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___simple_html_dom__voku__html_wrapper____>延續上一篇
DAY7
8╱9號,我接到三越南西店的電話
小姐只是一直道歉
說還是要有購買証明
AK說「妳應該知道,很多人是在週慶時買的,發票也可能給人拿去集點了…」
我知道沒用的
只是謝謝她
真的,至少三越有打來再關切一下
但是,有用嗎??
DAY9
8╱11號,抱著最後一線希望
AK把剩下的粉刺水放包包
想說回桃園時,退看看好了
到了遠百
我看到了門口就有一個清楚的標示
說可以到VIP室去退
退到8╱31為止
不過AK完全沒有發票
還是有點忐忑不安的上了五樓??((有點忘了是幾樓了))
結果,又是一堆大戶抱著一堆MOTIF在退
不過,這次是一間VIP室
而且,至少我們是坐著寫資料
還有一台電腦幫忙查
服務人員有三位
((光是看到這個排場,就有點感動了))))
其中一位小姐請我填了資料
因為我什麼收據都沒有
所以,她說要用我的身份証字號,幫我查看看有沒有用HAPPY GO集點
((心虛中,我也忘了有沒有集點了…天公保祐啊∼∼))
其實,這幾天,我發現我的努力退貨
想爭的
是一個公道
因為,自從朋友跟我說我一開始的態度太苟且後
讓我想了很多
想著自己得過且過的心態
想著自己懶惰又怕麻煩的鴕鳥心態
NO∼∼我不要後悔…
這個危害到我皮膚的東西,我跟妳拼了!!!!!!!!!!!1
思緒差點飄走
結果,小姐很神奇的竟然查到,我真的有集點耶
而且購買金額是1980元
那,不就是二瓶小瓶粉刺水的錢嗎!!!???
謝天謝地
看到平常多作好事是對的∼∼
不過,小姐跟我說,「妳二瓶都用過了,可能要打點折扣」
AK想到看了FG和104的心得
就是…據理力爭
沒錯,我馬上回她說
「小姐,我用過是我倒霉耶…這種爛東西會危害人體,我們朋友都討論過了,這點我不退讓」
小姐看著AK堅定的眼神…說「好吧」
切∼(小跌倒))))))∼真的可以這樣據理力爭哦
那一開始就不要有打折論嘛
我想,一定有人會在這點讓步的…
相信我
我們是「受害者」
用過更要生氣!!!!
如果未來,我們的皮膚出了問題,怎麼辦…
後來,AK因為不是憑發票退的
所以拿到了1980元的禮券
還是要謝謝遠百
至少這家的退貨制度超有系統的
而且處理到8╱31止
先小分享到這裡
一些其他的心得
再補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