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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洗杯子時,你有沒有這種經驗,嘴唇碰觸的杯口,會有滑滑的殘留物,那是口水,不過如果杯子只是用水沖一沖沒有加以刷洗,久了以後會有一圈洗不掉的滑溜感。
從小家裡便給孩子分工合作,真覺得老媽想出這招實在太完美,但好像只有我乖乖做家事
地可以隨時掃、家裡可以隨時整理,但飯後一定要洗碗,每次家裡一群人坐下來吃飯,然後吃完以後削水果我也圍上去的時候,媽媽就會問「你碗洗了嗎?」不能說再等一下,因為當時老媽的脾氣很暴躁,就會一直要你「馬上洗」,她總是說「老是等一下,你要我等到什麼時候,現在去洗。」
因此,常常外面歡樂的聲音,我一個人默默的在洗碗。
剛開始,我還記得媽媽會挑剔的看我的碗洗得怎樣,有沒有偷工減料、馬虎潦草,好像有一陣子我很恨在廚房的日子?不過我也忘了,不知道為什麼我兒時的記憶模糊得可憐,大概是我腦容量不夠多的樣子,我猜也許等我七老八十的時後,要我回想年輕時曾經寫過部落格這件事,也可能剩下模糊的記憶。
也因為我本身對廚房就有一種喜歡,所以後來我自己也找到讓我自己快樂的事情,我依稀記得,我好像八九歲就會煎荷包蛋,而且還是沒有人教我,趁媽媽不在的時候自己開火,自己煮,小時候還會煮給同學吃,然後長大了到現在有自己的廚房,偶爾下廚,都覺得自己煮的東西怎麼好吃到不結婚實在是很可惜,不過我是不婚主義。
不婚主義的人覺得自己適合結婚?
這是什麼荒謬的想法?
我也覺得;但每次在廚房裡,切著洋蔥、切著馬鈴薯、切著各種蔬菜看著熱湯,然後我就會有莫名的幸福感,每次朋友要來找我,我就會興奮的買了很多東西下廚給他們吃,在廚房裡,是很幸福的事,有一陣子我工作量少,就天天給自己下廚,自從那陣子我狂胖10公斤以後,就一直在肉肉的體重間搖擺,但我從來沒想過要減肥,會胖的原因我很清楚,就是這些年缺少運動跟多吃宵夜,如此而已,絕對不是因為我吃了太多好吃的原因。
因此,那陣子我常常下廚,煮給自己或朋友吃,然後整理家務、跟愛貓玩,一直這樣子,因此我覺得我好像非常適合結婚,因為我很喜歡照顧別人以及煮飯給別人吃,一個已婚已久的朋友告訴我,「那是因為你還沒有結婚,等結婚以後你就知道,一年365天都要下廚的痛苦了」我回答「我覺得我還是會很幸福捏,因為可以煮飯給一家人吃,超開心的」,接著朋友又問「你那麼愛煮東西怎麼不開餐廳,很多人都有餐廳夢,你沒有嗎?」我回答「笑話,開餐廳?我這輩子不會做那種蠢夢,煮飯給喜歡的人吃跟煮飯給陌生人吃,是兩回事!」
然後,我突然驚覺,笑答朋友說「欸....我跟本不用跟你爭執我到底能不能煮一年365天,重點是我跟本不結婚,這件事情不會發生啊!」雖然身邊有很多人詛咒我有一天還是會結婚的!
而那個聚會中,有另外一個已婚的朋友告訴我,他跟我一樣,喜歡下廚、喜歡煮飯給另外一半吃,但唯一的缺點就是,他討厭『洗碗』。
再另外一個朋友點頭說是,我開始回想,我的童年到現在,好像很難逃離洗碗這件事,理當重複太多次,會覺得有點膩,但是我還是喜歡洗碗,我洗碗的時候很認真,我只要看別人隨便洗洗都會覺得渾身發抖,如果到別人家用餐,摸到碗底還有油油的感覺我就食不下嚥,因此,我每次洗碗的時候,從碗口、碗裡到碗底,只要伸手可以摸到的地方,我就會洗乾淨。
不只洗碗要徹底,開始吃飯前我都還會把碗再重新洗一遍,除了二度確認有沒有油膩處錯過外,平常碗放在也不知道有沒有任何蟲蟻經過他,所以,我對碗的清潔非常重視,就連家裡的杯子也分門別類,喝咖啡是咖啡杯、喝水的是喝水杯、還有果汁杯、牛奶杯、可樂杯,總之,任何飲料都是一個杯,有一回我到別人家,因為很渴但他們沒有水杯只有碗,我竟然因為無法用碗來喝水,而拒絕了,當下我自己非常驚訝。
但是,摸過我的手的任何人,都不相信我是一個常做家事的人,只要碰到我的手,多半會笑笑的揶揄我「你一定沒有在做家事」、「都把家事給別人做對吧!」其實,有做家事是一回事,把手保護好是另外一回事,我很奇怪,身體的保養品比臉多,從手到腳可以擦的保養品在家隨手可得,也因為太多了,我拿來擦手擦腳的保養品,其實都是擦臉的,只是因為擦臉的深層保濕霜類的東西太多了,所以反而真的拿來擦身體的保養品都被我閒置著,總之,我在乎手跟腳的皮膚,勝過臉太多了。
又如果你想問我,標題跟前言不都是漱口杯嗎?裡面是哪壺又扯哪壺啊!
其實如果你瞭解我,應該知道文不對題的胡扯是我的習慣,而如果你不夠瞭解我,我不介意你可以從這裡開始瞭解我,總之我這一篇,就是在胡扯淡。
但是,胡扯不是沒有原因的,其實自從我離開了那個兒時的漱口杯,就很想為自己找一個漂亮的漱口杯,但是漱口杯一直找不到,有一陣子我有一個素色的漱口杯,但不知道跑去哪了,尤其是每次漱口刷牙的時候,發現杯底有一點點小垢,我就要跑到廚房去拿刷子來刷,常常這樣實在很麻煩,突然不知道哪一天開始,喔!我記得那天好像是搬家,是的,搬家;剛搬完家漱口杯不知道讓我打包到哪裡去,那晚,要刷牙,只好用手來盛水漱口。
我是一個得過且過的人,因此有了手當漱口杯,以後再也不用神經質的洗漱口杯以後,手就變成我的漱口杯,發現從此,不只水量少,還可以順便洗手,因此也懶得找出我的漱口杯到底被我打包在什麼地方。
其實,我是一個非常得過且過的人,搬家以後,有些沒用的東西還打包著,除非我要找他,我才會把它翻出來,但我想就算有一天我要找它,應該已經因為塵封太久而不知道打包到哪裡去,也翻不出來了。
所以,你現在,是用什麼樣的漱口杯呢?
看看杯底,乾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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