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有掉圖或想留言請點我回去看本文∼「脫衣服。」
穿衣服打扮很慢,常常需要思考,那個粉底加上這個眼影,今天要不要刷睫毛膏?眉毛畫高一點酷還是低一點柔好呢?這件上衣配哪件褲子、加上這個胸罩與那個項鍊,適合不適合?對了,鞋子要是哪一雙、該不該加件外套,喔!這個側背包看起來不太好看,換上那個手提包吧!手提包太小,那個大大的筆記本可能要抽起來哩!全副武裝走出門,關上門不到十秒鐘又再度打開門,走到香水櫃上想著,忘了噴點香水,你說哪一瓶好呢?
打扮有時也許會讓人幸福,如果你有時間的話,甚至還可以擦個指甲油,感覺像是為自己做事、為自己美麗,所以很幸福;但如果時間不夠還得一連串的選擇,可是會讓人覺得很累,總之無論辛苦或累,常常外頭晃了一圈回來,累呼呼的心情只想把衣服都脫掉,雖然我沒有十分鐘打扮的功力,卻有30秒脫衣的功力,把那些為誰打扮、為什麼場合穿搭的模樣都丟掉,回歸到自己,只有那一瞬間,我才會覺得我有看到一絲的自我。
不過因為喜歡脫衣服,也練就了一手隨手丟的功力,朋友說我像個男人,脫起衣服率性、扔起衣服夠酷,但整理起來總是累死人,也許人總是看不見自己吧!我常常覺得,我的房間怎麼昨天才整理、今天就活像小偷闖空門的亂象,都該歸咎於我的那五隻貓,因為他們常常把我堆成丘的衣服推倒、堆成山的雜誌撲倒,還有那些分類成已處理以及未處理的帳單,都搞混再一起,而那桌邊隨手放的零錢,全部都當玩具玩起你丟我撿,鬧得房裡角落不時就會看見一些零錢,我想著萬一哪天我鬧到存款全無,房裡撿一撿說不定還可以渡過一週間,而朋友對我說,這些罪魁還不就是我隨手脫、隨手丟的功力始作俑的。是嗎?我才不會承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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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希望我有這種好看又聽話的頭髮∼「時尚熱女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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