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這兩個字,總是被人定義了又定義,你可以有任何的解讀,幸福更會隨著年齡增長而有所不同。我是個性很討厭失望的人,因此我總是先將事情想的不要過大的美好,以防有天失望,每個我筆下故事的主角也不會有多大的幸福感,僅僅得到一點,就值得稱做幸福。
那是因為,我們還沒有看完這世界上發生的所有事情,你能明白,曾經新聞上報導賣菜的阿姨,她數十年的捐款都捐做慈善,那樣幸福的定義;你可以明白,或許那些在炎日或是雨天辛苦擺攤的攤販,最大的幸福或許就是收攤後,陪伴孩子走的那段路。我最怕看到沒有生意上門的攤販,尤其是年邁的老人顧的店,我害怕這又是另一段辛苦的故事,於是,當你逐漸長大,了解很多人很多事後,幸福的定義開始被我們轉換。
小時候的我,以為的幸福是要找到對的人,找到能夠養我,支撐一個家的男人,
有車有錢有房,似乎是每個女孩的心願,實際上卻不然,我們將自己的夢想擴大後,幸福感卻逐漸縮小。
那天下雨聲敲敲打打,引起我無限的思緒,我思索起幸福這件事,將這想了又想。
我勾勒出一個人的臉,慢慢的有了雛形,依偎在這男人的手裡,身子弓了起來,縮成像是待在媽媽子宮裡的模樣,從手中傳遞的溫暖感,祛寒了本來手腳冰冷的我。這是我唯一可以確信的幸福感。這是種存在,存在一個人懷裡的感覺。
當你走過很多的徬徨和失望,就像你看過落日,知道下次日出時,你會更加珍惜。
在旁人看來只是一個小小的簡單的動作,卻可以引起你內在深層的反應。
就算有很多類似的場景和動作,然而不同的人,在台北、新竹、高雄,在你家、我家,在不同的地方,都因為你,而有所不同。
本來平行的兩個人,因為某些交集的部分開始重疊,擴散,甚至合為一起,無法說出引人牽扯的祕密隱形線,就像你看到這個人、這個眼神,會完全的知道,
你逃不開,躲不掉,甚至就是牽手,也是種幸福。
我們總在渴望這樣的人,能永遠待在你身旁,於是你假借了忌妒、佔有和害怕,這各種的情緒,來互相影響你。於是,只有當你窩在懷裡的時候,你才能完全的明白,這是屬於你的,屬於你的小小幸福。
即使,還是會因為佔有忌妒或各種情緒來爭吵,那都是因為喜歡上一個人,才會有的反應,所以當你重新定義幸福時,你知道
所謂的幸福,就是佔有、忌妒和甜蜜,五味雜陳混合的感覺
幸福就是,雖然我知道我愛你,你愛我,但仍舊還是不夠
幸福就是,即使妳在我身旁,我仍舊還是要你多說幾句情話
當你愛上一個人的時候,你懂得不顧一切的愛,那就是幸福。
不顧一切到,你覺得即使是一小點的滿足那就是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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