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初國民黨政權在大陸潰不成軍撤逃來台灣時,對岸他們的新中國就成立了,台灣被這群難民持槍械逼迫開城門、被佔領、被劃地為黨產前本來仍是日本的(當初馬關條約是永久割讓台灣給日本),國民黨這群難民持槍炮之力在台灣成立政權,以台灣為領地向外界主張中國依舊存在,但民國60年時台灣的國民黨老蔣政權屈辱退出聯合國而由對岸的新中國取代成為聯合國理事之時,國際社會對台灣這個舊中國政權的肯定已然不在,這時的台灣並非國家,僅能以經濟實體組織的身分參與旁聽罷了⋯⋯
台灣的護照可以被國際接受通用但並非新中國政府承認的護照,必須辦領台胞證他們才接受,但在新中國,台灣人不論辦銀行、去醫院都是外國人層級的身分,所有戶籍制度絲毫不容,這些說新中國是祖國的人,他們並未取得新中國國籍,還留存台灣戶籍身分,仍可以享受台灣公民權利,這樣兩邊插縫游移盈利的人真的值得台灣政府予以保障嗎?某安、某研出事回台就診之情屢見不鮮,我真的不認為他們這樣的投機份子值得被保護!
台灣的蛻變在於民選總統、民選代表等制度健全,台灣的事由台灣人公投決定,舊中國勢力式微,台灣在地力量起飛,可以實現民主政權這時的我們才是真正的台灣人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