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撼動我的,是小豹子的這篇文章:http://sexyleopard.pixnet.net/blog/post/1276747
"我們是這麼的需要愛,但卻是如此的怯於說愛。"
似乎,愛情中一切的痛苦根源都來自於『我需要被愛』而得不到回應這件事。情人間往往舉證歷歷,嚴苛指責著『你不愛我』,似乎這是愛情當中最大的罪一般,好像我們付出了多少心力,就該獲得多少回應,不然就是對方有錯一樣。
但是,我自己仔細想一想....「愛著你的時候,我好愉快」,這才是我想對喜歡的女生說的話。
繪本《猜猜我有多愛你》http://www.youtube.com/watch?v=Mf2sNzKf_Qo
裡面那個互相比較自己愛對方比較多的感覺,是很甜蜜的。如果比較的結果,是自己愛對方比較多,你會很驕傲的對他露出微笑:"你看你看,我愛你比較多喔",還是拼命指責"你自己看看,你愛我愛得比較少!"
你喜歡做一個自豪的付出者,還是可憐的乞討者呢?
這還有一個小秘密在:當你視自己為愛情的給予者,你就自由了。當對方不接受你的愛,那時候,你還可以自由的施予別人,你一樣可以很開心快樂。但若是你是愛情中苦苦等待對方給愛的乞求者,那你只能被動的等著,一點也不自由。
(至於為什麼可以這麼愉快,那是因為自己能夠完整的活著,這又是另一個篇章的課題了。)
另一篇文章:你可以不愛我http://wlf43.pixnet.net/blog/post/26842774
每當有男孩用憤恨的嗓音與眼神問我:『我對她這麼好,她怎麼可以不愛我?』時,我總會想起那個男孩說的那句『妳可以不愛我沒關係!』
我很愛你,對我來說就是一件有意義的事情,因為愛你,所以我的生命當中有了期待,因為愛你,我有目標有對象,知道生命中美好的事物可以與誰分享,因為愛你,所以我讓我自己更好、想給你更多。愛你給了我許多好處,你當然可以不愛我,沒關係。
我講述的愛情,最初的原型是父母給予子女的愛,當你用這個眼光來看上面寫的東西,會知道,我講的都沒錯,我愛子女比他們愛我多,我會很自豪,因為這表示我是一個給得起愛的父母;我愛我的父母比他們愛我多(實際上不太容易),我會很自豪,因為這表示我是一個能夠愛父母的好孩子。那……我愛我的情人比他愛我還多,難道不覺得自豪、驕傲與光榮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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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看到這邊會不能理解,畢竟在愛情中單戀好像不是那麼美好的事情。
但,渴求他的回應、希望他也能夠愛我、想要和他有名有分成為情人……這些想法,是『我需要被愛』,而不是「愛著對方」喔,不要搞錯了。是『我需要被愛』沒有得到回應,所以感覺很痛苦。「我愛對方」這件事,又何須他的回應呢?
那……『我需要被愛』的需求渴望,難道不用被滿足嗎?
這個問題牽涉到心理發展與自尊發展,人在小時候都有依附需求,這是嬰幼兒本能以尋求最好的照顧,一個不渴望被愛、不渴望被溫柔撫慰的嬰兒,可能就得不到最好的照顧,所以這個基因會代代傳遞下來。
而在青春期,國中高中時期,"被愛著"、"被喜歡著"會讓人有一種自尊的滿足,會感覺自己是重要的、有價值的。
這些都是發展時必經的過程,所以我不會說被『被愛』不重要,但沒那麼重要。應該說,最重要的地方是,『渴求被愛』這個動作,除了讓自己受傷難過痛苦之外,沒有任何建設性。
有人渴求被愛,於是一哭二鬧三上吊、威嚇、脅迫、欺騙、利誘……這只會帶來負面的結果。
而堂堂正正的去追求,當被拒絕時,『渴求被愛』就會讓你覺得自己一無是處、沒有價值、非常受傷、委屈、痛苦……這又何必呢?而,為什麼,我們愛著一個人的時候,是如此不安、患得患失呢?
因為那時候我們所謂的『愛』跟付出,其實只是交換對方來愛自己的籌碼,就好像預先貸款給別人,又沒有強制力強迫他償還,自然就會害怕他不還,一直眼巴巴的盯著他希望他主動回應自己的愛。那是一種很惶恐焦慮的過程。如果你不是心甘情願的給,為什麼要給呢?
我所說的比較類似於捐款,量力而為,付出了並不埋怨,也會為自己的付出而開心。當對方回應自己,那是一種交流,而不是交換。如果以交換的感覺在愛情中,就變成:我付出我的很多愛,然後換回你的愛回來,一來一往,也不過就打平而已。
但是交流,我很願意為你付出,而你也以你願意付出的來回應我,彼此之間多了的是愉快的氣氛。
這邊會牽涉到兩個重點:1.愛的付出並不用百分百;2.自己愛自己、自己為自己負責。許多社會上的概念都灌輸大家:我要獲得百分百的愛、我要付出全部的愛。
但實際的狀況其實是,一下子跳到百分百的愛是不正常的。人會喜歡很多個對象、對不同對象會有著程度不一願意給予的付出。但隨著時間、接觸頻率、互動內容,人才會慢慢將注意力拉至一個對象上面。(這有點受到社會規範的限制,不贅述。)
我要講的重點是,尊重對方給自己的愛,並給予回應。而非全然的奢求對方要全給或因為對方不給就好像世界末日來臨。你喜歡對方的程度僅限於為他寫一張卡片幫他鼓勵打氣,這很好啊。這不代表當對方願意為你搬家的時候,你就得做同等的內容來回應他吧……。
言至於此,可能還是會有人覺得:我愛著一個人,而他拒絕我,我就是會感覺受傷啊。
那…你為什麼要把『愛自己』這件事,交給他人來做呢?
那個感覺受傷、感覺自己沒有被愛、被疼、被懂的難過感受,有一個成因是因為你太把『愛你』這件事的權柄,放在你認定的那一個人身上了。實際上,如果一個人放開自己的感受性,他會發現:父母、家人、朋友,都各自給予他一些關心與愛了。要是他把自己的感覺關起來,只認定某一個人給自己的才是愛,
那沒有得到對方的關注呵護,當然會感到受傷啦。
甚至於,逃避自己應該負責的事,全部奢望對方來承擔一切,那那些……愛自己、照顧自己、提醒自己記得吃得好睡得好、稱讚自己感覺自己很重要、找些事情來讓自己開心……的責任,都讓所謂的『被愛對象』承擔了耶。
實際上,這些事情是自己應該對自己做的啊,也就是常說的"自己愛自己",若是逃避這些責任,都想讓對方來代勞,那這樣的結果可以想見,當對方哪裡沒注意到要去做的時候,自己就會感覺被忽略、很受傷難過啦。
那麼,這真的是由於『愛對方』所產生的痛苦嗎?還是你"連自己都不愛"才導致的結果呢?
簡言之,當一個人視自己愛對方是一種值得驕傲自豪的事情時,事情就變成:
你愛我比較多,我很感謝。
我愛你比較多,我很自豪。
你會發現,幸福美滿的伴侶,無論誰愛誰比較多,彼此之間,沒有人會感到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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覺得es21這篇文章寫的真好~可惜他只放在他的ptt2個人板.
商借了過來~分享給更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