寵物和人類一樣,會有各式各樣的病痛;但是人類會因為身體感到不適,自己去醫院就醫,同時也會敘述發生的情況。寵物生病不會自發性地表現,也不會告訴主人,往往被發現異常,有時候已經錯過治療的黃金期。
因為動保團體的不斷發聲,更因為保護動物意識的抬頭,動物的生存權、生命權以及醫療照顧權,都受到社會的重視。這是台灣整體人文水平的進步,也是動物的福祉。動物醫院存在的目的和社會責任,是幫助寵物脫離病痛,恢復健康。我們不能篩選或拒絕生病的動物,但是飼主所扮演居中的角色,往往決定了寵物醫療的機會與成敗。
一樣米養百樣人,飼主看待寵物的心態也不盡相同;有人視為家人般地看待,有人卻認為那只是「一條狗」或「一隻貓」。我認為這沒有絕對的對與錯,畢竟對於生命重視的程度差異,本來就跟個別的生長環境、教育背景等等有關。小獸醫今天要特別呼籲的要點是:不管是怎樣的飼主,寵物一旦生病,都應該給予牠們適當和必要的醫療權利!如果您曾體會過或感受過病痛的煎熬,請把這樣的感覺放在動物身上吧!牠們在生病疼痛的時候,一樣會不舒服,也一樣會痛苦。不管病痛的嚴重程度如何,我們都應該給予寵物就醫的機會,也可能是一個活下去的機會!
看到台灣有太多被棄養的動物,其中有一部份是飼主沒有能力或者不願意承擔牠們身上的病痛。無論是現實考量或客觀的經濟因素使然,卻都是沒有責任感的表現。任何問題,都有解決和處理的方式,棄養、輕易放棄治療和未經醫生宣判的安樂死,都是不應該的選擇;規避責任的結果會造成更多社會問題,而且往往要付出更多的醫療代價。
每每在臨床上遇到重病的患者,飼主的反應也都不一樣。有人會希望醫生盡全力去救治,有人則會輕言想要放棄。小獸醫的看法是:病情嚴重與否,都應該給牠們一個醫療的機會,就算必須要有放棄治療的心理準備 (當遇到非常不好的狀況時),也應該盡可能去努力;如果一旦病危就直接宣判死刑,有可能會錯失救活一條生命的機會。對醫生而言,盡可能地救助動物是我們的工作及責任,宣判死刑和放棄治療不應該是常態!最後依然要呼籲:飼養者永遠都應該給寵物一個活下去的機會,同時接受必要的診療和處置;在寵物生病的時候,不應該剝奪牠們就醫治療的權利!!
(圖一)動物生病的時候,也會痛苦,卻不會說
(圖二)真的愛牠們,就應該給牠們必須擁有的醫療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