過我也沒好到哪裡去,我算是可以歸類到自信與自私那一類,我是不太喜歡與人相同,但遇到相同者,我會雀躍,就像遇到知音,知音難尋,你懂嗎?

因此以上言論,純屬自戀,如有雷同,就是知音。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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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留言:
  • mslisa
    2010-09-29 14:57:55
    非常同意小山你的看法,在這個一直被強.力.推.銷.的時代,有時候真的會疲於應付"這真的很好,是朋友才跟你說"  "這樣做才是符合潮流"  "要融入團體(所以意識型態要相同)",但我就是不喜歡麻,不能聽聽就算了嗎?不能相交淡如水嗎?不能過我覺得順眼自在的生活嗎?我的選擇到底是防礙到誰啦?人生一定要累積別人對自己的"五顆星正評"才能上天堂嗎?而問題是,我也不想當優良賣家啊~
  • 丫花
    2009-05-13 17:01:52
    把自己喜歡的人事物給人分享的心情和影響,都好弔詭喔...至少,對我而言是如此的-都會有一種很矛盾的心態,希望別人喜歡也不希望別人喜歡,希望的原因是多一個同好,不希望的原因卻是覺得如此一來,自己的品味好像就不夠獨到了........
    版主回覆 2009-05-14 00:00:00
    恩恩,我討厭兩種人,其一,亟欲想分享自己的生活理念又有點強硬的要人家接受(例如美容、宗教還有政治,這都很恐怖)其二,不願意人家跟他相同的人(例如打扮、創意以及穿著,有的人有嚴重的模仿被害妄想症,只要有誰跟他類似就會指責別人抄襲,甚至有些小女孩,看到別人與她習慣相同或打扮相仿,還會嗆對方學人精,嘿!你是沒學過人咩,真的講句毒的話,學你是看得起,再者你是原創咩?還有,學習改造跟模仿抄襲是不一樣的啊!只有指標與潮流才值得被學習,不是嗎?)
  • s6876
    2009-03-25 23:04:18
    ps.提出您文中的小錯誤,請別生氣喔!!
    相對論是愛因斯坦的理論
          達爾文的是進化論--物競天擇的進化論
    版主回覆 2009-03-25 00:00:00
    當然不會生氣啦!之前就發現了,只是忘了也把這裡的也改過來哩!真的謝謝你優!代表你看得很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