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 2007-06-28 15:42:00 頭痛 我討厭 吵 鬧 只是 至少 我還有這麼點權利不開心吧 說再多都沒用 做都做了 再說想什麼都徒增後悔罷了 更何況我現在處於想翻桌的狀態 "反正被浪費掉的 也不只一天兩天...." 我努力的排開一些事情在爭取了 一句話 就被否決掉了 那是不是 一開始就不用呢 也就不會白費力氣然後不開心囉 那麼多變數 該怪罪誰 就都當意外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