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識多年的友人.....玩奇摩交友...剛好被我認出來...
從此之後結下不解之惡緣
有沒有說過那些話...心裡有數
可以再否認沒有說過沒關係
說人家收買我...有紀錄為證
說人家大隻...有紀錄為證
說喜歡他...也有紀錄為證...
有沒有怎樣...錄音為證
有沒有吃乾抹淨...對方女主角打電話泣訴也可證明
一再的瞞騙...我選擇視而不見...為什麼還要那般誣賴我說我說謊
是不是要我把錄音及對話內容當面對質才願意承認
一定要逼我走到這一步嗎?
是愛面子還是怕我打小報告?!搞不懂對方的心態...
只是我不喜歡被誣賴啦...所以勒...講清楚比較好
怎樣講清楚最好...把資料錄音全都拿出來是最快也是最真實的東西
我曾經說過...在不在乎要試過才會知道
千萬千萬別挑戰我原則
硬要挑戰...那很好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