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拍的旅人。

知名的部落格作家,在網路上發表偷拍的心得,姑且不論網友談論到置入性行銷這件事情,老實說,談到偷拍,我也是很有感觸的,嘿!你以為我要加入謾罵圈嗎?No!事實上,我也是「失格的旅人」。

偷拍的旅人。

如有掉圖或想留言請點我回去看本文∼偷拍的旅人。

事情是這樣開始的,知名部落客女王在部落格撰文寫「偷拍」日本商店的心得,這段文字讓網友非常生氣, PTT日本旅遊版版主aaaleopard在女王的部落格留言,希望女王不要成為「失格的旅人」,接著在網友的連聲撻罰當中,部落客主拿下了這段文章並予以道歉,記者更在文中提到「諷刺地是,女王在另一篇文章埋怨台灣人在捷運中講手機太大聲,可是自己卻在部落格公布「偷拍相片」的心得,身為知名的公眾人物,女王這樣的舉動除了讓網友看不下去,對於自己的形象也會造成一定的傷害。」(摘自報導)

這世界上所有的事情,都是一體兩面的,名氣的背後就是得小心翼翼,事實上,像網友所說得「失格的拍攝」我也常幹!有時我不懂,某些地方為何禁止拍照,例如餐廳、飛機上,我曾在飛機上拍照被制止,只是我也不清楚為何飛機無法拍照,可能別人認為我有點失態了吧!旅遊時,我的愛拍、狂拍更發揮到極致,不拍笑臉拍側臉,門把、鞋子、花、路邊的狗、剛才跑過去的機車、天上的雲朵、餐廳的咖啡背、服飾店裡的鞋子、店員的臉、第一次跟我講話的外國人,當然,有些被制止了,我就沒有再拍;不過事後想來我倒是很少被店員制止,跟我同行的朋友,早已經受不了我的無所不拍,先勸離了我。只是我覺得記錄是一件美好的事情,人是健忘的,那些你走過的、你看過的、你聽到的,都是變成無法回憶的記憶。

當時我到加拿大自助旅行,我拍的很多有趣的東西,當然這些都是可以拍的,只是得到了一些側目的關注,因為我都在拍攝怪東西,例如,我在溫哥華自己點的第一個漢堡、我的飛機票、幫我拿行李的好人、路上不小心遇到的于美人、輸送帶、我的行李、海關的稽查人員(是個帥哥喔!)等等等等,其實我不知道這是可以拍、還是不能拍,因為後來朋友告訴我說,在海關那拍照,是真的有點奇怪,反正沒有人制止我,我就不停的拍,光加拿大遊拍了三千多張照片,目前存於電腦的照片更多達三萬多張,當然,百分之七十都是貓。

而在加拿大第一次被制止,是在餐廳的洗手間,那間餐廳很妙,位在尼加拉瓜大瀑布旁,是個叢林餐廳,餐廳的廁所很特別,上完洗手間要給小費,洗手臺旁邊有個放小費的漂亮器皿,我當時投下2元加幣,並且想拍照時,就被朋友制止了(不過那裡是可以拍照的),因為他覺得在洗手間拍照有點不禮貌,其實我也這麼覺得就放下相機了,只是後來想起來,還是覺得有些可惜。還有,我在多倫多的百貨公司,第一個靠櫃的保養品牌,當時那個店員剛巧是台灣人,讓我覺得很親切跟他說想側拍,結果被拒絕,我也覺得很可惜,雖然我後來想偷拍的,不過本人膽子小,所以還是作罷!

老實說,我覺得店家不給拍照,是店家的自由,如果是我,也會想趁別人不注意時,偷偷拍下來,例如我去飯店就常幹拍廁所的佈置這件事;記錄美好的事情,是一種值得讓人上癮的事情,只是當著別人的面偷拍這種事情想歸想,有時還是沒膽做,我常常看到旅遊節目,會遇到「不給人拍照」的場所,主持團隊會說,因為店家不給拍照,所以只能用口述,或者偷偷拍一點側面報導之類的,甚至想盡辦法跟對方協調,老實說,在語言能通的狀況下,當對方瞭解你只是純粹記錄、或者要放在部落格的,有時還是會同意,只是店家還是不給拍照,我只能說很可惜之外,也只敢幹在店家門口偷拍這件事,倒是不敢真的拿出來拍,免得被抓包更不好意思。



偷拍的旅人。
偷拍的旅人。
偷拍的旅人。


《失格的旅人》是2002年網路上一篇非常有名的文章,內容描述北海道的民宿考慮不接受台港客人的訂房預約,因為許多台港客人預約了住宿後不但沒有去,甚至連取消訂房也沒有,讓正處於旺季的民宿損失慘重。後來「失格的旅人」多被拿來形容「行為不良」的旅客。 (摘自報導)

但是,我覺得偷拍不能等同未取消訂房的客人那般該死,畢竟我想她的出發點,是想分享經驗給大家、介紹美好的事情,而報導這件事的記者說:「諷刺地是,女王在另一篇文章埋怨台灣人在捷運中講手機太大聲。」其實,我反倒願意從另外一個角度去看,其實這個世界,並沒有美好的人與事情,當時代與資訊越來越進步,民眾也該慢慢地發現,那些名人、明星,無論是總統、高官、歌星、藝人或是知名部落客,都跟我們沒有什麼差別,他們確實有些優點,因為這些優點而名氣大漲,但是這並不足以說明,他們沒有缺點。

他們會犯錯、會有跟你相反的觀念、會有不完美的小缺點、永遠無法改正的壞習慣,因為他們是人,而我們也是;其實我也覺得偷拍與捷運講電話都不是一件好事,但是,有時我們還是不免會踩到這樣的道德線,例如,遇到你真的很想記錄的小東西,或者你在捷運上、有不得不接得重要電話、又不小心太激情講得太大聲,嘿!這些事情我都幹過,我認為公眾人物確實需要多做示範,但是相對的,現今社會也沒有人以公眾人物為標榜,沒有人會說:那個明星婚外情還是很紅,所以婚外情是對的!也沒有人會告訴你,那個名人曾經偷竊過東西,所以偷竊是對的!如果真的要作道德批判,我覺得比較容易糾正的是自身不是別人,不過確實適時的勸告也是件好事,讓對方知道「你的做法讓我很不愉快」。

媒體總會放大人的優點與缺點,只是完全被優化的人,接著要面對的,就是完全沒有瑕疵的人格;但是,沒有人沒有瑕疵,就像某為格主在部落格說「你可以罵髒話,但是絕不可以說謊話」這句話,我就非常不認同!第一,人的一生存在於堆砌的謊言當中,沒有人不說謊的,但是,我們可以選擇,不要罵人家「幹...什麼」,可以罵它「可惡的混蛋」(雖然老師說混蛋也是髒話)。

又如果有人要告訴我,他這輩子沒說過一句謊言,那我就要為他拍拍手,因為最好你這輩子沒工作過,否則你不斷的在說謊,因為人與人的世界,就是謊言所堆積出來的夢境,父母告訴我們,晚上不乖乖睡覺會有鬼跑出來,老師告訴我們,如果我們作壞事手會爛掉,出社會後投資銀行告訴我們,你的投資會有穩健的高收益,保養品廠商告訴我們,擦了這個絕妙的玩意,你就會變得很美,醫生告訴癌症患者,他的病經過昂貴的治療後,有很大的機會可以好轉;某日那晚,一個年輕的女孩很晚回家,她告訴父母,只是跟姊妹們去喝茶,但是她的母親聞到了她身上的男人香水與酒味,卻什麼也沒說。

善意的謊言不是謊言嗎?無論出發點如何,任何謊言,就是謊言。

就像善意的偷拍是壞事嗎?就某些人的角度,確實就是一件失格的事不是嗎?

但如果如此嚴格要求,那麼萬物皆惡了!因為沒有人經得起嚴格的審視,因為畢竟我們都無法完美。

這世界存在許多不完美當中,因此我們需要一些謊言自慰與一些美好的事物來讓自己開心,反正人性本來就是該死的不完美,我們會犯錯、會說謊、會矛盾、會找不到方向、會不知道該往哪裡去;就因此世界才會如此大,為了包容各種人、族群以及不同的聲音,因此地球如此大,讓你無論有哪種缺點,都可以找到讓你發光發熱的地方。


偷拍的旅人。
偷拍的旅人。

延伸閱讀→
以上文章參考並節錄過以下網頁,如有侵犯請來信告知。
「NOWnews【重點新聞】丟臉丟到國外?知名作家女王「偷拍」遭網友痛批」
「給網路作家女王的一封信:一個人的生活:Xuite日誌」
「麗子-mooneyes•指尖的呻吟 - 。別當失格旅人與失格部落客_看女王事件」

事主的網站 「I am Queen - 無名小站」

我曾幹過的失格偷拍,雖然我不知道為何坐隔壁的老媽媽一直規勸我不要拍照,總之我還是趁他去上洗手間時拍照∼「流浪的終點。」


訂閱成小山的部落格 偷拍的旅人。 偷拍的旅人。



偷拍的旅人。



偷拍的旅人。

上一則:失去恐懼症。 下一則:危險的捷徑。
我要留言:
  • Ivyleo
    2009-03-02 21:08:43
    很多狀況下不能拍是因為"肖像權"(對人)和"財產權"(對東西和空間)
    台灣人可能多半還沒這個概念
    身為人(國外可能還會延伸到寵物上),就有"我打死不想入你的鏡"的權
    另外就是,私人所有的空間,所有人當然是有權利說"no,我不想讓你拍這個空間"
    拍照這回事不是拿像機的人說了算,被拍的人,或是被拍的物的.空間的所有人說了才算
    不管理由多正當,終究得問對方願不願意
    很多人覺得照一下無傷大雅,卻是傷害了對方的人權(試想,你是無預警被照的那個人,那有多彆扭,沒有及時制止,可能是一時反應不過來)
    出門在外,禮字和理字一定擺最優先,失禮又無理就真的很不優了
    愛照,還是得看看他人愛不愛被照
    版主回覆 2009-03-03 00:00:00
    然而我要說的,並非關於肖像權與禮儀這件事,老實說肖像權擴大來講,真的很難去訂定,假使今天我拍照你剛好從後面走過去,結果這張照片登上頭條,那麼你是不是可以告我侵犯你的肖像權,如果今天偶像劇經過101可以被鎖費,那麼你經過我家門口,順手拍了張照片,我是不是也可以告你;老實說肖像權可以嚴格也可以鬆散,因為太難訂定了,而且我認為,部落客達人已經拿掉照片,再者,我們都會不小心侵犯別人的圈圈抑或不小心失禮,因為關於禮貌這件事太難訂定了,有的人連別人吃飯不訂位,都認為是一種無禮的表現,而有的人認為,搶著付帳是無禮的行為,但有人反之,這些太難訂標準而我們也常犯的錯誤,在我認為,就不要太計較。並竟,我們都有可能失格,重點是,出發點沒有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