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潔西卡辛普森(Jessica Simpson)
潔西卡辛普森或許不以最佳女演員或最佳女歌手的頭銜聞名,
但她絕對是名人時尚的最佳代表。去年,紐約時報雜誌指出,
潔西卡辛普森將是第一位能在自創時尚品牌上達到一億美金利潤的名人
(2010年的利潤是七千五百萬美金)。
當週星期二的封面將她標記為「潔西卡辛普森,時尚大人物("Jessica Simpson, Fashion Mogul")」,
除了鞋子、衣服、配件和香水外,她的生產線最近還擴大到珠寶類,
價位從79塊美金起跳,這些產品與價格都顯示了潔西卡的時尚品牌地位:
就連鄰家女孩都能簡單模仿她的時尚造型而不必花大錢。
02.妮可李奇(Nicole Richie)
有萊諾李奇(Lionel Richie)這樣迷人的老爸,
不意外地為養女妮可李奇培養了時尚產業方面的才華。
儘管她成為演藝名人之路崎嶇不順,
與派瑞絲希爾頓(Paris Hilton)合演《簡單生活》(The Simple Life)時淪為配角,
還爆發濫用藥物和酒駕的醜聞,不過這位小女星卻能力挽狂瀾,建立起她自己的時尚王國。
2008年,妮可發表了名為 "House of Harlow 1960"(以她的三歲女兒Harlow為名)的
波西米亞風珠寶生產線,產品還包含了太陽眼鏡和鞋子。
同年,妮可增加了成衣品牌 "Winter Kate"(同樣也是以她的女兒命名),
商品有鞋子、首飾、眼鏡和包包。除此之外,
她還嘗試設計孕婦裝,在2009年,正當她懷第二個孩子 Sparrow 時,
設計了為孕婦量身打造的精品品牌 "A Pea in the Pod",
讓所有準媽媽都能接觸妮可李奇的〝孕婦時尚〞。
03.維多利亞貝克漢(Victoria Beckham)
如果你是辣妹合唱團(Spice Girl)的前團員而且還有個足球明星老公,
風格時尚而且還擁有數不完的錢,你會做什麼呢?當然是建立時裝生產線啊!
2006年,品牌"Posh Spice"以她為名,然後在2008年她便成功地擁有了自己的品牌,
直接以維多利亞貝克漢(Victoria Beckham)為品牌名稱,
產品包含了女裝、單寧系列、眼鏡和首飾,吸引了一大票的名人和普通粉絲。
她的女裝尤其吸引了喜歡貝克漢的女粉絲們,讓她得以哄抬售價但也受到時尚編輯的強烈批評,
這種事在名人設計界是極少發生的。雖然她的歌唱事業平平,
但當凱特溫絲蕾(Kate Winslet)、金卡戴珊(Kim Kardashian)與超模吉賽兒(Gisele Bundchen)
都穿著她所設計的衣服時,歌唱事業似乎也不是那麼需要在意了!
04.奧森姊妹花(Mary-Kate and Ashley Olsen)
奧森姊妹花在電視劇界大放異彩後,在2004年放眼衣界,
這對雙胞胎在名人設計界顯得得別突出,因為她們的產品價位範圍極廣。
2004年,在她們的品牌征服了Walmart在童裝界的壟斷之後,焦點便轉向時尚界。
她們的高單價品牌"Row”在紐約時尚週初試啼聲,
而低價品牌"Elizabeth and James"則是在2007年確立了她們在時尚界的地位,
她們所擁有的大牌粉絲包括海迪克隆(Heidi Klum)、潔西卡辛普森(Jessica Simpson)
和莎拉潔西卡派克(Sarah Jessica Parker)。
2009年,奧森姊妹更發展出新品牌"Olsenboye",在青少年界大受歡迎,
證明了兩人在設計界也同樣能吸引鎂光燈矚目。
05.關史蒂芬妮(Gwan Stefani)
以"No Doubt"這首歌大紅大紫的歌手關史蒂芬妮,
在八卦雜誌界的形象放蕩不羈已經由來已久,
不過她的品牌L.A.M.B.卻是以她的個人首張專輯Love. Angel. Music. Baby.的縮寫為名。
雖然大部分的人都欣賞關史蒂芬妮的新品牌,也認為她有足夠的本錢成為一名設計師,
但紐約時報的時尚編輯 Cathy Horyn 卻不這麼認為:
「如果關史蒂芬妮開始全心演唱,那就是她的時裝品牌垮台的時候。」,
或許 Cathy Horyn 不是南美風或亞洲風服裝的愛好者。
雖然如此,關的品牌(產品也包括了鞋包與香水)還是為她帶來一年九千萬美金的收入。
06.Jay-Z
身兼饒舌歌手、專輯製作人、夜店老闆和全能藝人,Jay-Z 是在音樂界大獲全勝的男人之一,
其實並不需要再去拓展他的王國版圖到時尚界,不過事實就擺在眼前:
Jay(本名為 Shawn Corey Carter)
聰明地了解到他的粉絲族群會一窩蜂地搶購印有明星簽名的潮牌商品,
以這樣的動機為出發點,1999年時 "Rocawear" 便成了都市風格時裝的紅牌之一,
無所不包的商品更為他帶來每年七億美金的收入,
與不同類型企業簽約
讓 Rocawear 的產品領域橫跨青少年服飾、包包、皮帶、帽子、珠寶、
女性貼身衣物、眼鏡到男女鞋,而 Jay-Z 也正計畫在他的第一個小孩出生後,
與老婆碧昂絲(Beyoncé)的品牌合作攻佔嬰兒用品界。
07.賈斯丁•提姆布萊克(Justin Timberlake)
他不僅僅帶回了性感(單曲"Sexy Back"),也帶來了時裝品牌"William Rast"。
多才多藝的賈斯汀在2006年與他的兒時玩伴 Trace Ayala 發表了他們的共同品牌,
其主打是由多年前一個孟菲斯市男孩所開啟的古典美國丹寧風格。
他們也對品牌名稱 "William Rast" 表達了至高的敬意,因為這個名子是他們兩人爺爺的名子的結合。
賈斯汀收藏許多職業證明,
在2010年設計品牌時將「設計師」一職加在他那永無止盡的職業證明收藏清單上
(他也是歌手、演員、喜劇演員、餐廳老闆等等)。
他的設計靈感來自於上幾世代衣著講究的紳士們:
法蘭仙那度拉(Frank Sinatra)和貓王(Elvis),他們的風格復古兼新潮,
或許是因為賈斯汀也是來自南方的年輕人,
而且幸運地遠離了他九零年代時在 The Mickey Mouse Club 的邋遢穿著。
08. 碧昂絲(Beyoncé)
碧昂絲擁有無懈可擊的時尚品味,
這點讓她的品牌更加地令人驚艷──House of Dereon。
這個品牌在2004年成立,
對歌手碧昂絲與她那位曾為天命真女(Destiny`s Child)設計打歌服的老媽 Tina Knowles 而言
就像呼吸一樣自然,整個過程就像家庭瑣事一樣,對消費者來說也是。
不像維多利亞貝克漢或奧森姊妹:
她們精緻的服裝通常都有其他名人加持,與一般消費者之間有很大的距離感,
相較之下 House of Dereon 的粉絲就像 House of Dereon 裡的一份子一樣。
09.Diddy
在他成為吹牛老爹(Puff Daddy)、P. Diddy 或 Swag (只有一下下)以前,
他的名子是Sean John Combs,當他在葛萊美獎得到最佳嘻哈歌手的頭銜後,
他便開始了他的時尚產業,回到初衷。
1998年,Combs 建立了 Sean John 公司,生產男裝、夾克和褲子。
但 Combs 並不因此滿足於擁有自創時裝品牌,2004年,
他投資了女裝品牌 Zac Posen,然後在2008年,他從OldNavy挖角 Dawn Robertson 到他的公司,
接下來還有從 Liz Claiborne 來的 Enyce。
鮮少小氣做事的 Combs 後來建立了男性香水品牌 "I Am King",
還在時代廣場上以巨型看板大打廣告──如果在全美擁有千家商店還不足以讓 Combs 成為焦點,
那麼主宰時代廣場也真是一絕。
10.肯伊斯威特(Kayne West)
肯伊威斯特絕不是第一位創立高檔女性時裝的音樂人,
因為維多利亞貝克漢早已搶先一步,但當肯伊威斯特在巴黎時尚週為他的品牌揭開面紗時,
他創造了歷史新頁,成為史上第一個涉足女性時裝產業的男性音樂人。
肯伊威斯特對時尚產生興趣由來已久,
他曾與 Fendi 和 Louis Vuitton 合作並且公開表示對其設計師 Riccardo Tisci 和 Raf Simons 的欣賞。
舞台上,肯伊威斯特經常穿著其他設計師的服裝,
包括今年在演唱會上身穿來自 Phoebe Philo 的品牌"Celine"的女襯衫。
無庸置疑地,肯伊威斯特的時裝生產線將會掀起一陣風潮:
嘻哈歌手與英國設計師 Katie Eary 的合作,光是在首次走秀前就在衣料與拉鍊上耗費22,000美金,
但當走秀結束、塵埃落定,不一樣的意見此起彼落。
歌手席亞拉(Ciara)跟 MTV 表示:「這是一個里程碑,也是歷史性的一刻。」
但華爾街日報的 Christina Binkley 在專欄 Heard on the Runway 裡
則寫到肯伊威斯特有意複製 Hervé Lé ger 的知名繃帶裝:
「唯一比看見這件洋裝還要令人痛苦的事情就是,
眼睜睜地看著模特兒因為不合腳的高跟鞋,而在舞台上摔跤並且扭傷腳踝。」
除了奧森姊妹花,
同樣攜手踏進時尚圈的姊妹還有琳賽蘿涵(Lindsay Lohan)與她的妹妹:
姊妹一起登上雜誌。
蘿涵姊妹一起拍攝琳賽蘿涵自創品牌6126時尚服飾照。
蘿涵姊妹一起拍攝琳賽蘿涵的自創品牌6126時尚服飾照。
6126 Collection by Lindsay Lohan
身為好萊塢話題女王也是流行指標之一的琳賽蘿涵(Lindsay Lohan),
於2008創立了「6126」時尚品牌,
讓每一位關注好萊塢明星時尚的人可以更快速的掌握到潮流脈絡,
更可以及早擁有第一線的流行服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