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您認為 《余命:為愛而生》的女主角該怎麼做比較好?放棄生子以保全自己的性命?或者是放棄治療,將孩子生下來,讓孩子代替自己活下去,幫自己過完剩餘的人生?」
擬答:
世俗的觀點來看本片的情形,大部分人會覺得女主角要考慮自己的身體狀況,如果自己真的虛弱到一個不可能的地步,那麼寧可放棄肚子內的小生命,因為中國古語說的好:「留得青山在,不怕沒柴燒。」;不過換做是你(妳)當了女主角時,百分之兩百應該都會選擇即使犧牲生命也要將小孩子生出,因為「為母則強」,特別是這個小孩子是長久以來夫妻辛苦努力做人才有的愛的結晶,如果這次沒有把握,可能以後就算女主角保住生命也會徒留夫妻間很大的憾恨,雖然小孩子可以用領養的方式來替代,但是換做自己是當事人就是沒有辦法用這樣的角度去說服自己,總是想帶著賭最後一把的心態去冒險,我覺得具有賭徒性格的我應該也會堅持讓女主角堅持到底,奮力一搏讓自己的生命用特別的方式璀璨延續雖然。
呂氏春秋曰:[石可破也,而不可奪堅;丹可磨也,而不可奪赤。]要知道命運不是自己可以掌握的,既然自己下定決心要堅持到底,無論最後結果如何,我深信都需要真心且堅定不移的禱告來擺上,完全交托給主,讓主來安排這個結局,我覺得是最合適的。
蔣公說的好:「生命的意義在於創造宇宙繼起之生命」可為此劇照下個最好註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