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陣子發生的小車禍讓我想到朋友小妍的車禍糾紛訴訟,她下班回家被闖紅燈的騎士撞,傷勢相當嚴重,住院快一個月,後續休養三個月。於是想分享一下一般發生車禍的處理SOP、小研的車禍訴訟經過、車禍小知識
◈一般發生車禍的處理SOP
先報警➡申請警察做交通事故分析研判表(簡稱初判表)(免費申請)➡由初判表判斷雙方肇事責任➡如果對初判表結論不滿意則去申請交通事故鑑定,費用3000元(此可產生鑑定書,法院會優先採用鑑定書而非初判表)
▼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
▼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初判表)
▼交通事故鑑定意見書
◈小妍的車禍訴訟經過
撞她的騎士是學生,當時還未滿20歲,一開始小妍先提起提起過失傷害,結果對方和他父母非常強硬不願意賠償與和解,刑事案件結束後,還是無法獲得賠償。
後來再提民事訴訟,一審沒有找專業律師,僅獲得很少的判決賠償,把原本屬於小妍的保險給付,通通從應該賠償的金額內扣除,例如實際損失100萬,但勞保賠了50萬,導致法院認為只要賠償50萬即可。
▼小妍經過一審的教訓,這次上訴二審一定要找訴訟律師,透過我的介紹找到台北桃園律師邑元聯合法律事務所的王奕淵律師當訴訟代理人,我和她帶著車禍相關文件找王律師討論對策
(待補照片)
▼王律師提出幾點對策,大家有相似情形也可以參考看看
1、勞工保險:勞保是保護勞工本身,不應該用於此車禍事件,也並非抵銷加害人應付的損害賠償責任
2、過往判決:列舉過往類似車禍案件所獲得的賠償金額,指出比小妍還輕微的傷害都能獲得更多賠償,一審判決顯不合理
3、追加被告:追加父母作為共同被告,因為被告當時未滿20歲,確保後續賠償能夠由真正有經濟能力的人來負責
4、責任比例:從6:4、7:3,主張應為9:1,被告須負九成責任
5、看護費用:被告主張小妍沒有請看護,所以不該請求看護費用,但王律師表示,由家人負責照顧亦等同於請看護,得請求看護費
▼過往法院判決紀錄
▼二審高等法院民事判決書
二審法院幾乎採納王律師的見解,賠償金額從原本一審法院判賠2~3萬,二審王律師幫忙爭取到15萬左右,前後金額差超多!!二審判決下來後,對方就趕快主動聯繫付款,事件終於圓滿落幕
◈車禍小知識
▼這是王律師針對常見車禍整理的小提醒,大家也可以筆記一下,很有幫助哦
1、車禍先報警,無論您是哪一方,並記得放三角錐、打雙黃燈,以免造成二次事故
(先報警,後續才有機會主張是先自首,降低刑責)
2、現場記得要拍照,行車紀錄器自己先備份,或確認警方那邊有備份到且為正確的時間
3、如果有受傷記得要在六個月內提告(刑事),民事要在兩年內提告,當下一定要去驗傷
4.、若不確定車禍是否跟自己有關係,建議都是先停下來先報警
5、如果有保車險,談和解的時候,一定要叫保險公司到場
6、若有受傷,強制險的部分,任何一方都可以自己去向對方的保險公司申請理賠金
7、為了避免對方沒有保險,甚至沒有強制險,更慘是沒有錢賠,建議做好自己的保險理賠規劃
台灣111年1~3月的交通事故就有93,000件,有時候自己上下班騎在路上都覺得車流量很大,真的很難保證不出意外,努力保持行車安全,但事件真的發生我們也要保護自己,謹記王律師的車禍小知識,報警、拍照,做好保險規劃,真到了打官司的地步,我覺得也要找好專業的訴訟律師,像我就把王律師的聯絡方式牢牢記在手機裡XD 大家如果有什麼法律問題需要諮詢,也可以詢問王律師,他的聯絡資訊放在下方給大家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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