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壞情人》(在台灣)被當成軟調情慾片操作,隨票附贈保險套一枚,預告片直指愛慾。
沒錯,這是Emmanuelle Béart難得尺度大開的電影,加上和編導老公共領男女主角銜。夫妻合作的軟調情慾片早有先例,譬如Tom Cruise和前妻Nicole Kidman的《大開眼戒》。
如果當成情色片,應該以能否挑動情慾作為評判這部片的標準。那麼,這部片,肯定不及格。
這是一部很痛苦的片子。
是一段戀人互相傷害與折磨的過程,性愛亦不全然歡愉,比較近乎墮落。
正如羅蘭巴特的戀人絮語令人焦躁 。
羅蘭巴特以毫無道理可循的方式,闡述這種貼近精神疾病的戀人自白。假愛情之名大發情感脆弱、反覆囈語、自殘傾向--是的,輕生也是個重要章節--讓人不耐。
誰能自甘沉溺在無所依恃的情緒起伏中?
以愛情美化那些瘋狂與互相傷害,是否言過其實?
壞情人可說是戀人絮語的電影版。
片子的敘事是從分手後的男女,再度相約見面家中餐敘(午餐?),從兩人的對白與互動中,回溯過往的細節。
過去兩人時吵時鬧時分時合;時序回到現在,兩人仍不斷上演咆哮、醋意、刺探、背叛和好幾度分離,接著又回到公寓,直到片尾已是隔日早上,兩人又約好當日的晚餐。
身陷在擔憂、嫉妒、失重,長期處於無法掌握的起伏中,沒有源頭也不知終點,這種兩人關係符合現代人的需求嗎?
這類不事生產的狀態,是不是太過...,嗯,浪費生命?
歌誦愛情,卻非讚揚幸福的許諾,而是焦著在隨之而來的內在情緒。各式各樣因虛幻而生的自溺自殘,幾乎可以讓一個人崩潰的反覆糾結,究竟是毀滅還是茁壯一個人的意志?
這些,怎能稱為愛情?
新橋戀人在我年幼時候,便在心裡種下如斯疑惑。
是不是假愛之名,就能行自私、欺騙、輕生...的行為?(我以為那些實是惡行。)
多少情殺事件正起於這類荒唐的自白,失控在愛情裡是常見且被美化的。
現代愛情創造一塊社會秩序難入的模糊地帶,給予現代人一角難得的個人空間。
他們說,在這個私領域裡,我們能得到自由。
自由以什麼樣的模式實踐?
最迷人的當然是跨越階級、種族、文化、性別...唯此,很浪漫。
接著,隨之而來的是,無時無刻的性愛交纏、獨占另一個人的全部、謹守自己的全部、以自殘證明愛、相思,腦子裡再也裝不下原先的生活規律 、互相傷害 、時間悄然遠逝,只要有對方在,義大利麵永遠都煮不好...。
(某個程度上,我很滿意壞情人詮釋這種複雜狀態的敘事,戀人不斷測試自己的愛,同時測試對方的愛;傾吐愛,卻又否定愛;歇斯底里;這些反覆失序的過程,最終又以約好隔日的晚餐作終。
--似乎因而頓悟,為什麼回到台北之後,每逢七到八點左鄰右舍時時傳出各式各樣吵鬧的聲音,時近午夜,又是另種聲音。)
片裡,Emmanuelle Béart一度在男主角的肩上睡著,醒來時她敘述一個夢境。夢中,她們各自被困在彼此的身體裡,被困在Emmanuelle Béart身體裡的男主角焦慮害怕;Emmanuelle Béart很憤怒,不停毆打男主角。
這個夢很貼近劇中兩人的個性和互動的方式,這兩個人個性不合 、興趣不同、社經位置不對稱、互不瞭解,也不相讓、生活只有摩擦,沒有對話,只有情話。
究竟愛情的基礎是什麼?是那一天男人在露天咖啡館看見的那一片陽光灑落在 那個女人的雀斑上?是那個女人連檸檬皮一起吃下肚的享受模樣?是女人將自己對生活的焦慮投射到男人的身體上,讓她瘋狂的想要從中獲得解脫?
或者,正因這一切皆難以確知,於是,統稱為愛?
嗯,我不否認某些人生下來就有嚴重的控制慾,難以理解這類複雜不受控制的情緒,尤其討厭這類情緒不旦被美化為愛情,且因難解,淪入神經生理心理學家論戰之處。
又,不能被醫療化。
若說,「愛情是種病,鎮靜劑可治癒」,就像是剝奪現代人獨有的遁逃空間,顯得太不人道。
於是,我們縱容愛情的跋扈擴張,容許它沒有道理,幾乎
不受規範。
所幸,愛情的形式不只這類,只是這類特別囂張。
壞情人的運鏡和光影的運用精緻內斂,我很喜歡透過光影表達人物情緒的手法,也喜歡對它時間的運用。
愛Emmanuelle Béart不妨進電影院看吧,她好美,舉手投足一顰一笑都充滿魅力。
長春只有一個極小廳放映,恐怕上映期不會長。
有時間,想寫感傷的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