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犯罪知多少~自重自愛最重要-3/30改版

3/29在蘋果日報看見一則網路妨害名譽的新聞.大家有空可以看一下參考一下



很多人以為在網路上散播不實謠言/名譽誹謗是無罪



那可就大錯特錯~網路的刑責遠比一般重的多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News/index.cfm?Fuseaction=Article&loc=TP&PageType=new&sec_id=5&NewsType=twapple&showdate=20060329&art_id=2500659



蘋果日報3/29新聞~大家可前往了解一下喔





認識的網友中就有幾位有此經驗...



我想..有了這種經驗...想必令那幾位網友印像深刻



感謝Miss Clair對號入座搶頭香...原來逼急的潑婦罵街模樣就是如此...



今天總算見識到了~謝謝表演



狗狗受到攻擊反撲這是正常反應...大家都知道的對吧?



但是潑婦罵街的戲碼演到像狗在亂吠這就很少看到...



兩者相比哪一部戲才是引人注意的?!演人不像人...扮狗也不像狗



實在看不出個所以然來...但知道的一點是....



有人做賊心虛醜態百出...噗噗...該演什麼戲自己都亂了寸兒





今天的蘋果日報上看見一則網路犯罪新聞的~與大家"分享"這個可貴的資源


報上所登載的刑責是指刑事並非包含民事...民事部份另外再議


何謂民事?就是賠償囉....


貼圖文羞辱/寫文章罵人/轉貼他人文章照片


這都是惡意攻擊...在網路上散播的刑責可是重很多的


雖然可以拘役罰金...但揹上了妨害名譽的罪名值得嗎?


為了逞一時之快...看別人不順眼就散播不實謠言騷擾


有沒有想過後果是如何?!認識的網友裡頭有幾位就是如此


發衣妹兒惡意散播利用交友平台教唆陌生人誹謗污辱又是轉他人相片貼在公開網站誹謗


這有沒有罪?當然是有罪的囉...怎會沒罪哩?!


Miss Red Bean,Miss Melinda,Miss Clair.這幾位應該都知道吧




 


每個人都有權利喜歡或討厭一個人...但沒有權利因為不喜歡一個人就惡意誹謗


這和殺人沒什麼兩樣....假設我今天討厭一個人...我看不順眼殺了他...這樣我沒罪嗎?


答案是有罪的...協助殺人都有罪了殺人的會沒罪嗎?


另外教唆誹謗也是一樣有罪的...25歲的人沒有能力明辯是非嗎?


別人教唆誹謗就乖乖照做嗎?!今天被判刑也是自找的..怪不得人


硬要賴在她人身上說被騙誹謗這樣的理由是不被允許的


Miss Red Bean教唆他人夥同誹謗.東窗事發推謝責任..真是夠絕


一副置身事外看戲的態度真是令人心驚...這樣的人到底是什麼樣的心?!


誠如Miss Red Bean說的:


我叫你去罵.你不一定要去罵.你自己決定要幫我出頭的


那現在被告是你的事情




Miss Red Bean說的一點也沒錯.但這樣的處理態度讓人不禁驚驚


這種人翻臉比翻書快...絕情程度百分之百...這樣的人可以適意過一生嗎?


25歲的大人沒有思考能力...但是...他是被"教唆"...教唆的人也是有罪的哩


Miss Red Bean可能不知道吧...不過沒關係...現在知道還不晚


好一個最毒婦人心...




 


其實我個人比較偏好"妨害名譽"的罪名...雖然這也是告訴乃論


可告可不告...為了逞一時之快傷害別人的人不可惡?!


喜歡罵就要有擔當承受這種結果不是嗎?


很多人真的都以為在網路上罵人是沒關係的...但它是有罪的


還有人更好笑...以為暱名罵人就沒事...網路犯罪偵緝組聽過沒?!


簡稱為網偵組....當然...有網路警察局


但網路警察局只是"受理"...而且受理案件類型是沒有區分


即便是網路犯罪部份而言...僅是受理並非偵辦...


記得Miss Dolphin還有Miss Clair之前在奇摩交友平台上大放歔詞一些可笑的高論


讓人看了不禁發噱...捧腹大笑不足以形容它的可笑之處


資料可以查到但真正它的法律條文是如何以及"實務經驗"是怎樣一回事


沒有碰過當然就不知道...不知道我可以理解


碰到那種滿嘴法律條文頭頭是道結果全都是狗屁不通時就覺得很好笑


什麼樣的案件刑判得就不一樣...不是全部都一樣...


當然...可以上一些法律相關網站做查詢...查到的是正確的嗎?是最新修改過的法律嗎?


最實際的方法就是詢問相關法律的律師...若是剛好有碰上這種例子的更好


相識好友剛好是這方面的專業人士...碰巧我又有此困擾...


我的求知欲很強...為了捍衛自己權益所以我查資料問律師


剛好也有碰上這樣的案件...所以讓我更加了解在網路上什麼可為什麼不可為


不經一事不長一智吆


暱名謾罵騷擾一樣可以查到是何人所為...千萬別以為暱名就沒事了


罵人有罪...所以不敢用本尊罵人...化名罵人就沒罪嗎?!even貼他人之照片罵人


不是暱名罵人就沒事...知道嗎?Miss Red Bean/Miss Melinda/Miss Clair


把這資料貼出來讓妳們也讓大家看一下...學點兒知識總是好的


上網把男人前...請先把網法搞清楚弄明白這樣會比較妥當


長相重不重要?!心地善良才是最重要...長相倒是其次...


長的普通又怎樣...利用明星照片騙人也是有罪的喔...千萬別忘了




 


我想...幹過這種缺德事的人應該知道痛苦了吧?!


叫唆/惡意誹謗...等等之類的行為...吃上官司值得嗎?!


一輩子揹著這樣子的名聲在身上...走到哪被人家身家調查會很光彩嗎?


就算是役科罰金還是一樣有案底在身...人生有了洗不掉的污點...是一種遺憾


 


這個法律知識與大家一起分享...希望大家引以為戒...千萬別逞一時之勇而遺憾終生


每個人都有權喜歡或討厭一個人...但沒有權利去傷害別人


這個地球不是以為妳為中心在運轉...這個地球也不是妳個人所專屬擁有的...


懂的自重自愛才不會惹禍上身...這倒讓我想起最近我的Blog有個叫Lucy的人留的言..她是GUEST


格岸觀虎鬥/笑看他人玫瑰戰爭的心態也是很不正確的哩...


沒有被傷害到要詛咒別人這種行為正確嗎?!什麼樣的人最醜陋?!


心裡帶著怨恨好像全世界的人都欺負她想法的人最可怕...


非氏定律:


以牙還牙.以眼還眼


面對這種網路誹謗的情況之下..我都是採取法律解決


也許Miss Lucy又會問說真的嗎?!


真的假的我想Lucy心裡應該清楚...


套句常說的話...做人厚道些...做人真的要厚道些嗎?!


怎樣的做法才是叫做"厚道"?!


網路上大放歔詞算厚道嗎?!拿別人相片公然貼在公開網站惡意誹謗算厚道嗎?


四處散發電子信件算厚道嗎?!


其實很多時候覺得她們很悲哀...想放過她們卻又不甘心


為什麼惡意攻擊人之後還一副被欺負的樣子呈現出來搏取同情


打人的喊救人喊的理直氣壯...無所謂...要喊就去喊吧...


讓台灣法律來解決這些是是非非...


我的個性向來直來直往有什麼說什麼...不屑去搞一些下三爛的小動作


捅我一刀的人還擺出一副受害人的嘴臉讓我覺得很好笑


誰捅誰都有證劇...


"凡走過必留下痕跡"


化名或是散發衣妹兒就以為抓不到人了嗎?


別忘了...網路是無遠弗屆的哩....


這是不是Lucy所謂的報應/現世報?!


是不是現世報我是不知道...但我知道的是做壞事的人必定會被審判的


當然....可以說是報應也可以說不是...不相關的人會說是報應


但自己是關係人一定會說不是的嘛...各人見解不同...這都沒關係啦


重要的是...犯了罪...就是得接受法律的審判...管它是不是報應


言而總之..總而言之...在網路上有權發表個人見解但沒有權利利用網路誹謗


更何況是謾罵不相識的人...所以說大家要自重哩..才不會惹禍上身


 


真的感謝Miss Clair的對號入座...說到Clair就進來坐...真不知該說什麼呢?


這也讓我看清楚38歲的歐八桑撒起潑來是如何的醜陃...


我寫個Miss Clair就馬上跳出來撒潑...唉呀...這算是做賊心虛嗎?噗噗


嘔心瀝血之作被吐草為大放歔詞覺得很鬱卒是嗎?


事實上...我是忍很久了..看您老人家放了多久的歔詞我就忍了多久


今天藉著蘋果日報的新聞讓妳知道您老人家的高見有多無知可笑


這樣子就氣的跳腳?!那您老人家有想過您老那群狂蜂浪蝶團惡意誹謗批評別人時


被妳們這些團員批鬥/騷擾的對象該怎麼想該怎做?!


至少...在我噹您老人家的部份是事實...至少您老人家說的話真的都是很可笑


我本來是不想寫出來噹妳的...沒辦法...這是天意...註定的....


好死不死剛好類似的新聞登出來....噗噗...所以我就想到您老人家那些白吃行為


不寫出來讓妳明白一下的話就很對不起自己雞婆的個性


是說...撒潑的妳....真是讓人另眼相看呀...


不愧有高齡38歐八桑的風範....是說...我要38歲像您老人家這樣的話...那也不簡單


對我來說是一門很高深的學問...必竟...查北這個角色不好當...


別那麼氣....38歲看起來像45歲...再氣下去的話...可能就更慘了...


妳說做人厚道些?說一套做一套馬上在您老人家身上印證到...真是利害


川劇的變臉都沒您老人家利害呢...您老人家說是吧?!


對於送上門來自取其辱的人...我一向都是熱情的很...不會客氣的


我一定會盛情款待....不知道Miss Clair您老人家覺得還滿意嗎?


又或者該叫您老人家為Miss Lucy呢?!噗噗...


有氣無處發洩這種感覺一定是很鬱卒...喜歡撒潑請回自己的窩


任何一個人都沒有義務成為您老人家的出氣桶...這樣子懂了嗎?!


愛不愛看愛不愛說其實都不重要...說一套做一套才讓人覺得可恥


愛看又愛說沒關係...別一直嚷著自己很不屑看也很不屑說...噗噗


但行為表現出來卻不是這麼一回事...是不是上了年紀的歐八桑都是如此呢?


Miss Red Bean/Miss Melinda/Miss Clair別忘了看一下3/29的蘋果日報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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