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話】The Style of Intimacy-分手哲學。

近年來幾乎每個月總會有一兩名男性來討「分手策略」。

對這些積極向上、認真處理分手issue的男性怎能不豎起大拇指表揚?--的確,在親密關係裡,最糟糕的就是「不理睬」、「冷漠」、「被動」,缺乏經營熱忱的親密關係,才是走向墳墓的原因。

傾囊久了,卻對此感到有些擔憂。我發現大部分的男性將分手視為一種「戰略」,目的是降低對方受傷、採取報復的姿態。良性分手、分手後,維持良好的互動,對現代的男性而言,不啻為一種「肯定」--與前女友保持良好的關係,儼然成為親密關係中一項重要的社會性指標。

「哪一種分手方法可以降低傷害?」

表面上,嘗試避免對方因分手而遭受情緒上的打擊;實際上,卻是迴避個人因不當處理分手,遭受責難,甚至影響reputation。

這是一則嚴肅的指控。觀察親密關係的發展後,Giddens提出democratization of personal lives的特徵,他認為親密關係出現更為自主、獨立、平等的內涵。而,「有所保留」、「隱瞞」,卻形成權力關係中的不平等。

倘 若現代親密關係中,具備一項默會致知的道德準則,那麼那個準則應該是基於平等的基礎,產生的互相尊重。這項教條已經反覆出現在任何兩性關係的text book中。在此,我更關注的是親密關係的實踐力。包括Giddens提到的reflexive self,以及符應的理性人。

白話些, 現代社會中,兩個人決定發展親密關係,建立在彼此理性的計算上,過程甚或經過許多次的協商與妥協,最後的結果,必然經過雙方理性的同意。然而,分手破局, 卻鮮少以雙方的利益為考量進入相同的協商機制。分手或是出於一個人的意願,卻難以經過兩人理性衡量的過程,作出最後決定,基於一方的利益做出的結果,形成 失衡的狀態,導致被剝奪同意權、不在決策桌上的另外一方,陷入不公平的處境。

這個批判,建立在雙方皆為理性人的條件下。同時也是討論親密關係時的一項重要課題--親密關係的經營。

姑且不論理論、不論權力,以世俗的價值看親密關係中的伴侶向外求援一「分手策略」,本身就是對兩人關係的「背叛」、不信任對方的理性與抗壓性。

九零中末,台灣第一個拋出情殺議題的婦團「新知」,便提供許多分手策略的方式,當中包括:當妳希望分手時,最好的方式就是讓對方不愛妳。

在失衡、出現暴力的親密關係中,這個方式無疑是避免女性受暴情境的最佳策略。

但是,一般正常且理性的兩性交往呢?

以對付不理性的暴徒伴侶的方式,隱藏分手背後的理由,掩蓋兩人親密關係的缺口,能讓雙方獲得好處嗎?


這 篇標題是「The Style of Intimacy-分手哲學。」,我不願玩弄老套的道德勸說、花俏的譬喻,循life style的角度省視modern且理想的親密關係。親密關係的形式已然越來越充滿彈性、多元,不再受縛於婚姻、道德枷鎖,更加容易多次進出。多樣性的親 密關係建立在個人主義上,那麼,理性、互相尊重、資訊公開,難道不是親密關係中唯一的準則?即便想終結一段關係,也應該抱持更為開放的態度,分手不是愛情 遊戲,而是對雙方以及這段關係的尊重,那麼手法自然應該以此為基礎發展。使用Life Style的概念是危險的,Life Style建立在文化區隔的基礎上。提出Life Style的觀點,希望定義親密關係中的雙方擁有平等的社經條件,也擁有多次進出親密關係的能力。或許是菁英主義的,但,絕對是一個理想。


唯有從每段關係中擷取最真實的經驗,我們才能從中成長。

於是,今晚L向我討一方「分手策略」避免她受傷,我回問:「以你和她的條件,需要向我討良方嗎?直接和她討論,她的方法肯定比我更上乘。」

沒說的是,當L向我問及「分手策略」就已經是對她的傷害。

 

 

註:這篇文章建立在許多的限制上,我很肯定婦團在情殺議題、分手議題上的努力和成果,婦團努力方向符合目前的台灣社會的兩性處境。

我這篇的出發點嘗試從另外一個角度追求理性的親密關係,或許小眾,卻是理想。

有則有趣的社會心理學的研究,男性主動提出分手,分手後男女能仍維持良好的友誼;相對地,女性主動提出的分手則否。

這 個研究指出女性在親密關係中的承受力遠遠高於男性,除非處在無法挽回的暴力或者受挫情境中,否則不會主動脫離兩人關係,也因此由女性提出的分手,永不相見 的機率極大。另一方面,男性一旦在親密關係中發覺苗頭不對,便會試圖分手,而在小衝突或者小摩擦下分手的男女,自然很容易繼續在生活中互動。

處理親密關係的性別差異或許說明為何女性時常成為情殺受害人;同時解釋為何我總是時常遇到想要分手的男人。

 

 
 

 原載於:【對話】The Style of Intimacy-分手哲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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