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俊東
自由是生活最高指導原則
「做自己,愛自己。」30-40歲的女人沒有經歷F世代的大膽率性的生存經驗,學習更愛自己一些。
34歲的劉羽苓在兩年前決定不婚,她想要有個伴,但和婚姻無關。「既然相愛,又何必在意有沒有結婚證書?」她認為自己在抱定不婚的主義後,過得更快樂了。
「我認為30以後40以前的女人,具有經濟獨立的優勢,在愛情和工作上又累積有一定的經驗,好好把握這段時間,其實可以過得很自在。」必須學習將小女孩的任性關在心靈深處的30-40歲女人,在獨立自主的外表下,其實渴望安全感,受到複雜的心情影響有時情緒深不可測,有著連自己也無法解釋的矛盾。
愛情面前害怕定了型就沒有轉還的餘地,兩性相處所要的是「默契」,而不是「模式」。
30-40歲的女人聽童話故事長大,愛情是故事裡王子和公主最後過著幸福快樂日子,這般圓滿的結局。然而現實生活中的愛情帶給女人憧憬,卻也充滿陷阱,感情雖然不是維生系統中的主食,卻也宰制了這個時期女人的身心。
如果把感情視為食物,30-40歲的女人儼然已從鍛鍊覓食的「技術」進階到品嚐美食的「藝術」。在事業需勞心勞力的狀況下,徒增不斷搜尋的焦慮;歷經愛情╱婚姻的得失下,事業成為這個階段女人的避風港,但心裡仍對感情憧憬著「生命有你更加美好」。
(請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