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昨天,收到一則FG網友附上網址的留言,
內容只有幾個字很簡單也很驚悚∼
「我想...你被盜文了...」(註:感謝這位線民的正義感!)
啥?!從未發生此狀況眼珠快掉下來,
未明說是哪個網址,FG又不能按右鍵複製,一個字一個字key我眼睛好酸吶!
好的,查出來是『四方通行數位印象Easy travel』網站,
98/11/12~99/4/30舉辦“十萬獎金號召百萬部落客、募集千萬好文”活動,
下列是官網公告活動小秘訣:http://blogarticle.easytravel.com.tw/
【1. 在四方通行網誌上發表文章。
2. 把您在其他部落格發表的文章轉貼到四方通行網誌。
3. 把您在網路上看到的好文轉貼到四方通行網誌。
註:請務必徵得原作者同意再行轉貼。】
2. 把您在其他部落格發表的文章轉貼到四方通行網誌。
3. 把您在網路上看到的好文轉貼到四方通行網誌。
註:請務必徵得原作者同意再行轉貼。】
經查確實有部落客引用了我的澳門文章(有註明出處網址),
但很肯定的,他並未事先向本人知會,
這下好奇心來了,「文章標題╱內容」關鍵字搜尋一下,
竟然我的合購文從原始第一篇開始,每篇依不同的帳號引用,
(這只是一小部份喔...↓)
沒有一篇知會過我實在太誇張也讓人很不高興,
當時馬上寫信給四方客服請處理,當然,回覆很官話:
《四方通行網誌主要提供網路平台供網友作為資訊交流、經驗分享之用,
上傳之圖片或文字皆屬於網友自行上傳,為保障使用者權益,
若您對於網誌內容有任何疑問,
請參照四方通行隱私權政策提出聲明通知書,
或依四方通行網誌正常檢舉程序提出檢舉,我們將會儘快為您處理。》
後來我發現了大問題∼
★這些人全部從FG引用,只要寫美食旅遊的FG格友們都有機會中獎
★FG“文章列表”一篇一篇引用
★引用帳號不同,引用日期同,竟然時間同步或僅差一分鐘?!
例如:A篇引用3/29 11:05 下一篇B篇11:04
下一篇C篇11:03 以此類推,
依原始文章分類ABC照順序引用,重點是:完全不同人不同帳號?!
大家分配好的嗎?有沒有給它太神奇啊!
乾脆今天下午直接撥客服人員問個清楚,她的回答歸類如下:
◎這活動可以轉貼但一定要徵求原作者同意;
(我從來沒同意過也根本不知情!)
◎以“發文最多”來評定得獎者,可能活動快到期才會密集出現;
(鼓勵“以引用非文創”也可以獲獎,不懂它意義何在?
個人反而強烈懷疑:是成就自己知名度增加曝光率吧!
引用日期陸陸續續,但都很密集!)
◎無法主動撤除這些格友文章,
必須簽署“四方通行隱私權政策提出聲明通知書”,經查證才能撤除帳號,
或直接按“檢舉”鈕,要求文章刪除;
(很簡單的word聲明書,帳號太多根本無法舉出所有引用者,
若每篇還要自己去查有多少文被引用,不是檢舉鈕按死了....)
儘管提供大家交流平台,但不能以被動消極方式處理,
畢竟是你訂定的遊戲規則而導致有如此行為;
最後她會請工程人員查到底有多少人引用了我的文章,
再將處理進度與我回覆。
回FG與四方兩者再同時比對查了一下,
發現不只有我,常寫美食旅遊的格友們中了好幾個,都有同樣情形,
根本就是po什麼引用什麼,同步的咧....
當然被引用是種肯定、美意,感謝都來不及,
但我認為在毫不知會又整碗捧去作個人使用,與盜文心態有啥不一樣呢?
實在很不尊重原作者!
或許有人覺得被免錢打廣告,何樂而不為?
儘管感受度不同,我想還是有義務向格友與FG留言提醒。
此網瀏覽率知名度並不高,普遍來說一般人也不知,
不諱言心中有種強烈的假設:
『這些專門引用它人文章帳號,其實是虛擬的,是此網自己的行為!』
太多種種不合理的巧合,不得不導引我有這種想法,
若真如此,抱歉應對方式就不會再客氣了。
過假日後,等待接下來的處理進度。
20100503 下午 07:24:29以下是FG小部的回覆:
Dear CAWU, 根據查看,
他站網友應是直接複製你的文章再轉貼到自己的網誌,
跟部落格的引用功能較無關聯誠如其他人所說,
想要盜文是有方法可做的
至於那些轉貼的網友是否侵犯智慧財產權我們將請教法務,
提出比較明確的做法希望可以遏阻這些轉貼的歪風
如果你跟主辦單位的溝通有最新消息也可以寫信給FG小部謝謝!! blog@fashionguide.com.tw
我想很明確的是,這些人的行為是『盜文』,而非正規『引用』,
這麼多人針對FG計劃性的盜文,絕對必須尋求一個解決及公道。
20100504 下午 12:27以下是FG小部的回覆:
Dear CAWU,
法務回覆:未經我們許可(授權)即任意使用在其他地方,雖註明出處,
但明顯違反智慧財產中的人格權(公開、散佈、公開傳輸...等),
這些行為經告知未在限期內移除,視為故意之行為,意即觸法!
這邊需請你協助將違法的資料先行存檔,紀錄
FG小部則會通知對方將網友違法的文章下架,
基本上他們如果有自覺,也應該要求他們的網友走合法途徑才對
這樣的比賽才是公平正當的
FG小部
為此小部還特別針對我後續的問題回電,
建議我仍簽立『損害權利人著作權聲明通知書』,
四方會針對此證明作立即性的處理,
我立刻簽署,再等待對方是否如所說的積極回應。
20100506 下午 20:18接到四方來電:
對方窗口收到我的mail,回覆簽署的通知書沒問題,
已先下架一部份文章,不過因文章太多,
完全處理可能需要一些時間,最後處理狀況會再發信通知我。
20100507 下午 04:04四方郵件:
感謝您的建議與提醒以及提供相關資料,
已經將檢舉的網誌文章通知網友並加以刪除,
並陸續檢查與確認是否還有其他網誌文章,
不好意思造成您的困擾,若有任何疑問請告知,我們將會儘快為您處理。
個人回覆:
我有查詢”合購文”部份尚餘幾篇未刪除,
另與FG所有文章作比對,幾乎有盜文者都作檢舉動作了,
麻煩請您check一下!
另外我仍有疑問,比對太多重覆的帳號,
個人認為”未接受原文作者同意”這項是比賽與誠信的關鍵,
在一個比例之下,應該有一定的嚴懲才是∼例如帳號封鎖不能使用,
不然對些人來說,被刪文無關痛癢又沒什麼影響,
但對其他用心寫文的人來說,是非常不公平的事!
且往後這些人若再次引用我的文章,有誰知?誰能把關呢?
再麻煩您了!謝謝!
直至今日20100513,
以關鍵字查詢四方網站幾乎沒再出現我的文章,
事件算是告一段落,
自己也上了一課。
20100513 下午 02:42四方郵件:
吳小姐:
感謝您的寶貴建議與提醒,已經通知遭檢舉的網友,
並刪除所有未經許可就引用之網誌文章,四方通行會持續觀察與確認是否有類似情況。
關於【徵文活動】部分,四方通行會進一步確認並審核得獎資格,
若有違反網誌一切規定,亦將直接取消得獎資格。
不好意思造成您的困擾,若有任何疑問請告知或來信,我們將會儘快為您處理。
順心.如意
本 著作 係採用創用 CC 姓名標示-非商業性-禁止改作 2.5 台灣 授權條款授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