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時超過一年的車禍處理流程全紀錄!!! - #1 車禍後要做的事:保險出險、初步分析研判表及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申請

 

歷時超過一年的車禍處理流程全紀錄!!! - #1 車禍後要做的事:保險出險、初步分析研判表及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申請

欸對,這系列文章很不一樣,這真的是我賠上自己的身體受盡苦痛折磨才好不容易媳婦熬成婆柳暗花明的得來不易嘔心瀝血之作啊!(流淚)(但可以不要亂用成語嗎)

沒錯!這次就是要來詳細解析分享一下我在2017年2月出了一場不算嚴重但也讓我吃盡苦頭的小車禍,但肇事者卻一直擺爛裝死,最後被我告上法院整起事故拖了超過一年才終於好不容易了結的荒謬故事(默)

然後我想有出過車禍的大家一定都知道,不論傷勢輕重、不管有無和解,出車禍都是一件一整個麻煩的事啊!!而且如果是自己有受傷或財損但對方卻不理不睬的狀況,那真的是更加身心煎熬啊!(我就是這樣,在那一年裡,我幾乎就是處於一個只要一空閒下來,就會開始煩惱憂愁一直一直在想車禍的事情的狀態(淚))加上我又不是讀法律的,雖然之前也出了兩次車禍,但都是很輕微的小車禍,所以對發生車禍後的法律程序跟流程我其實都是懵懵懂懂一無所知,內心也超級惶恐不安,當時真的是一直在瘋狂上網爬文猛看網友們的經驗分享找了好多好多好多好多相關資料啊(茶)而且每move到一個法律步驟都要費盡心力再認真一一死命爬文一次(嘆氣)

 

所以!取之於網路用之於網路,今天就是輪到我飲水思源湧泉以報的時刻惹!!(握拳)

在這系列文章中我會好認真好仔細好鉅細靡遺的把這場車禍從開始到和解告吹到控告到調解委員會到開庭到最終和解的所有步驟都一一一五一十交代個清清楚楚,希望能對如果也不幸發生車禍六神無主好需要別人經驗分享的人盡上一點點棉薄之力小小的幫助(合掌)那因為我真的不是法律專長的,如果有些法律部分的細節我有說錯的地方,也請懂法律的人不吝賜教糾正提點(鞠躬)但這篇文章分享的交通事故法律處理流程都是我親身經歷的,我會仔細分享我碰到的所有法律步驟程序、心得體驗跟一點小小個人建議,所以如果能幫上也正在為車禍案件煩惱的人,我會很高興的

好啦!因為我也不知道這篇文章我究竟會寫多長,而且按照我以往搞威囉嗦的性格,再看一下截止目前為止前言的長度.... 會不會最後要拆成上下篇來寫都是未知數,所以就讓我們瞬間把時間倒轉回到我2017年2月出車禍的那一天,讓我們速速來進入重點開始把這個荒謬的故事從頭到尾細說從頭吧!!(展開蒲扇搖晃)

 

(文章內會出現傷口照,但皆經過黑白處理,請謹慎斟酌觀賞)

 

歷時超過一年的車禍處理流程全紀錄!!! - #1 車禍後要做的事:保險出險、初步分析研判表及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申請

 

時間:2017年2月20日 8:03(事發當日)

事件:發生車禍

注意事項重點:報警 / 不要移動車子 / 收到『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

 

案發當時,我正悠悠哉哉地騎著我的小Cuxi在前往上班的路上,行經一個比較偏僻、沒什麼車然後路都小小條的路段,我騎到一個我需要左轉、但沒有畫待轉格的十字路口,按照平常的習慣,自己騎到如果有畫待轉格那就應該會畫在那裡的地方(笑)待轉停紅綠燈,綠燈後再繼續悠悠哉哉地往前直行

雖然是上班尖峰時段,但因為那個路段滿偏僻的,所以平常都沒什麼車,那個時候也是

結果!!!就在我慢條斯理的快騎到對岸時(而且因為路不大條,我又才剛起步根本還沒催油門加速,時速就是大概連5或10都不到的那種)我突然感到腦袋一片空白!耳邊傳來碰好大一聲巨響,我的潛意識告訴我我被一台摩托車往我的右邊車身撞上了,等我恢復意識時,我已經被我的Cuxi壓在底下動彈不得,還好意識是清楚的,只是因為被機車壓住所以完全動不了,因為我是右邊車身被撞,所以我的車跟身體都是右側著地,我的眼睛剛好可以看到我右手邊的車道,我還記得我當時看到三四台摩托車在等紅燈(因為我是綠燈,所以對向車道當然會是紅燈!!!到底是哪個惡劣的傢伙闖紅燈撞我!!!)就只能無助地一直用眼神向那些騎士求救希望他們可以來解救我(淚)

好在台灣人還是善良又熱心的,立馬就有三三兩兩的機車騎士下車來幫我把壓在我身上的車抬起來,攙扶我慢慢站起來,還幫忙我撿拾從我的包包(我那天剛好提袋口沒有拉鍊或扣子的小托特包,真是大大失策)和車廂裡噴出來散落一地的東西,連我不知道被噴飛到哪裡的手機都有一個善心女孩三步併作兩步奔去找來撿給我))(感動到不行)謝謝當天應該是在趕上班路上還熱心協助一個突遭車撞失魂落魄狼狽女子的好心路人們)))(台灣人真的很暖!!!!!!)

被路人扶起來後,我趕忙檢視一下自己的狀況,嗯還好,除了身上穿著的外套圍巾皮鞋都有點破損,還有長褲褲管遮不到的右腳腳踝有一大片擦傷以外,身體其他部位都安好,腦袋感覺也沒有撞暈撞痛撞壞

 

利眼掃向怎麼可以這樣衝出來撞我的肇事者,是一位騎著紅色GP,年約40幾50的阿姨,身上穿著圍裙,腳踏墊上掛了一袋一袋的蔬菜跟黃麵,然後還有一隻紅貴賓(呃)儼然就是一副可能開小吃攤然後剛從菜市場買完菜準備回去備料開店的樣子(亂猜)

那群熱心的路人們好像是先來攙扶我,再去幫忙阿姨的,但阿姨貌似是跟路人說她爬不起來,要路人不要扶她,就自己側躺在大馬路上滑手機求援,她的紅貴賓就忠心耿耿的坐在她身邊守護著她))(載著狗狗還敢闖紅燈,而且看到我還煞不住,可見得車速一定不慢!還好無辜的狗狗沒事)

 

好的,確認完自己跟對方的傷勢情形後,那緊接著就是出車禍後的SOP標準作業程序第一緊急要務:報警!

雖然應該很多人都知道,但我還是在這邊再宣導一次,如果不幸出了車禍,第一件馬上要做的事情,真的絕對就是報警了不要懷疑!!

車禍小常識隨堂小考時間那如果雙方都沒有明顯外傷,也因為趕時間或怕麻煩等等理由兩個人都想要當場就直接和解呢?還是一定要報警嗎?

(戴上柯南大眼鏡)→如果可以報警當然是最好的,但如果真的是因為如此如此這般這般的原因不想或不能報警的話,那至少要留下對方的聯絡方式!不管是跟對方要名片,或是和對方交換手機號碼並試撥電話給對方,讓自己跟對方的手機裡都有留下雙方號碼的通聯紀錄都好,以免對方表面上和你說沒事,結果轉身就立馬奔向警察局投訴你肇事逃逸,你拿不出證據證明你們雙方當時在現場有講好就直接和解啊))這種新聞案例是真的發生過的(沒錯,台灣人說暖是真的很暖,但也有部分台灣人是真的很過分壞到骨子裡的!)(氣噗噗鼻孔噴氣)所以如果不幸碰到這種被反咬一口的狀況,就可以拿出你拿到的對方的名片或亮出手機的撥號紀錄,證明你和對方在車禍當下的確是有接觸過的啦!(不過我還是強力建議最好還是報個警比較安心,也可以確保後續的保障,沒有報警紀錄連保險也無法申請理賠啊)

 

(跳一下切回正題)

眼看癱倒在地上的阿姨應該是沒要報警的意思,我就拿出自己剛剛被善心女孩撿回來的手機(還好沒摔壞)撥號報警,因為阿姨說要救護車,就也順便跟警察叫了救護車,接著就是怒氣沖沖地站在路邊邊等警察來,邊各種跟吳先森哭哭訴苦跟主管請假跟同事交代今天的待辦事項等等開始處理一堆有的沒的雜事,途中還有路人大嬸過來關切,說她剛剛有看到那位阿姨闖紅燈撞上我,那欸安捏啦哩那欸架雖愛保重欸的關心我(嗚嗚嗚嗚嗚有夠感動)

 

這邊還有一個不得不提的重點→那就是出了車禍後,非必要就盡量不要動車子,最好等到警察來,讓警察紀錄完車禍現場兩台車的位置跟距離等數據,再移車比較保險哦!!!!如果先擅自移了車,會影響到警察跟交通大隊對現場狀況的判斷,也會干擾之後的肇事責任歸屬釐清,除非是像我一樣被車子壓住的狀況,不然如果摩托車倒在地上了,也不要去扶哦!

然後如果是汽車的話,就要記得在後車後面隔一段距離放上那個三角形的警告標誌,以防後車沒注意到前車車況又撞上來釀禍))噢然後如果可以的話,也可以自己順手稍微拍一下現場的環境兩台車相撞的狀況做個紀錄哦)))(應該也是一些滿基本的小常識宣導,但真的太重要希望大家都要知道)

 

過沒多久,看起來似乎是阿姨的先生的一名中年大叔慌慌張張趕到,先去關心阿姨傷勢後再跑來問我車禍是怎麼發生的(身上也穿著圍裙)接著警察跟救護車也來了,警察來了解現場狀況,救護車來將阿姨抬上擔架載走(那隻紅貴賓還跳到躺在擔架的阿姨身上,醫護人員有勸阻說狗狗不能上救護車)

 

當時醫護人員也有來看一下我右腳的傷勢,這時候就發現我的傷很奇怪!一般來說,如果是擦傷的話,傷口不是應該是紅紅粉粉的,會流血會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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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怕照片太血腥所以調成黑白的感覺比較不可怕)

(然後照片純粹都是我當時隨手用手機拍下來做紀錄的而已,沒有太認真精心擺拍請諒解)

可是你們看!我那個最大塊的傷口是一整片白色的!不但沒有在流血,摸起來還很平滑完全沒有痛感!跟我們以往認知的傷口形式完全不一樣(狐疑)

兩位醫護人員看到我的傷口後也面面相覷沉默了一下感覺不知道這到底是什麼情形,史上第一怕痛哇奔郎膽戰心驚的問他們這該不會要縫針吧,他們也不太確定的說看起來是不用吧))有夠神奇啊我的傷口!!!

不過醫護人員還是幫我浮貼上了一片紗布,至少將傷口與外界隔絕,就匆匆忙忙地跳上救護車載著阿姨趕往醫院急診了,剩下我和大叔站在路邊繼續痴痴苦等交通警察來,經過漫漫的等待(大概等了40幾分鐘到一小時有吧,不過這也不能怪辛苦的交警大隊啦畢竟他們真的很忙)交警終於來了,然後就是照慣例的做筆錄吹酒測拍照量現場圖,之後交警會發這張粉紅色的『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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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張很重要一定一定要收好!!!接下來要申請保險理賠的相關事宜都一定要出示它絕對不能沒有它啊!我不騙你!!!

拿到這張登記聯單後,整個筆錄的程序就算是結束,忙碌的警員離開了現場,大叔也急急忙忙趕去醫院探視阿姨的情況,留下我一個人孤單的站在路旁孤立無援,還好過沒多久,吳先森就開車趕到了(啊嗚嗚嗚)))謝謝你我的黑騎士)(一把鼻涕一把眼淚)吳先評估了一下現場的局勢,跟我討論了之後,決定先把我的車牽到旁邊的停車格停放,載我去就醫,之後再找時間來牽車去修理!

 

對了,關於這張『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當事人的排列順序,其實網路上一直都是眾多紛紜,有非常非常多的討論,之前高雄市政府的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上是有列出甲乙方的,會由現場的交警填寫決定哪一方是甲方、哪一方是乙方,我也略有耳聞有些縣市的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好像是用第一當事人第二當事人的格式做編排的!我這次出車禍收到的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上,甲乙方的字樣被拿掉了,也沒有列出第幾當事人的字樣,但我是被列在第一行的位置!

之前出車禍上網查資料時,就有看到非常多『依現場狀況判定,肇責較大的一方會被列為第一當事人(甲方)肇責較小的一方會被列為第二當事人(乙方)』的說法,雖然在相關法規中沒有實際的明確列出,但似乎是一種交警在填寫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時的潛規則

不過其實沒有一定啦!!!如果出了車禍當下沒辦法明確的辨別出肇事責任歸屬,但自己的名字被列在第一當事人的話也不要急著緊張,因為最終的初步肇責分析研判,還是得等待交通警察大隊回去就現場圖跟事故狀況做出分析結果,當事人的順位並不是絕對的認定,尤其剛出完車禍,不管是生理還是心理一定都是處於一個非常驚嚇、非常徬徨的狀態,所以也不要剛做完筆錄一拿到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就馬上繼續嚇自己,還是先把傷養好、該處理的林林總總瑣事都妥善處理好比較重要,確切的肇責比重就等之後交通警察大隊的初步肇責分析研判出爐再說吧))(不過,還有一個說法是如果車禍現場有一方受傷送醫急救的話,留在現場的那一方就會被列為第一當事人(甲方)交警會再去醫院跟受傷的那一方當事人或家屬會合,把那一方列為第二當事人(乙方),僅供你們參考啦))))

 

噢噢噢))另外發生了一個小插曲也跟你們說一下,就是交警在幫我做筆錄時,聽到我在沒有畫待轉格的路口一樣有待轉時就告訴我,如果路口沒有畫待轉格,那機車就不需要採兩段式左轉,而且如果騎士還是自作主張待轉的話,這樣反而算是違規停車,是可以被取締罰款的唷!我當下真的超級不能理解,還直接問交警說,如果我要直接左轉時對向沒車就算了,但如果有車的話不是很危險嗎!!!交警只無奈的跟我說他知道,但他也沒辦法,結果在我出完那次車禍後兩三天,我平常待轉的那個路口就被加畫上待轉格了哈哈哈哈))(呃,難道是因為我這次車禍事件的關係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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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7年2月20日 上午

事件:就醫(右足傷口)

地點:我家附近的診所

注意事項重點:於車禍當日就醫及開立診斷書(建議開立3份)

 

因為我的腳傷目測只有皮肉傷,所以我和吳先森在車上討論了之後,決定去我們家附近找路邊的外傷專門診所檢查傷勢跟包紮傷口就好,雖然離我家騎車一分鐘的距離就有一間大醫院,但因為我的傷勢貌似不是很嚴重,所以我們當時是覺得不用勞師動眾的跑到大醫院去,加上我兩年前出車禍時也是去同一間診所看診的。結果沒想到,之後在談和解時去診所就診這件事居然一直被對方拿出來刁難(菸)這個等寫到和解的片段時再來好好跟你們細說分明,總之建議你們如果出了車禍,如果可以的話最好還是去大醫院就診,比較不會留給對造說嘴的空間!

 

進了診間,醫師評估了我神奇的傷口後跟我說,我的傷口其實相當深,已經傷到了肌膚的第三層,白白的那一片就已經是我皮膚的皮下組織了!!!!(傻眼)完全不是普通擦傷傷口的等級,至少要三到四個月才會癒合(默)接著就是醫師、吳先森跟3個護理師聯合把我架住,幫我的傷口進行消毒清潔!我真的是!痛到在診所裡像個產婦一樣不斷鬼哭神號放聲大尖叫,真的好痛好痛好痛好痛好痛好痛好痛好痛好痛好痛好痛啊啊啊啊啊))))))(聲淚俱下)痛到醫師每消毒完一個小區塊就要先暫停讓我緩一下,再繼續消毒下一個小區塊,我也是不斷痛到放聲哭叫亂喊,整個人哭得聲嘶力竭整張臉脹紅,頭髮跟衣服也因為不斷掙扎扭動而亂成一團(默)總之我真的是痛到覺得自己真的下一秒就要往生前往極樂世界去惹(遠目)到底為什麼可以這麼痛啦!!!

清潔完傷口後我整個魂飛魄散,完全呆滯的坐在診療椅上無法動彈,乖乖遵守交通規則正常騎車在路上的我,到底為何要承受這種痛苦跟委屈(抽噎)唯一值得慶幸的地方是,幸好我兩年前出小車禍時就有在同一間診所打過破傷風針,所以可以不用再忍受一次挨針的皮肉痛))醫師幫我清潔完傷口之後,就跟護理師一起協力把我的傷口用紗布包紮好,囑咐我一天要視情況換藥兩到三次,傷口在痊癒前也絕對不可以碰水,才把我放行(嘆)

 

我有請診所幫我開立診斷書,但醫師說因為我傷口的恢復期會很長,建議我之後一定要固定回診所回診,讓醫師確認傷口復原的情形,說看我要不要等傷勢完全復原了再統一一起開一份診斷書,這樣就不用每次回診都要花100元開立一份診斷書了))))))(不過開立診斷書的費用是可以向對方求償的哦!話是這麼說,但我們還是能省則省如果可以的話也還是盡量不要讓對方多出到錢啦)所以我在車禍當日有去就醫,但沒有申請診斷書,不過我最後拿到的診斷書上有註明我在車禍當日就有去看診了,所以雖然沒有車禍當天的診斷書這點在談和解時有被對方提出來質疑,但是是站的住腳沒有問題的!

然後建議大家診斷書最好可以一次就申請開立個3份左右,因為如果後續要申請保險或提告的話,是需要繳交診斷書正本的,如果到時候又要跑回診所重新申請一次診斷書,不但會造成診所跟醫師的麻煩,診所也有可能會不受理,所以建議最好在第一次申請開立診斷書的時候就多申請個幾份起來以防萬一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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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7年2月20日 下午

事件:肇事者方第一次電話聯繫

 

包紮完傷口後,吳先森帶我就近去附近的藥局採買一些生理食鹽水、棉棒、紗布等換藥藥品,買完後就送我回家,再返回工作崗位繼續上班,留下我一個人自己在家休息

 

大概下午的時候,我就接到了那位肇事阿姨兒子的來電(那位阿姨的姓氏拼音開頭是C,以下就統一以C姨這個稱號代稱)

C姨兒子在電話裡彬彬有禮的關切我的傷勢,然後跟我說C姨的傷還滿嚴重的,她的脊椎骨有骨裂,需要住院。我有問C姨兒子,C姨知不知道這起事故是因她闖紅燈而起,C姨兒子說C姨完全不記得車禍是怎麼發生的了,一點印象都沒有,不過他會幫忙媽媽處理所有後續的事情,我之後可以直接打給他和他聯絡,整通電話就在溫和有禮的氣氛下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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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天晚上,我鼓足勇氣首次挑戰第一次幫自己換藥,結果!光是要把白天在診所包紮的紗布拆下來,就讓我再度痛到瘋狂飆淚了啊啊啊啊啊))因為傷口會一直不斷滲出血水跟組織液,所以紗布就會沾黏吸附在傷口上,黏性之強一試圖把它撕下來就真的是讓我痛到哭天搶地眼淚鼻水齊發)))(昏厥)邊哭喊邊亂叫邊努力用意志力逼迫自己繼續手上的動作,搞了老半天,才終於順利幫自己換藥成功(淚)

換完藥了,接下來要面對的洗澡這件再簡單不過的事也變成了一個艱鉅的難關,因為我的腳傷不能碰水,所以我是用塑膠袋跟毛巾層層疊疊的把我的傷口包覆起來,把腳翹到馬桶上架高讓水不要流下去,才終於得以洗澡的(淒涼)用蓮蓬頭時還要特別小心不要讓水濺到傷口上,真的很辛苦很克難(嗚嗚)洗個澡要花費比平常至少多三四倍的時間)))

又因為我是人車右側著地,除了右足外踝以外,我的右肩到右手臂那一段部位的肌肉應該也有傷到,我當時在事發現場簽筆錄時就覺得右上臂好痛,不太能施力把筆拿起來,當然在洗澡時也沒辦法把蓮蓬頭舉高洗頭,所以我當天就沒有洗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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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7年2月21日 上午(事發後第一天)

事件:與肇事者方電話聯繫

注意事項重點:主動與對方報告自身傷勢及各種情形 / 關心對方傷勢等狀況 / 可錄音自留做自保 / 保持電話禮儀及風度

 

之前出過車禍所以知道,通常車禍後隔天是最難受的,除了傷口外,還會渾身酸痛不適,當然這次也不例外(菸)

隔天早上醒來,我的全身就像被卡車輾過一樣疼痛不堪,花了一番力氣才終於用意志力逼自己起床換衣服上班去))))欸對沒錯!只是擦傷而已,雖然全身都很痠痛不舒服,但這不構成可以光明正大不去上班的理由,我是不會屈服的!!!!(認真勤勉小資族魂魄熊熊燃燒)

 

到了公司後,我就在中午時間備妥了我原本就有的錄音筆,拿起手機開擴音撥打給C姨兒子。我是不知道這樣錄下雙方在電話中的談話內容是不是有觸犯什麼妨礙秘密罪什麼的(歪頭)或是是不是要先告知對方現在有在錄音哦才可以錄,總之自己在身邊留個錄音檔自保總是好的,也可以幫助自己確認自己或對方說過的話))))))

我跟C姨兒子報告了我傷勢的情況,並跟他說醫師有說我的腳傷至少要花三到四個月才會癒合,我的右手現在基本上也是處於一個帶傷的狀態,不太能高舉,而且我自己評估了我的狀況以後,覺得我現在其實不太適合自己騎車上班,因為我的住處離我的上班地點實在太遠,橫跨了五個行政區,騎摩托車單趟車程就要40分鐘以上,在右手臂有手傷的情形下,要花這麼久的時間騎車通勤實在太危險,所以我有跟C姨兒子說,在我的手傷復原以前,我會盡量請男友或同事接送我上下班,但如果真的不得已的話,我可能得以計程車代步,單趟計程車車資就要450元左右,因為此次事故是因C姨闖紅燈而起的,所以我會請C姨那邊負擔起這筆費用,C姨兒子也很爽外的應允了!我也另外詢問了C姨的狀況,C姨兒子回覆她現在仍在住院觀察中這樣))

雖然我在這次事件中算是無辜的一方,我對自己平白無故被撞傷這件事也很無奈,但這就是人生嘛!我還是在內心要求自己盡量保持平心靜氣、客氣有禮,雖然覺得委屈,但也不要過於忿忿不平,對對方惡言相向,何況我自己還有在錄音吶(笑)

不過C姨兒子的態度其實算是很有禮貌,大概也知道可能是自己的媽媽那邊造成了這次的狀況,所以一直都很客氣,也頻頻跟我說不好意思!也建議你們,不管是用電話還是當面溝通,記得一定要保持基本的禮貌,這除了是做人應有的道理跟禮節外,其實也是為了保護自己,不要在之後談和解時被對方以『態度惡劣』這點緊咬著不放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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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7年2月21日 下午(事發後第一天)

事件:就醫(右肩至右手)

地點:朋友推薦的診所

注意事項重點:開立診斷書

 

這天一整天我都覺得我的右手臂好痛好痛,雖然車禍隔天全身都會非常痠痛沒錯,但就是很明顯的可以感覺到右手特別不舒服,完全舉不起來,所以當天晚上吳先森就馬上把我抓去我們朋友推薦的骨外科診所看診了))))))

照了X光後,X光片顯示我的骨頭是沒有問題的,沒有任何骨折或骨裂的跡象,只是單純的肌肉拉挫傷,結果我才剛慶幸完還好骨頭沒事,醫師馬上就淡淡的苦笑搖頭說:「大家都誤會了!骨頭受傷反而還比肌肉受傷好呢!!!」

是不是很困惑滿頭霧水!怎麼會是這樣咧?!之後在醫師的解說下我才知道,因為骨頭是被肌肉包覆住的,今天受傷的部位如果是骨頭,那治療方式免不了的就是打上石膏保護患處,也因為有了石膏的保護幫助,骨頭受傷的地方其實不用花太多的時間就可以癒合,而且受過傷的骨頭復原後還會比受傷前來的更加強壯更不易再次受傷

不過肌肉就不一樣了))一般來說,肌肉如果拉傷了,大多都只能採取打消炎針或是塗抹藥膏等方式治療,而且人不管做什麼事情都一定會牽動到肌肉,即使在睡覺時也會翻身之類的,肌肉受傷的患處會一直被拉扯到,所以肌肉如果拉傷的很嚴重的話,其實是需要花上非常多的時間才能完全康復的,而我右手的肌肉拉傷狀況其實可能算是相當嚴重的!!!!

聽到這樣的答覆我整個晴天霹靂))))看來不只是右腳,我右手的手傷也將會是一場硬仗啊(笑著流淚)

噢然後,因為我的右手是處於一個完全舉不起來的狀態嘛,所以我也根本沒辦法把蓮蓬頭舉高洗頭,我又是自己一個人住,也沒有家人可以代勞,所以我從車禍事發後,就都是大約每三天去一次美髮店洗頭,也都會盡量去像曼都或姿也等連鎖的美髮店,才可以索取收據留存佐證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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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7年2月23日(事發後第三天)

事件:修車 / 調閱路口監視器畫面

注意事項重點:在修車前先告知對方車行報價價格,對方同意後再進行維修(建議可錄音)

 

這天吳先森開車來接我下班,之後我們直接前往出車禍的事發地點,剛好很幸運的在那旁邊就有一間機車行,所以我們就直接把車牽去車行修理,車行說會評估機車的狀況後再打電話給我跟我報價,大概隔了一兩天,車行就回電告知我預估的維修價位總共是4200元了))))))

因為我有先上網做過功課,有看過有網友在未告知對方修車價格的情況下就先自己付錢把車修好,事後對方主張未先得到通知,懷疑網友有跟車行勾結、浮報修車費用的可能,所以最後判決免賠修車費用的例子,所以建議你們可以先告知對方車行報的價格,因為這種時候通常肇責比例都還沒出來,所以也不用立馬就爭說哪一邊要來付這筆費用,可以先跟對方說:「我去的車行報價是4200元,先跟您說一聲,如果您同意我修車的話我就先修了,賠償跟和解的事情我們之後再來談」這樣!

如果對方嫌太貴的話,可以再跟對方討論,看對方是不是有認識或推薦的車行 可以也去請那間車行報價看看這樣))C姨兒子接到我告知車行報價價位的電話後,雖然有忍不住驚呼說怎麼這麼貴,但也還是應允了!

那間車行的規模還滿大的,應該也是滿常修理到車禍事故車輛,所以所有的維修行政事項都處理的很周全,不但有開立統一發票,還提供了這樣一張詳細列出所有維修項目的維修單給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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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子所有損害需維修的地方,車行在進行維修也都有拍照傳給我!你們如果有修車需求的話建議也可以請車行這樣比照辦理,之後在談和解時才比較拿的出有說服力的文件)))

因為我的車是遭到撞擊後右側著地倒地,所以右後照鏡整個破裂,右側的車殼跟排氣管(←就是俺檔共啦)也都裂開了,再加上我的車又是舊版Cuxi,很多零件都不是那麼好找了,YAMAHA的車維修費本來也就都會稍微貴一些,所以這個價位我覺得其實還算是合理!

 

我和吳先森原本就計畫要在把車牽去車行後就去警局調閱車禍事發現場的路口監視器,所以吳先在白天就有先幫我打電話過去警局詢問,警方答覆我們可以自己去現場查看路邊有沒有監視器,如果看到路邊有上面有編號的監視器的話,就代表是警局的公家監視器,警方可以協助調閱監視器畫面,但如果是那種路邊商家或住家自己裝的監視器,就要自行尋求他們的協助請他們幫忙調閱,警方不會介入哦!

把車牽去車行後,我跟吳先立馬就走回事發現場查看,結果很幸運的!在路口就剛好有一支照著我和C姨撞擊現場的公家監視器!!!(超lucky拍下監視器上的編號後,我們就馬上驅車到警局調監視器畫面惹!

 

※小提醒:做完筆錄後拿到的『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上會蓋上負責的交通警察大隊分隊圓戳章,如果需要調閱路口監視器畫面或之後要提告的話,可以打電話到那個分隊詢問該去哪一個分局、派出所或是分駐所處理,基本上會是離事故現場最近的警局負責處理,但可以先致電過去詢問一下,比較不會白跑一趟))然後原則上這些庶務也是需要找當時車禍現場負責承辦的警員處理的,但我每次去警局時都是由其他警員來協助的,所以就依警局的調度安排為準囉!

 

抵達警局後,警員馬上著手開始幫我們調閱監視器畫面,找到車禍時間點的影像後,就請我們過去看。我實在是不敢看當時車禍現場的畫面,所以就自己一個人站在警局外面等。看完畫面的吳先走出來,只簡短的跟我說:「就是她闖紅燈撞妳啊」我就突然瞬間整個情緒崩潰爆哭出來覺得自己超級委屈嗚嗚嗚))(現在想想其實覺得滿好笑的,到底哭什麼啦我哈哈哈)))當下就是一種所有在這次車禍中所受到的驚嚇、痛苦還有委屈全部都瞬間一擁而上的感覺,情緒整個上來,完全沒辦法平復啊))))))

警員跟我們說,因為這個監視器影像有明確拍攝到C姨闖紅燈撞我的畫面(連紅綠燈號誌都有拍到我真的是老天有保庇太幸運了啊!)已構成刑法過失傷害罪的成立要素,所以這個影像不能提供給我們,會直接提交給交通大隊在釐清肇責歸屬的時候參閱,就請我們先回去了!

隔天我也有撥電話給C姨兒子和他說我們調閱了監視器影像,確定有看到是C姨闖紅燈,C姨兒子回覆那他們也會再撥空去警局看一下畫面))

我不知道交通大隊在做肇事原因鑑定時會不會主動請警方調閱提供監視器畫面,不過有自己去找警方調閱總是比較好的,至少確認事發現場的監視器畫面一定會送到交通大隊手中!

 

歷時超過一年的車禍處理流程全紀錄!!! - #1 車禍後要做的事:保險出險、初步分析研判表及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申請

 

時間:2017年2月24日(事發後第四天)

事件:申請強制險出險

地點:我保強制險的保險公司

注意事項重點:需攜帶的文件一定要備齊

 

這天我請了一天休假,好心的同事開車載我去保險公司申請強制險出險!

因為我之前已經有出過車禍申請強制險出險的經驗惹,所以這個部份我還算是滿OK的,沒有什麼大問題,但我知道有滿多人對強制險的概念其實滿模糊的,所以我畫了一個簡單的圖表來和你們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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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我這邊就以最常見到的『強制險』『第三人責任險』來做說明,這兩種保險也是出車禍後會和對造人有最直接關聯的,其他算是自己額外加保、出事後會理賠給自己的那種比較複雜的意外險之類的保險類別這邊就不特別介紹))(而且我也不是保險業業者所以我也不懂啦哈哈哈哈)

 

首先,不管是『強制險』或是『第三人責任險』,理賠時都是賠給對造方,不是賠給自己哦!

假設我在A保險公司保了強制險孔劉在B保險公司保了強制險(喂)那我跟孔劉如果某天駕車對撞出了車禍(不會有那一天!!!)就是我們兩個都要分別回自己保險的A公司跟B公司申請出險,A公司的保險員會跟孔劉聯絡、賠錢給孔劉而B司的保險員則會來跟我聯絡、賠錢給我,是這樣子的概念哦!

那『強制險』之所以會叫做『強制險』,顧名思義就是政府強制規定人民駕車上路都要保的保險,為的就是確保你出車禍時對造人的權益,所以在有保強制險的情況下出了車禍,保險公司就會理賠對造人體傷的醫療開銷費用哦))))(去醫院看診和回診的交通費也包含在內噢)

 

※註:如果妳載著李鍾碩(有完沒完)騎車/開車出了車禍,即使是對方的不對,在法律上,因為是妳載著李鍾碩導致李鍾碩出車禍受傷或造成財損的,所以李鍾碩就只能向妳求償,不能跟對方求償哦!就變成李鍾碩和車禍事件的對方是同一立場,要求償都是找妳就對了這樣))))))這也就是為什麼常常會看到小情侶雙載出了車禍,結果被載的女方家屬堅持要告載人的男方叫男方賠償,導致小倆口撕破臉鬧到分手的社會案件的原因(茶)就是因為我方乘客跟對方是同一國的這個觀念,所以強制險是可以理賠我方乘客(也就是李鐘碩)的體傷醫療費用的哦!

 

那麼『第三人責任險』指的就是『由第三人來負責任』的保險,保費會比強制險高昂,但理賠範圍會廣泛很多,而且到時候在和對方談和解的時候,會有所謂的第三人、也就是保險公司的保險員來出面協助,基本上算是非常方便!

那『第三人責任險』可以理賠的項目就很多惹))))))不像強制險只能賠醫療費,基本上像是車損、財損、雜費或是精神賠償等費用都是可以談的,而且會由保險員出面協助和對方講價,不過還是會有一個上限在,不會任由對方漫天開價。也有一種狀況是對方如果開價要你賠償10萬,保險員允諾保險公司可以出8萬,那你如果願意自己出錢賠償剩下的2萬元,就可以順利跟對方達成和解這樣))不過因為『第三人責任險』也有分很多種不同的種類,不同種類的保險可以理賠的項目都不盡相同,所以大家在買的時候也一定要特別注意或和保險員問清楚哦)))

那我的車因為是在媽媽的名下,產險也是當時媽媽保的,所以我的狀況是只有強制險噢歷時超過一年的車禍處理流程全紀錄!!! - #1 車禍後要做的事:保險出險、初步分析研判表及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申請

 

那申請出險的方式其實也很簡單,就是帶行照、駕照、身分證等身分證明文件、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還有印章到產險公司辦理就可以啦!只不過我在保險這個地方也發生了一個不是非常愉快的小插曲(嘆氣)因為和車禍事件本身沒有什麼太大的關聯所以我會簡單帶過,總之就是我同事剛好有一個朋友J小姐就是我保強制險的保險公司的保險員(好饒口)我同事知道這件事後就有幫我和J小姐說請她幫忙,我跟同事和J小姐還三個人約出來一起吃過不只一次飯,J小姐當下非常阿莎力的一口答應會提供協助,還要我去申請出險時主動跟櫃台小姐說要指名她來負責我的case,結果我在跟櫃台小姐說的時候就被唸了一頓.... 大意是說沒有人這樣在指名要誰負責的,而且她也不認識J小姐誰知道J小姐是誰巴拉巴拉巴拉巴拉停不下來))))(默)(那家保險公司的態度一直都超爛,我前幾年也申請過兩次強制險出險,兩次櫃台小姐(其實是阿姨了)臉都超臭,拿文件給我都用丟的,講話也很不客氣,要不是花老媽已經又跟他們家續約兩年的強制險了我才不想和他們家保咧!(怒))(是哪間我不方便直接點名,總之是名字和錢有關的那間,哼)(結果我還是打了一大堆嘛)))而且這件事還沒完還有後續哦....)(頭痛)

記得強制險都會有規定要在事故後幾天去申請出險,而且都要在保險公司平日的上班時間去辦理(也就是週一到週五的白天)所以我是特別請休假去的,辦理完出險後我也打了通電話通知C姨兒子,和他說我已經辦完出險了,請他留意我的保險員有沒有跟他聯繫,C姨兒子和我道謝後,還問我要怎麼辦理出險,說他完全不知道這件事,我還教了他要怎麼處理))))))(我怎麼那麼忙啊,搥肩頸)

 

(※補充說明:後來在4月的時候,我的保險公司就賠償總共1萬2480元的醫療費用給C姨了,我的保險公司有發函寄到我家裡通知我!應該是我保險公司的保險員跟C姨聯絡,請C姨提供他醫療單據等資料進行申報的)

 

看到這邊,不知道大家有沒有發現一件事,那就是除了車禍當天C姨兒子有打來留下他的電話號碼給我外,之後我們雙方的電話聯繫,都是我主動打過去的,我主動關心C姨的傷勢、我主動報告我的傷勢、我主動說我要去修車了、我主動說我去調閱監視器畫面了、我主動說我去申請出險了.... 沒錯,C姨她們那邊就是被動到一個不行一點都沒有要誠心處理這場車禍的意思啊!!!(昏)接下來的故事請再繼續聽我娓娓道來(虛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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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就開始展開我養傷的漫漫長路啦(遠目)

我都是自己採買藥品後自己幫自己換藥的,每天固定中午和晚上各換一次,一天換兩次,程序大概是:拆掉舊的網子→撕下舊的紗布→用生理食鹽水清洗傷口→用棉棒把多餘的食鹽水滾乾→等待傷口自然乾燥→用棉棒上藥→貼上紗布→穿上網子

久病成良醫這句話真的是其來有自,這樣自己換藥換了好幾個月,我到後來對換藥的步驟整個是駕輕就熟動作俐落到不能再俐落了啊(笑)(然後,對,你沒看錯,枕頭上的血跡都是我在換藥時傷口濺出來的血,不用太同情我沒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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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我要來深情推薦一下這個3M的紗布,它的全名叫做『柔軟傷口敷料』,有分迷你、小、中、大等不同尺寸,這款紗布真的完全!!!!完全不會沾黏傷口!撕下來時一點都不痛而且非常好撕!!!我真的是一用成主顧一路用到我傷口痊癒永遠都是用它,之後身邊有朋友出車禍受傷也是強力推薦他一定要使用這款紗布,真的太好用了啊3M偶愛你(比心)

價格的部份中型和大型尺寸的一包差不多都是90元左右,但中型的有6片,大型的只有5片,平均一片都要10幾塊,但真的超級好用不用不行!因為每天換藥兩次,加上我的傷口尺寸也超大,每次換藥都需要出動兩片中紗布+一片大紗布才能完整cover我的傷口(我傷口的長度真的就是長到需要用一片中紗布一片大紗布才包的住啊有夠搞剛)紗布的用量真的很大,所以我就特別拿紗布的包裝和右腳傷口貼上紗布的樣子拍了合照,證明我每天換藥真的就是得用掉這麼多片紗布,以免C姨那邊之後提出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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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7年3月10日(事發後半個月)

事件:去大醫院就醫

地點:我家附近的大醫院

注意事項重點:開立診斷書(建議開立3份+一定要加蓋關防)

 

轉眼間距離車禍事發當天已經半個月了,但我的腳傷還是幾乎看不出什麼復原的跡象,右手臂也依舊痛到完全無法高舉,所以我就找一天請了休假,約診了在大醫院上班的吳媽認識的外科醫師,想說也去大醫院檢查看看好惹))結果大醫院醫師檢查出來的結果一樣也是沒有大礙,但就是需要花時間慢慢等傷勢復原。好吧(嘆)我等就是了嘛,嗚嗚))))

 

另外有一件事想跟你們分享,但不知道是不是只有愚婦如我才不知道,因為我跟其他朋友分享的時候大家的回答都是蛤妳怎麼會不知道啊))))))(糗)那就是,在大醫院申請開立診斷書的程序是→在看診完畢後直接在診間內跟醫師提出需要開立診斷書的需求,需要幾份也要一併跟醫師說→醫師打好診斷書印出後交給妳或請護理師轉交→去櫃檯取藥結帳時將診斷書拿給櫃檯加蓋關防,櫃檯會另外收取診斷書的費用,一樣是一份100元(不一定每家大醫院的程序都是這樣一模一樣,但我想應該大同小異)(吧?)我就是完全不知道要加蓋關防這件事,拿了空白的診斷書後,只付了看診的費用就走了,還驚喜的想說哇大醫院開立診斷書居然不用額外收費耶也太佛心了吧!!!(廢話因為櫃檯根本不知道妳有申請診斷書啊!笨死了)))

大醫院的診斷書沒加蓋關防的話基本上不能算是正式的證明文書,導致我在之後也無法拿這份診斷書去申請自己加保的意外傷害險,不過在跟C姨那邊談和解的時候還是可以提出來當作佐證資料啦!只是提醒大家在大醫院開立診斷書時務必要特別注意,雖然我身邊的朋友好像人人都知道這件事,發現我完全不知情時還超訝異,搞得我真的覺得自己好蠢))))(掩面)

然後一樣建議你們診斷書可以一次申請開立3份,方便之後申請林林總總的保險時使用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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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放上一張雖然已經經過黑白調色處理但還是超噁的傷口照,希望大家沒有被嚇到(掩面)總之就是想講一下我傷口的復原狀況!

原本我的傷口不是被磨到露出一整片白白的皮下組織嗎?那塊皮下組織慢慢的由外往內變成一般傷口紅紅粉粉的樣子,正中間白色的部份越來越少,越來越轉變成像普通擦傷傷口的模樣,只是還是血肉模糊的嚇人,也會一直不斷源源不絕的滲出滿坑滿谷的血水跟組織液(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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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7年3月17日(事發後一個月)

事件:申請『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

地點: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

注意事項重點:需攜帶之身分證明文件一定要帶齊

 

終於,來到了車禍意外事發後的第一個重頭戲,申請『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

 

(※註:此申請步驟為高雄市車禍案件適用,其他縣市的作法可能不太一樣,即使是高雄市,做法也有可能因時間推移而有所改變,請務必注意哦)

 

在車禍現場做完筆錄,交警拿『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給我時,就有簡單說明一些申請『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的須知事項,我自己之前出車禍時也有去申請過,所以算是經驗豐富駕輕就熟,不太需要摸索就完全知道要怎麼申請哩(笑)(這不是值得得意的事情吧_

一般來說,在事故發生後30日內,交通警察大隊就會做出這次事故的初步分析研判,可以先到『交通事故處理進度民眾查詢系統』查詢是否已經審核完畢。網址底加→demos.kmph.gov.tw/,或是直接估狗『交通事故處理進度』,也可以找到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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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以外縣市的大家,請以自己當時在車禍現場拿到的『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上面登載的網址及查詢方式為主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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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進這個網址後,就可以輸入事故日期、當事人姓名、身分證字號、車牌號碼等資料查詢案件審核的進度歷時超過一年的車禍處理流程全紀錄!!! - #1 車禍後要做的事:保險出險、初步分析研判表及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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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詢出來的結果會顯示出你的案件目前審理到哪一個階段了,總共有分成三個階段↓

處理階段:交通分隊處理員警跡證蒐集及資料彙製階段。蒐集及資料彙製階段。

審核階段:交通大隊審核人員進行案件審核階段。

審核完畢:當事人可逕洽交通大隊申請閱覽相關交通事故表件資料。

 

如果看到自己的案件已經審核完畢了,就可以到交通警察大隊申請『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等相關文件資料啦!

一定要記得,如果是車禍當事人去申請的話,要攜帶本人身份證明文件(身分證等證件)+印章(沒有印章的話好像也可以用蓋手印代替);利害關係人要攜帶本人與當事人關係之身份證明文件+印章;委託人要攜帶本人及當事人身份證明文件+印章,另外還要上網列印申請書,申請書的部份需要當事人簽章,要務必注意唷))))

 

另外也跟大家聊一下系統上面顯示的『事故種類』是什麼東東,這個就是全台灣通用的唷!

所謂的事故種類分成3類,分別是↓

A1類:造成人員當場或二十四小時內死亡之交通事故。

A2類:造成人員受傷或超過二十四小時死亡之交通事故。

A3類:僅有財物損失之交通事故。

因為我這次的車禍案件雙方人員都有受傷,但沒有人在24小時內死亡,所以就是屬於A2類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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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的地址是高雄市前金區中正四路191,確認自己的案件已經審核完畢後,就可以直接去申請『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啦歷時超過一年的車禍處理流程全紀錄!!! - #1 車禍後要做的事:保險出險、初步分析研判表及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申請

需要特別注意的地方是,高雄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的辦公時間只有平日的白天(週一至週五 8:00~12:00 / 13:30~17:30對平日需要上班的上班族來說會有一點點不方便,像我自己就是特別請休假過去申請的哦!

申請『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的辦公室是從交通警察大隊建築物左邊那個掛著白色招牌的小門進入,進去後會有人員指引你搭乘電梯到指定的樓層辦理申請))(建物照片取自Google地圖)

每次去交通警察大隊,真的都有超多人擠在裡面申請各自的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的(汗)如果有保第三人責任險的話,有些保險公司是可以委託保險員代當事人去申請初判表的,免去當事人還要特別請假去自己申請的麻煩,所以裡面也有超多保險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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噹啷))))這就是我的『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啦歷時超過一年的車禍處理流程全紀錄!!! - #1 車禍後要做的事:保險出險、初步分析研判表及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申請

因為我在『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上是被列在第一個,所以在初判表上我就是被列為1號當事人,C姨則是2號當事人!

一收到初判表,看到我的初步分析研判可能之肇事原因是『尚未發現肇事因素』時,我整個是開心激動到整個不能自己,真是一個天大的好消息啊太好惹!!!!

因為,如果我跟C姨要單就這張初判表來討論和解的相關事宜的話,我是屬於沒有任何肇責的,也就是說,這起車禍的肇因全在C姨身上,我不需要負擔任何賠償責任唷!!!如果初判表上有列出我的肇事原因的話,即使只是什麼『應注意而未注意』之類的,也代表我是有肇責的,需要負擔這起意外事故的部份肇事責任,所以我一直很擔心,不知道初步判定結果會不會認定我也有肇責,還好沒有,真是太好了啊嗚嗚))(感激涕零痛哭流涕)

C姨的部份則是因為有監視器影像佐證,所以就被明確的指出有闖紅燈的違規事實,也許是因為她闖紅燈,所以我才不需要負應注意的責任吧,因為當時的路權是在綠燈直行車的我身上啊))

 

另外也要提醒大家,這張『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顧名思義就是警察機關的初步分析研判,所以不是就一定要100%完全以初判表的判定為主唷!!!!如果對於初判表列出的肇事原因有疑義的話,可以再向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申請鑑定,不過鑑定的費用要3000元,是由提出鑑定需求的那一方付費(如果鑑定結果出來,判定付費的那一方沒有肇責的話,付費方可以再爭取請對造方支付這筆鑑定費用唷)所以建議除非是真的覺得初判表列出的肇事原因或肇事責任非常不合理、真的有問題,再另外付費去申請鑑定會比較好哦!畢竟3000元也不是一筆小錢吶))))也千萬不要在交通警察大隊辦公室裡面跟承辦的員警或人員吵初判表上肇事原因研判的問題,因為初判表也不見得就是那些現場的人員審核撰寫的,他們只是對外的窗口,請給予他們尊重,不要為難他們哦))))))每次去交通警察大隊,都有好多申請初判表的民眾在對裡面的人員大吵大鬧,質疑初判表上撰寫的肇責分析,但其實跟他們吵也沒有用啊(苦笑)如果真的有疑義的話,建議還是請直接去申請鑑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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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之外,在交通警察大隊現場也可以申請到這張『道路交通事故現場圖』,另外還有車禍現場的事故和車損狀況照片,及事故對造方的身分證字號、地址等個資也可以一併申請唷!如果之後雙方談不攏、和解破局,真的需要走法律途徑提起告訴的話,就會需要對方的身分證字號等資料,所以建議可以順便先申請起來以備不時之需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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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7年3月22日(事發後一個月)

事件:右足傷口回診

地點:我家附近的診所

 

受傷滿一個月後,我乖乖按照初診時醫師的醫囑,回到右足傷口第一次就診的診所回診))))))

經醫師評估,我傷口復原的情況良好,只是依舊以超緩慢的龜速在慢慢癒合中 還是需要不少時間(含淚苦笑)

看完診後,醫師在我的收據上寫下『治療細菌性感染』,但我其實沒有被感染,只是例行性的回診而已,但醫師也沒辦法,總是得寫個診斷的情形,沒想到這行字之後也被C姨拿來作文章_(翻白眼)

 

然後,其實我身邊一直都有不少朋友推薦我可以使用『人工皮』,說用了人工皮後傷口比較不容易留疤。而所謂的人工皮,就是一種有黏性的透明敷料,可以取代紗布包覆在傷口上,吸收傷口分泌出的組織液,一般情況下,如果傷口已經癒合的比較小、比較淺了,就可以選擇改用人工皮哦!

所以這次回診時,我也順便詢問了醫師我能不能開始改用人工皮試試看,醫師也說可以,結果沒想到))我的傷口真的太大太深了,當時距離車禍事發才一個月而已,離傷口完全癒合這個目標還有一段非常非常非常遙遠的漫漫長路要走,剛在傷口上貼上人工皮,不出一個小時,人工皮就吸飽了滿滿滿的淺黃色組織液,滿到甚至快要從人工皮的邊緣溢出來,只能趕快換上一片新的,但卻又一下就又吸滿組織液了,屢試不爽,越試越不爽啊啊啊啊))))(抱頭崩潰)最後還是只能放棄,暫時先換回一樣用紗布包紮的方式,人工皮就只能等傷口癒合的狀況更好一點的時候再來挑戰哩))(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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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7年4月8日(事發後一個月半)

 

接下來一樣繼續踏上我遙遙無期看不見盡頭的漫漫養傷之路(遠目)

關於傷口復原情形的部份我這邊就不花太多篇幅詳加敘述,因為我主要想和大家分享的是關於車禍案件法律處理流程的面向嘛))

不過因為我知道我的傷勢狀況比較特殊,雖然是聽起來非常小case非常不嚴重的『擦傷』,但我的傷口其實真的超級深,要歷時非常久才會痊癒,在傷口未癒前也會不斷為我帶來困擾、不便及痛苦,所以我自己一直都有在定期拍照記錄傷口痊癒的情形,頻率大約是每三到五天就拍一次,這樣之後才有證據證明我的傷真的是花了這麼長的時間才復原的!!

4/8時的傷口長這樣,看起來還是巨大無比,距離上次3/22回診所回診後又過了兩個多禮拜欸,復原的速度真的好慢啊)))(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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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7年5月23日(事發後三個月)

 

這是傷口5/23時的樣子,中間白色的皮下組織部份已經變得非常小了!!!(好感動啊嗚嗚嗚嗚,拭淚))

 

我在四月底時就開始改成使用人工皮來包紮傷口了,用人工皮的好處是,像網子、藥膏、紗布等藥品都可以省略了,省下了不少開銷,換藥的步驟也簡化許多,只需要撕下舊的人工皮→用生理食鹽水清洗傷口→用棉棒把多餘的食鹽水滾乾→等待傷口自然乾燥→貼上新的人工皮就大功告成,在耗費的時間上和過程中痛苦的程度都改善了非常多(比心)

不過,因為我的皮膚比較敏感,之前使用紗布包紮時傷口周邊的肌膚就很容易泛紅發癢長疹子,後來改用人工皮時也不例外,大家看,我的傷口周邊就圍了一整圈紅吱吱昂嘰嘰的疹子,像花圈一樣把我的傷口圍起來(一個裱框的概念是嗎)那些紅疹也真的是癢到一個不行,常常逼到我受不了忍不住把人工皮的邊緣撕開來把手伸進去抓疹子的部位,還不小心抓太大力把皮膚都抓到破皮好幾次(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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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一直都在養傷中的右踝傷口以外,因為當時在車禍現場時我整個人是被我自己的車壓在底下的嘛,所以右小腿上也有兩條紅腫的瘀傷,這兩條瘀傷也是事到如今事發後三個月依舊鮮明(苦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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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7年6月20日(事發後四個月)

事件:右足傷口回診→醫囑外傷痊癒(拉炮)

地點:我家附近的診所

 

時間咻的來到了一個月後也就是距離2/20車禍事發當天四個月後的6/20,因為我覺得我右腳的傷口長的很奇怪,一副貌似好像癒合了,但長的還是很血淋淋的樣子,也不知道到底系安抓(疑惑抓頭)所以又回到我的診所回診,結果醫師診斷過後,確定傷口已經都痊癒了,不用貼人工皮或紗布包紮、也可以碰水惹!!!!(歡天喜地敲鑼打鼓)不過我的傷口真的長的還滿血腥的超級不像確認都已經癒合了的傷口,給大家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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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愣))))))這就是醫師看過後確認已經癒合了的傷口,如何!超級不像已經痊癒了的樣子吧(苦笑)不但看起來血紅血紅的,外層還有一塊白色硬塊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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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腳踝處的正面也有一塊比較小的傷口,因為那個小傷口很淺,所以倒是一下就癒合哩,只是留下了一個顏色有點暗沉的小疤痕。然後再稍微把腳掌往右邊轉一點,就可以看到巨大無比而且還超級血腥的巨無霸主角King of傷口了(苦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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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過幾天,傷口的樣子長的又不一樣了!這是過兩天後6/22那天拍的,傷口外面的白色硬塊已經不知道在什麼時候自己脫落了,只剩下一點點還苟延殘喘的巴在我的傷口上,然後傷口也不知道為什麼變的其乾無比(默)整個傷口上都密布了乾巴巴又皺巴巴的斑駁白色紋路到底係為啥咪啊(無語問蒼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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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上鞋子站在路邊,路人視角的我的傷疤就是長成這副模樣)))真的有夠醜的吧!!!(淚流滿面)從醫師宣布傷口已經確定癒合了後,我就有開始在買網路上推薦的除疤軟膏來擦,除了除疤軟膏之外,每天晚上在為全身肌膚擦上身體乳時,也一定都會帶到傷口疤痕的地方,還特別為此一直都是選擇美白功效的身體乳購買(到現在2020年也還是唷!就是非美白的不買!!!)就是希望能幫助疤痕更快淡化啊(苦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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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過了一個多禮拜,來到7/2,現在的傷口看起來才終於比較像已經癒合了的傷疤一點,白色硬塊已經全部脫落了,肌膚狀況也在我每晚勤奮不懈的保養之下變的比較沒那麼乾那麼皺那麼慘不忍睹惹))))(旁邊那些零星的小小傷口是後來自己結痂的))

 

不過不過!最慘的地方是→我的傷有留下後遺症!!!

先說說右腳傷口的部份,因為我受傷的地方是關節部位,所以雖然外傷已經癒合了,但右腳卻已經沒辦法像受傷前一樣活動自如惹))))我自己是可以很明顯的感受到,跟健康的左腳比起來,我的右腳腳掌比較無力,腳踝也沒辦法正常彎曲,像踩汽車油門、立機車中柱等動作,用右腳來進行都是有難度的,跪姿、蹲姿和盤腿這些動作對我來說也有點困難,所以日常穿脫鞋襪等動作也會有點不順,當然也沒辦法久站或久坐,尤其是刷牙的時候!傷還沒好的時候,每天刷牙時就是我最痛苦的時光,每每還沒刷完,就覺得右腳的傷口整個刺痛難耐,是不舒服到一定要動一動跺跺腳踏踏步才能稍微舒緩的程度,就算傷好了,站著刷牙時我還是都會覺得傷口的地方有點刺刺痛痛的,不是很舒服(淚)

也因為右腳變的比較沒有力氣,所以碰到需要久站或久走的場合時,我的傷疤、右腳踝、右腳掌和小腿有時也都會產生發麻刺痛感,晚上時,右腳小腿肚也常常因為一整日的活動而腫脹疼痛,一定要來上一片休足時間才得以舒緩,如果碰到雨天或是換季的時候,傷疤也會痠痛,這些情形都是我在出車禍前沒有的!!我沒有受傷的左腳當然也都沒有上述的這些情形!完全不知道這些症狀什麼時候可以減緩,也不知道這些狀況會不會跟著我一輩子,成為終身傷害或後遺症....

然後我的右肩挫傷的部份也是一樣悲慘又淒涼)))除了出完車禍後那週我全身的肌肉一直都很疼痛以外,因為我在出車禍當下右側身體是被機車壓在地上的,所以右肩挫傷的很嚴重,過了非常非常久,我的右肩跟右臂還是沒辦法平舉或高舉,狀況是有隨著時間慢慢的漸入佳境,但復原的速度真的超緩慢,一直到6/20我右腳的傷口都痊癒了,右手的部份其實也都還沒有完全復原,一開始,像穿衣、刷牙、寫字、接電話等動作我都沒辦法靠右手進行,後來雖然有好一點,但每次要做到用到右手的動作時還是會覺得吃力,距車禍當天大約半年後,我的右肩和右臂也常常會感到疼痛且無法施力,在做像寫字或扭開寶特瓶瓶蓋等需要稍微施加力道的動作時就會產生疼痛感,而且早上起床時右手手臂常常都會疼痛,騎機車也是只騎了大約10分鐘左右就覺得整隻右手臂都麻痛不堪,真的是說有多痛苦就有多痛苦啊)))(淚)三年後的現在雖然已經好很多了,但其實還是時不時會有突然抽一下的感覺,有時候也還是一樣會產生麻痛感或無力感))

 

好啦!(拍大腿)我傷勢的大略情形就報告到這,那後續的和解賠償相關事宜呢?欸對,不知道你們有沒有發現,我寫到後來怎麼好像都沒有再提到C姨了?跟C姨兒子電話連絡的狀況呢?嗯哼,那是因為,自從事發當天C姨兒子打給我留下他的手機號碼,還有後續我陸陸續續打給他和他報告我的傷勢、交通、修車、調閱監視器畫面、辦理強制險出險等等種種繁雜瑣事外,這位先生就再。也。沒。有。打。過。任。何。一。通。電。話。過。來。了。呢。:)

噢不對,其實從頭到尾,這位先生就只有打過第一通電話告訴我以後就撥這個號碼跟他聯絡而已,後來所有的電話都是我打過去的!!!!!從頭到尾,他就只有打過一通電話!!!!就連我通知他可以去看監視器畫面或是初判表出來確定是他媽闖紅燈撞我後,他也沒撥過任何一通電話來給我!!!!!

哇:) 我也不是要他立馬打來說對不起是我們的錯我現在就馬上賠錢給妳,但是,哈囉))))你媽騎車把人撞傷了,你一開始也說以後有什麼事就直接跟你聯絡,啊後續呢?後續就這樣當作什麼事都沒有嗎?監視器畫面有了(而且還是我去調的),初判表出來了,看到確定是你媽的錯,都不用打個電話和被撞受傷的我賠個不是?被你媽撞的人長達四個月都沒跟你聯絡,你也一副事不關己的模樣,完全不聞不問連個電話也不用打?從頭到尾就只有身為受害者的我在主動積極電話聯絡?都沒有你的事你什麼都不用管?這是哪個國家的仁義道德人情義理啊?????(真的很生氣!!!)

 

所以接下來,我本人就是要化身為地獄來的受害者要來準備發動法律途徑攻勢朝肇事者C姨進攻惹吼吼吼吼吼)))(磨刀霍霍)

至於要怎麼發動攻勢呢?喔因為這篇文章字數果然不出我所料的爆滿惹(而且還比我原本抓的上限還多出了1000多字真的沒在開玩笑的要爆表了!!)所以,就靜待我們下回再來分曉吧))))

(啊啊,我會等到這整篇車禍紀實全紀錄都全部寫好再來分次上傳到Blog的,所以如果你看到這篇時第二篇還沒出來的話莫急莫慌莫害怕!!!大約一個禮拜左右後我就會上傳下一篇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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