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魯斯】那些夜裡在MayBE

【布魯斯】那些夜裡在MayBE

MayBE是我開的小酒館。在這間小店裡,有很多的故事。第一個要說的是關於金莎、核桃和威士忌的故事。

五年九個月的長跑,他們最後協議分手。女生第一時間在臉書的感情狀態欄更改為單身狀態,貼了幾則哀怨的文字,感性而意識流的寫法,馬上得到了眾多的友人的關心、不明就裡網友的義憤填膺及聲援,以及上百個廉價又莫名其妙的「讚」。

男生則選擇了默默的關了版。

分別在臉書訊息及WhatsApp收到兩人的留言。
女生:「大B哥,最近心情不好,想來找你喝酒聊天。」
男生說:「魯斯哥,好久不見,找時間來看看你。」
是的,大B哥與魯斯哥都是我本人。

好迂迴的一對壁人!殊不知多年來的夜店老闆的訓練,早已練就幾近於通靈人士的本領,誰跟誰怎樣,誰又跟誰不怎樣,什麼風吹草動是能逃得過我的法眼嗎?直接說失戀了,要來找我喝酒是有這麼難嗎?!

早就下定決心,發過毒誓,再也不接這種分分合合的愛情門診,慘痛的經驗,血淋淋的教訓:「多說無益,多聽倒楣」。苦口婆心的規勸到頭來極可能被昇華為挑撥離間,你以為你學乖了,只是聆聽啥都不說總可以吧?最好是這樣,別說你沒有躺著也中槍的經驗。

我以為任何一個所謂的「懂事的」成年人都該懂得:「這種事」能閃就閃遠一點。閃不掉,陪伴就好了。陪伴的過程中,為了讓對方感到溫度,除了態度誠懇,適度在某些時間點皺皺眉頭或是苦笑搖頭,不時再穿插以些嗯哼阿蛤就可以了。眼神空洞無妨,因為對方通常只會顧著講,沒有人會看你。

身為男生的姐姐的前男友的前同事,身為女生的同校不同系,而且大十二屆的大學學長,再近再遠的關係也覺得:起碼也都比臉書上那些五十八竿子都打不著還很入戲的網友們親近而真實。再怎麼說人家都開口求救了……我不費吹灰之力的說服自己再度雞婆。

女生先來,眼睛是腫的,腫得像核桃一樣大。她說想喝醉,於是點了一杯我們的鎮店之寶《寶貝睡三天》。

然後她開始了:『我們協議好聚好散 …』,然後吧啦吧啦抱怨了一整晚…… 關於男生對她多不好。前後
點了三杯,最後一杯沒喝完,好像是來了封簡訊,有個「乾哥」要約他去另一攤。於是,我送她上了店裡幫她叫到錢櫃的計程車。

男生一個多小時出現,要了一杯純威士忌,然後換他說:『我們決定好聚好散…』然後他好像眼中有淚光,然後他開始啜泣,然後我聽了一整晚……關於那女孩的好。

於是我好像又明白了,原來,協議跟決定不是同一件事情。所謂的好聚好散原來可以有不同用法,可以是承諾,也可以是句場面話,就像多年不見舊識碰面,最後總是以『改天找時間一起吃飯!』那樣虛偽草率,那般不莊重,那般落荒而逃。

喔我忘了說,男生在一個小時之內喝了四杯單一純麥威士忌,後來想想不如開瓶比較划算,想不到失戀並未導致失智。還有,其實男生來的時候眼睛也是腫的,腫得像金莎巧克力一樣,我要說的是,應該有比核桃大一點。

打烊前,啜泣的大男孩終於嚎啕大哭,在一個本來有點應付,後來有點感動的夜店老闆懷裡。



原文連結:http://www.facebook.com/mayber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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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留言:
  • blueberrynight
    2013-05-06 02:52:05
    現在人的通病. 心痛都不直接表現. 硬撐. 直到酒過三巡或是夜深人靜時. 有個對象可以傾訴. 就整個崩壞了!!!!!!
  • Peggy
    2013-04-12 07:16:15
    好可愛的故事... 寶貝睡三天 => 好喝嗎?
  • Oa
    2013-04-11 12:02:09
    我喜歡maybe這個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