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此部落格的作者專業度相當不錯哦,很用心地收集資料,介紹正確防曬效能的知識
分享於網站上,相當值得參考呢~~ 這些正確防曬效能的知識,與我之前在學校上課
從書本上所獲得知識是一樣的,但是相對於多數不曾上過化妝品概論的朋友們,或許
便無法吸收到正確的知識了! 所以啊~~ 我特別把資料找出來貼給朋友們,希望讓大家
進一步了解防曬成分區分成“物理性防曬及化學性防曬”,還有什麼是SPF, 什麼是
UVA及UVB防曬效能的分級哦! 記得當時在學校上課時,我也操作過『SPF值測定儀』
,檢測某些市面上防曬乳的防曬係數,得到的值都不像產品標示那樣OK耶,而且啊
發現製造時間離越久品質也有越不穩定的現象~當然不是指每項產品都是如此,還是
那句常說的那句老話-- 見產品見良心了!
By Vivi
資料來源 : 防曬化�品之防曬效能是測出來的,來自部落格
http://blog.cosmetic.org.tw/blog/cos00033/archives/54 。
防曬化�品之防曬效能是測出來的
筆者幾年前應邀至某大學演講,茶敘時,系主任談到該校幫業者測試防曬化�品SPF(體外
模式測試,in vitro)時,發現同一產品不同批號,SPF值差異竟然很大,我當時即問是否含
「物理性」防曬成分?系主任証實說的確含物理性防曬成分,這正是關鍵。因為傳統之物
理性防曬成分,其作用機轉是阻斷或反射紫外線,因此,物理性防曬成分之顆粒大小、外
觀是否呈不規則性等,均會影響產品防曬效能。倘若防曬成分之原料顆粒呈規則圓形,粒
度愈細則效果愈佳,當然價格也會更高。因此原料品質會影響產品防曬能力,若原料沒有
嚴格品管,就不易獲得品質穩定之產品,也因此每批產品之防曬效能不一致,便是必然
的,當然防曬化�品防曬效能也不能由標示之防曬成分決定,必須以測定之結果來決定其
效能,並據以標示之。
至於「化學性」防曬成分之作用機轉,是基於該成分化學結構能否吸收特定波長之紫外光
線,並依其吸收紫外線波長之不同,可區分為防UVB(290-320 nm)或防UVA(320-400 nm)防
曬成分。目前已核准上市之化學性防曬成分,其主要用於防UVA或防UVB,區隔相當清
楚,當然有些成分吸收波長可能會跨UVA及UVB兩個波段,但仍會有主要及次要吸收波段
之分,目前尚無單一防曬成分,其吸收波長能完全涵蓋UVA及UVB波段。當然可能有很多
化學成分具有能同時吸收UVA或UVB紫外光線之功能,但真正能成為防曬化�品之有效防
曬成分,需經嚴格安全評估、測試及篩選,因此符合評估條件而能上市之防曬成分並不
多。
有些業者會認為自己的產品加了防曬成分,產品當然可以宣稱防曬效能,比如加了
Titanium dioxide或 Zinc oxide等物理性防曬成分,則產品可宣稱防UVA及UVB;若添加之化
學性防曬成分,其主要吸收波段在290-320 nm間,但吸收波長可能稍為微弱的延長至UVA
波段,那麼產品除宣稱防UVB之外,也想宣稱防UVA。反之,若主要波段在320-400 nm
,但吸收光譜之前緣稍為延伸到UVB波段,那麼除宣稱防UVA之外,也想要宣稱防UVB,
這是不正確的。依國際間之規定,防曬化�品之防曬能力是測定出來的,不是依產品中防
曬成分吸收紫外光線波長範圍來推定的。
過去化�品防UVB之效能,國際間習慣以整數之SPF值表示,而防UVA效能,主要以日本
化�品工業連合會(JCIA)制定之方法測試,依測定結果,產品可標示PA+, PA++, PA+++等
三種不同等級防UVA效能。由於各國所制定之SPF測定法互有差異性,因此除美國外,主
要國家及地區間,已完成SPF測定方法之調合,至於UVA效能之測定法及標示則較為分
歧。有關SPF測定法及防UVA測定法(JCIA法),歐盟官方已於
26日刊載於官方雜誌上,兩種測定法都是依人體測定模式(in vivo)訂定。今年 3月底也之公
布防UVA之in vitro測定模式,未來評估防UVA效能所對比非人體模式之SPF值,仍然需要
與人體測定模式之SPF值有相關。
有關防UVB之效能分成四級八類,以整數SPF值標示,最高值為50+;另引進廣波長(Broad
Spectrum)之防曬效能概念,至於具防UVA效能之防曬化�品,則於產品統一標示
標誌, Colipa建議2008年開始推動,目前部分由歐盟進口之防曬化�品已標示這個logo了。
美國FDA也於今年8月 23日公布防曬化�品的建議管理模式,並於
上,其中SPF測定法採用in vivo模式;UVA測定方法則採用in vivo與in vitro的混合型模式,
其中in vivo模式使用PPD法(JCIA法),in vitro模式則使用分光光度法(Spectrophotometric)。
UVB防曬效能建議分4級,以整數SPF值標示,最高為50+。
防UVA效能亦分為4級,由in vitro或 in vivo模式測得數值不同,其分類如原文之表4,效能
則需比較 in vitro及in vivo測定值之相對應分類,取其低者,標以不同星號數,如原文表4,
表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