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願意和受害者站在同一邊?(3.27)

法律不能背離人民情感。這是大一開始老師就在課堂上不斷強調的重點。這也同時是我的律法信仰。今天的議題不該是廢死與否…所以我刪去了一大段我對這整件事情的看法。

應該重點擺在替受害者家屬發聲。


當犯人有著人權團體、國際聯盟替他們出頭…被害者的家屬呢?所以,我們站在這一邊。無關民粹操弄或者情感煽惑。微小的聲音總是需要匯集成流,方能成就江河之勢。

2010年,3月27日晚上六點半請到凱達格蘭大道,
讓這個社會去聽見另外一種聲音。

詳見:http://blogs.myoops.org/lucifer.php/2010/03/21/standwithvicti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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