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害這件事喔,你知道以我的座右銘(__ __ __ __ __ __ 六個字請做答)來說,不太成為一個問題,但其實對很多人來說是一個問題,我們今天就來談一下傷害。
=====受傷就受傷阿,誰不受傷的分隔線=====
本文發想是回應不喜歡搞曖昧一文中,網友在曖昧中受傷的情況,所以我們談曖昧中的傷害也多一點。
其一,我們不是為了不受傷去戀愛的
就是說如果你要不受傷,那你就不要談戀愛就好了。我們甚至是為了得到受傷的權利才想戀愛,我們喜歡一個人的時候就是把傷害自己的權利交給對方(連我也是這樣,所以請不要莫名認為大魔王是不會受傷的)。只是說呢,如果自己太容易受傷,是可以把自己練強壯一點。就像曖昧好了,曖昧中去期待下一步是在一起很自然阿,但是,甚麼時候可以期待下一步是在一起,也就是你能不能評估對方到底有多喜歡你,其實和你會不會受傷有很大的關係。
比如一個男生說我好可愛他好想我,我聽了就跟聽廢話一樣,不會認為這樣他就是喜歡我。要比嘴砲,我也很在行的,對方喜不喜歡你要看他的行為不是他的嘴砲。
其二,我們不是為了不受傷而不認真的
自從我說曖昧的原則就是不認真之後,陸續得到一些「認真就輸了?」的回應。我平常就對這句話很反感,用來解釋曖昧的原則又更不對勁。我再說一次,不認真的意思是不認真地曖昧,不是因為認真就輸了。如果認真就輸了,你就不用去談戀愛了,因為談感情哪有不認真的(壞人不在我們討論的範圍內)。
不認真指的是形式,是形式,感情是真的,為什麼要不認真,因為這樣比較不會給對方壓力。(我感覺自己已經在重複自己講過的話,如果這樣還是覺得認真就輸了我也真的是輸了)
在曖昧的情況裡,並不是說,你想要在一起但對方不想,就是你認真了而對方不認真,所以你就輸了。而是這是喜歡對方本來就要承擔的風險,我喜歡你的時候當然希望你也喜歡我,我也努力讓你喜歡我,但你若還是不喜歡我我也沒辦法,就只能接受。這就是戀愛的風險,也沒什麼好避開的。只是說,如果你可以一邊喜歡對方,一邊發展關係,一邊判斷他有多喜歡我,最後受傷慘重的機會會小一點,你也許會早一點受傷但擦擦眼淚也就過了。
其三,受傷也不代表有個人要負責
從上面兩段我們已經知道,傷害自己的權利是喜歡對方的時候自己交給對方的,受傷也是自己選擇要承擔的風險。那真的受傷的時候,是不是也有個人要負責?
其實傷害是這樣,我喜歡你但你不喜歡我,所以我受傷了,但這樣對方該負什麼責任?他應該為了他不喜歡我而負責嗎?有任何一個人應該為他不喜歡另外一個人負責嗎?我們道德上討厭的只是因為不喜歡而產生的行為(劈腿、移情別戀),不是「不喜歡」的本身。(壞人此處仍不在討論範圍內)
在曖昧的情況裡,我們可以說曖昧雖不像在一起,可是仍然是一種關係,在這種關係裡還是有人會受傷。不過受傷就是受傷,受傷就去療傷,不要想說是因為誰我才受傷,因為他讓我有這種期待我才受傷,傷好了你又長大一點,這樣就好了。
這或者可以回應復仇的流程裡,我從未想過復仇,因為沒有仇。
結論,不受傷是戀愛裡的偽議題,但如果想知道怎麼強壯一點可以讀本部落格。
另,常常可以在小朋友(此指心智年齡)身上看到,因為受了傷而發出我從此以後要遊戲人間的誓言。事實上,想要不受傷沒那麼簡單,不受傷也不真的是件好酷的事。
文章來源:http://akuzyo.blogspot.tw/2013/12/blog-pos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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