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因】
我媽媽與外婆關係一直都很好,外婆生病時也常常是媽媽回家照顧她,很常聽媽說,還好她嫁的不遠,不然每天都會很想念外婆!直到外婆過世前,因爲感念我媽孝順,曾經給了我媽數百萬元,但外婆走後,其他舅舅、阿姨不願把遺產分配給我媽,不僅將外婆的死亡補助等等款項擅自領走,還提告我媽,要求返還外婆贈與我媽的數百萬!
【困難】
1.對方主張我媽喪失繼承權,其他舅舅、阿姨,認為外婆生前是被媽媽拐騙去辦理匯款。
2.訴訟中,經律師提醒當事人調閱銀行帳戶匯款記錄,發現外婆生前曾有多筆大額匯款匯入其中一位兄弟姐妹之帳戶。
3.外公於訴訟中過世,為了方便當事人們解決紛爭,故同一訴訟中,一併就外公的遺產為分割。
4.許多政府單位都有死亡補助,要分別向各機關詢問並請法院調查,不然其他舅舅阿姨都裝死不提出...
5.舅舅提出辦理外公外婆喪葬的費用,認為應予扣除。
【找律師開庭】
基於以上困難點,我們越想越不合理,絕不能讓貪小便宜的舅舅和阿姨得逞,所以我們打算找律師幫忙,但我們家實在沒相關經驗,於是找了我們信任的朋友介紹,邑元律師事務所的王律師,在這方面經驗豐富,我找爸爸就陪我們過去諮詢。
王律師了解後,也點出了幾項解決辦法,諮詢過程王律師很有耐心,詳細講解,讓對於法律沒想法的我們都有詳細理解。我們有概念後,加上信任王律師,這次訴訟案,就委託王律師幫忙!
以下是這次訴訟案王律師的法律策略:
1.對方主張我媽拐騙,應該提出具體事證,應負擔法律上所謂之舉證責任,律師亦主動聲請傳喚當時的交易承辦人員,證實當天確實由母親親自辦理匯款。
2.對方主張我媽喪失繼承權,也必須提出具體事證。
3.匯款記錄,經傳喚交易承辦人員,查明由其中一位阿姨向外婆借款,應於分割遺產(分配)時從該份應繼分中扣除。
4.追出多筆死亡補助,均應該依照應繼分比例分配。
5.父親於訴訟進行中死亡,遺產如何分配計算複雜。
6.喪葬費依法確實應予扣除,然經律師細鐸對方提出之單據,有多筆意義不明甚或不必要之支出,各該費用不應計入扣除範圍。
【結論】
還好這次有找來王律師,否則我們如果敗訴,除了一筆可觀的錢財損失,還有名譽上誹謗打擊都不小,電視常常上演的戲碼,兄弟姐妹為了遺產分配不均,而反目成仇,這時最該做的不是大打出手、惡言相向,而是冷靜下來,找到信任的律師,保住自身的權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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